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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探究 第三章 『般若经』──甚深之一切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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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般若经』──甚深之一切法空
一 『般若经』之译出
  「佛法」演化到「大乘佛法」时代,空s/u^nyata^与空性s//u^nyata^,成为非常重要,可说是大乘佛法的核心。大乘法门,是以发菩提心,修菩萨行,圆成无上佛果为主题的。然在因行── 发心与修行中,是不离空观s/u^^nyata^-vipas/yana与空慧s/u^^nyata^-prajn~a^的;果证──菩提与涅槃,也是不离空性的圆满证得。所以「空」的意义,在「经」、「论」的解说中,也许不一致,而「空」确是遍于一切经的,特别是初期大乘经。
 
  说到大乘空义,很自然的想到了『般若经』与龙树Na^ga^rjuna论。『般若经』与龙树论,公认为着重于空义的阐扬,以一切法空为究竟的。在根本大义上,『般若经』与龙树的『中论』等,当然是一致的;但在方法上,我以为:「龙树菩萨本着大乘深邃广博的理论,从缘起性空的正见中,掘发『阿含经』的真义。……『中论』是『阿含经』的通论』。「『中论』确是以大乘学者的立场,确认缘起、空、中道为佛教的根本深义。……掘发『阿含经』的缘起深义,将佛 [P138] 法的正见,确树于缘起中道的盘石」(1)。这样,『般若经』与龙树论,要分别来叙述。
 
  『般若经』的部类非常多,依古代的记载,知道有二部,三部,四部,八部,十六会等不同传说。时代越迟,『般若经』的部类越多,这表明了:『般若经』的众多部类,是在发展中先后次第集成的。龙树Na^ga^rjuna的『大智度论』说:「般若波罗蜜部党,经卷有多有少,有上中下──光赞、放光、道行」(2)。龙树知道『般若经』有三部:「上本」是十万颂本,「中本」与「下本」,就是一般所说的「大品」与「小品」。三部中的「下本般若」,中国古称之为「小品」,汉文译出而现存的,共有七部:一、『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后汉文娄迦谶 Lokaraks!a译,一0卷。二、『大明度经』,吴支谦译,六卷。三、『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传说为前秦昙摩蜱Dharmapriya共竺佛念译,其实是西晋竺法护Dharmaraks!a译的,现存五卷,部分已经佚失了。四、『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后秦鸠摩罗什译,一0卷。五、『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四分」(五三八卷起,五五五卷止),一八卷;六、「第五分」(五五六卷起,五六五卷止),一0卷:这二分,都是唐玄奘所译的。七、『佛说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赵宋施护Da^napa^la译,二五卷。「中本般若」,古代称之为「大品」。汉文译出而现存的,共五部:一、『光赞般若波罗蜜经』,西晋竺法护译,现存的已有佚失,仅存一0卷。二、『放光般若波罗蜜经』,西晋无罗叉译,二0卷。三、『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姚秦鸠 [P139] 摩罗什Kuma^raji^va译,三0卷。四、『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四0一卷起,四七八卷止),七八卷;五、「第三分」(四七九卷起,五三七卷止),五九卷:这二分,也是唐玄奘所译的。「上本般若」,即唐玄奘所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初分」(一卷起,四00卷止),共四00卷。以上各部,与龙树所见的三部『般若经』相当(3)。
 
  龙树所见的上、中、下──三部『般若经』,为初期大乘所传出,代表般若法门的主要经典。三部是先后集出的,内容与文句,都不断扩充而一天天广大起来。先后集出的次第是:先有「原始般若」,经「下本般若」、「中本般若」,而后成立「上本般若」。『般若经』的原始部分,如『道行般若经』的「道行品」,佛命须菩提Subhu^ti,为菩萨说应该修学成就的般若波罗密。须菩提说般若,容易引起疑问的,由舍利弗S/a^riputra发问,须菩提解答。这部分的成立最早,在西元前五0年,应该已经成立了。般若本是甚深的法门,可说是趣入不退转菩萨的法门,但为了法门的宏扬,宏传者以听闻,读,(背)诵,书写(经文),(以经典)施他,讲说来劝人修学;更说般若法门的世俗──现生与死后的利益,信仰的功德与毁谤的过失,这才成为甚深而又通俗的法门。经过长期的宏传,以「原始般若」部分为初品,集成了「下本般若」(4)。以「下本般若」为核心,而更扩大编集的,是「中本般若」。依『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来说,全经九十品,可以分为三分: [P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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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分──『序品』第一……………『舌相品』第六
中分──『三假品』第七…………『累教品』第六六
后分──『无尽品』第六七………『嘱累品』第九0
 
 
「中本般若」的「前分」,是「下本般若」所没有的。「序品」以下,是佛为舍利弗说般若波罗蜜。「舌相品」是「中分」的序起,也可说是「前分」的得益(结束)。「中分」,或是内容的增广,或是经义解说的增广,或是法数的增广,而大概的说,是与「下本般若」相当,可以相互比对的。「后分」,依「下本般若」的「见阿!B粊佛国品」末后部分,「无尽品」以外,更广说为「六度相摄品」,「方便品」,「三慧品」。「道树品」以下,是「下本般若」所没有的(5) 。「后分」是「方便道」──得不退转以后的菩萨大行,如六波罗蜜,四摄,报得神通,庄严净土,成就众生,佛果功德。末后三品──「常啼品」,「法尚品」,「嘱累品」,举萨陀波仑 Sada^pararudita菩萨的求法故事,作为劝发求学般若的范例。这部分,其后也被编入「下本般若」。「上本般若」,即传说的十万颂本。论内容,与「中本般若」相同;论文句,增多了四、五倍。这主要是每一法的反复叙述,一一问答,都不厌其繁的说明。适应印度某些人的特殊爱好,在好简易的中国人看来,未免太冗长了!
  印度的经论梵本,在流传中,是多有变化的,『般若经』也不能例外。如「实有菩萨」,「 [P141] 五种所知海岸」,「常乐我净真实功德」,本来是「上本般若」(时代迟些)的,但在玄奘所译「中本般若」(『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第三分」)中,也都有了(6),这才与中国早期的译本不合。从后汉到姚秦──西元二世纪末到五世纪初,传入中国的『般若经』,都是属于早期的。现存的『般若经』梵本,是西元六、七世纪以后的写本,与汉译本可能有些出入,但不能完全依现存的梵本为依准。论到汉译『般若经』的文字,当然玄奘的译本明白,但不能忽视的,是玄奘译出的时代(西元六六0──六六三)迟了些。特别是,玄奘是继承无着Asan%ga 、世亲Vasubandhu一系的「有宗」,是依『解深密经』,对『般若经』作再解说的学派,对空义有了不同的解说。如罗什所译为「无所有」或「无所有性」的,玄奘每译为「无性为自性」。例如(7):
 
   1.「若一切法皆以无性而为自性,如是无性,非诸佛作……。无性之法,定无作用。…… 然一切法皆以无性而为自性‧无性法中实无异法,无业无果亦无作用,无性之法常无性故」。 2.「诸法性无所有,非佛所作……。无性法中,无有业用。……无性法无业无果报,无性常是无性」。 3. 诸法所有无所有,非佛所作……。无所有法者,亦无作,亦无行」。 [P142] 1.是玄奘译本,2.3.是罗什与无罗叉译本,内容可说是相同的,而玄奘所译,在短短的文段里,却多出了两句,「一切法皆以无性而为自性」,这与有宗学者的意解有关(可能原本已有此增饰)。本文在说明初期的般若空义,所以参考玄奘的译本,而以罗什等早期译本为依。
 
  
注【23-001】拙作『妙云集』(九)『中观今论』(一八、二四)。
注【23-002】『大智度论』卷六七(大正二五‧五二九中)。
注【23-003】以上可参阅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五九五──六0六)。
注【23-004】以『小品般若波罗蜜经』为例,原本以「见阿!B粊佛国品」为止。此下「随知品」等,是后来增附的,参阅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六六八──六七三)。
注【23-005】参阅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六七五──六八八)。
注【23-006】参阅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六九二──七00)。
注【23-007】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四七八(大正七‧四二0上──中)。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 ‧四一二中──下)。3.『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九(大正八‧一三九上)。
 
  
 
二 法空性是涅槃异名
  「佛法」是面对生死流转的现实,经修持而达涅槃理想的实现。「大乘佛法」还是面对这一 [P143] 现实,要解脱生死而又长在生死中度脱众生,达到究竟涅槃。这被称为菩萨道的,修持心要是般若波罗蜜多prajn~a^pa^ramita^。般若──慧,本为「佛法」达成解脱的根本法门,但要解脱而不舍生死,不着生死而不急求证入涅槃,大乘的般若波罗蜜多,就与「佛法」有点不同了。如『般若经』所说的「一切法空」,就充分表示了这一特色。那末,『般若经』所说的「一切法空」,到底表示了什么内容呢?上文一再说到:『阿含经』与部派佛教(上座系),对于「空」的意义,诸行空是:「常空,恒空,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空是无我、无我所的意思。涅槃空是:「一切诸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灭),涅槃」。依此佛教的早期定义,空在『般若经』中的意义,也就可以明白。『般若经』(1)说:
 
  一、「甚深相者,即是空义,即是无相、无作([愿])、无起、无生、无灭、无所有、无染、寂灭、远离、涅槃义。……希有世尊!以微妙方便,障色(等法)示涅槃」。「我不说一切法空耶?世尊!说耳。须菩提!若空即是无尽,若空即是无量。……如来所说无尽、无量、空、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灭、无所有、无染、涅槃,但以名字方便故说。……一切法皆不可说。须菩提!一切法空相([性])不可得说」。
 
  二、「深奥处者,空是其义,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灭)、无染、寂灭、离、如、法性([界])、实际、涅槃。须菩提!如是等法,是为深奥义。……希有世尊!微妙 [P144] 方便力故,令阿惟越致菩萨摩诃萨,离色(等一切法)处涅槃」。 「我不常说一切法空耶?须菩提言:世尊!佛说一切法空。世尊!诸法空即是不可尽、无有数、无量、无边。……佛以方便力故分别说,所谓不可尽、无数、无量、无边、无着、空、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灭、无染、涅槃,佛种种因缘以方便力说。……一切法不可说,一切法不可说相即是空,是空不可说」。
 
  三、「甚深义处,谓空、无相、无愿、无([造])作、无生、无灭、寂静、涅槃、真如、法界、法性、实际,如是等名甚深义处。善现当知!如是所说甚深义处种种增语,皆显涅槃为甚深义。……如来甚奇!微妙方便,为不退转地菩萨摩诃萨,遮遣诸色(等一切法)显示涅槃」。 「我先岂不说一切法皆自性(「自性」二字,唐译增)空?……善现!一切法空皆不可说,如来方便说为无尽,或说无数,或说无量,或说无边,或说为空,或说无相,或说无愿,或说无作,或说无生,或说无灭,或说离染,或说寂灭,或说涅槃,或说真如,或说实际,如是等义,皆是如来方便演说。……一切法性皆不可说。何以故?一切法性皆毕竟空,无能宣说毕竟空者」。
 
  上列三则经文,一是鸠摩罗什译的『小品般若波罗蜜经』,是「下本」。二是罗什所译的『 [P145]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三是玄奘所译『大般若经』的「第二分」,这二部都是「中本」。三则经文的意义,大致相同,都分为二段。第一段:经的上文,说阿惟越致avaivartika──不退转菩萨,然后说甚深义,空、无相等。这种种名字,都是涅槃nirva^n!a的异名,这是以甚深涅槃为主题的。所以说:为不退菩萨,遮遣(或译「障」、「离」、「除」)色等一切法而显示涅槃。这样,空与无相等相同,都是涅槃的异名之一;这是依涅槃而说空的。这种种异名,可分为三类:一、无生、无灭、无染、寂灭、离、涅槃:『阿含经』以来,就是表示涅槃(果)的。二、空、无相、无愿,是三解脱门。「出世空性」与「无相界」,『阿含经』已用来表示涅槃。三解脱是行门,依此而得(解脱)涅槃,也就依此来表示涅槃。三、真如、法界、法性、实际:实际是大乘特有的;真如等在『阿含经』中,是表示缘起与四谛理的。到「中本般若」,真如等作为般若体悟的甚深义。这三类──果,行,理境,所有的种种名字,都是表示甚深涅槃的。第二段是:接着说:如菩萨思惟修习,不离甚深般若,得无量无数功德。什么是无量、无数?是超越数量的空义。所以说:「我不常说一切法空耶」,法空相([性]),如来说为空、无相、寂灭、涅槃、真如、实际等。一切法性是不可说的,「一切法不可说相即是空,是空不可说」。空性也是不可说的,说为涅槃、真如等,都不过是如来的方便假说而已。这段文中,空与涅槃,都是其中的一名,而归于一切法空,这是以一切法空性sarvadharma-s/u^nyata^为主题的。 [P146]
 
  依教说,涅槃是三乘共通的,法空性是大乘不共的。如约理说,涅槃与一切法空性是相同的,如上引经说外,『大方广佛华严经』(「十地品」)卷二六(大正九‧五六四中──下)说:
 
  「菩萨得无生法忍,入第八地,入不动地。……住不动地,一切心意识不现在前,乃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现前,何况当生诸世间心!佛子!是菩萨随顺是地,以本愿力故;又诸佛为现其身,……皆作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无佛常住不异,一切如来不以得此法故说名为佛,声闻、辟支佛亦得此寂灭无分别法。 ……若诸佛不与菩萨起智慧门者,是菩萨毕竟取于涅槃」。
 
  八地菩萨就是不退转地菩萨。八地得无生法忍,悟入寂灭无分别法,这是二乘也能得到的。如菩萨的本愿力不足,没有诸佛的劝发,那是要证入涅槃,退落而与二乘一样的。经佛的劝发,菩萨这才(从般若起方便,)起如幻三昧,作利益众生的大业,庄严功德圆满而成佛。『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八下──五六九上」)说:
 
   「菩萨行般若波罗蜜,应观色空,应观受、想、行、识(等一切法)空。应以不散(乱)心观法,无所见亦无所证。……菩萨具足观空,本巳生心(即「本愿」)但观空而不证空:我当学空,今是学时,非是证时,不深摄心系于缘中。……菩萨缘一切众生,系心慈三昧,……过声闻、辟支佛地,住空三昧而不尽漏。须菩提!尔时菩萨行空(无相、无愿) [P147] 解脱门,而不证无相,亦不堕有相」。
 
  『般若经』义,与「十地品」说是一致的。「今是学时,非是证时」,如以为所作已办,大事已了,那就要证实际,尽诸漏而成为二乘入涅槃的。观空而不证空,除了般若外,主要是本愿与慈悲力。『般若经』集出要早些,还没有说到佛力的加持劝发。总之,『般若经』的空性,就是「十地品」的「寂灭无分别法」,如证入,就是涅槃。这说明了,『般若经』的法空性。是依佛说的甚深涅槃而说的(2)。
 
  
注【24-001】一、『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上、下)。二、『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七(大正八‧ 三四四上、三四五中──下)。三、『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四九(大正七‧二六九上──下);卷四五0(大正七‧二七一下)。
注【24-002】般若,与涅槃有关的经文不少,参阅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六五六──六五七)。「中本」、「上本」与此相当的文句,可检阅之。
 
  
 
三 大乘『般若』与『阿含经』
  释迦佛说法,从现实的身心说起,指出生死不已的症结所在,呵斥生死,呵斥烦恼,从圣道去实现理想的涅槃。涅槃nirva^n!a,佛没有说是这样的,那样的,因为涅槃是无 [P148] 量、无数,不能说是有是无的。佛只是从烦恼的不再生起,苦蕴(身心)的不再生起,以「遮」的方法来表示,如灯(火)灭一样。这样,说生死是有为sam!skr!ta,那涅槃就是无为 asam!skr!ta。有为法有生住灭(无常),无为法是不生不住不灭(常)。对于生死有为与涅槃无为,一般是看作对立的别体法。即使说涅槃空与无为空,也不许说是有为空那样的。这是后世的声闻弟子们,为了说明佛法,出发于相对(二)的立场,终于忽略了涅槃的超越绝对性。
 
  『般若经』的甚深义,是空性,也就是涅槃。涅槃的体证,是没有时、空,没有数、量,也没有能所──主观与客观的对立。浑然的无二无别(也不会觉得是一体)的现观,是一切不可说、不可得的。『般若』等大乘经,就是从这无二无别的甚深体验中,来观一切法,一切法不出于此,于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不生灭」,「一切法甚深」,「一切法不可得」,「一切法本清净」,「一切法本自寂灭」,「一切法皆如也」,「一切法不出于法界」,这一类文句,就这样的弘传出来。玄奘译的『大般若经』说:「以真法性为定量故」(1)。这是以法性(真如、空性的异名)的现观,为理解与修证的准量。如「中本般若」的四十二字(母)门,以阿(喉音)为首;一切语音,都以阿为根本,依阿而申展出来的。以此为修行法门,也就是从阿──不、非、无、离来观一切法。罗阇rajas是垢义,罗ra字就是「一切法离垢故」。到末一字荼 d!ha是必义,荼就是「诸法边竟处故,不终不生」(2)。从阿字为本来观一切,一切都是不、无 [P149] 、非、离了。初期大乘经虽有多方面的独到开展,而本于一切法性不可得──空性的立场,与『般若经』是一致的。这一立场,与『阿含经』以来的传统佛法,从现实身心(五蕴、六处等)出发,指导知、断、证、修以达理想──涅槃的实现,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如『佛说文殊师利净律经』(大正一四‧四四八下)说:
 
   「问:其佛说法,何所兴为?何所灭除?答曰:其本净者,以无起灭,不以生尽[灭]。所以者何?彼土众生,了真谛义以为元首,不以缘合为第一也」。
 
  文殊师利Man~jus/ri^是从东方宝英佛土来的。文殊说:彼土的佛法,是以真谛无生灭法为首的;不如此土的佛法,以缘合(因缘和合生或缘起)为第一,出发于因缘生灭,呵责烦恼等教说。文殊所说的彼土佛法,代表了印度(东南)新起的大乘;此土以缘合为第一,当然是固有的,释迦佛以来的传统佛法。这两大不同类型的佛法,在方法上是对立的。如『阿含经』从生灭无常下手:「无常故苦,苦故无我」──空。甚至说:「若人寿百岁,不观生灭法,不如一日中,而解生灭法」(3)。如实知生灭无常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但『般若经』严厉的批评了无常的观慧,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四六下)说:
 
   「当来世有比丘,欲说般若波罗蜜而说相似般若波罗蜜。……诸比丘说言:色是无常,… …。受、想、行、识是无常,若如是求,是为行般若波罗蜜。憍尸迦!是名说相似般若波 [P150] 罗蜜」。
 
  以生灭无常观为相似般若,不生灭(不坏)观为真般若,虽可说对某些部派说,但在文字上,显然是不满传统的『阿含经』。『阿含』与『般若』等大乘经的对立,应该说是佛法的不幸!
 
  『般若』等大乘经,发菩提心,修菩萨行,圆满佛果而外,甚深义──一切法空,法法皆如的阐扬,都是涅槃别名,这应该是依『阿含』思想引发而来,怎么会到达这样的对立呢?传统者指新兴的大乘为非佛说,大乘者称『阿含』等为小乘,尖锐的对立,能不说是佛法的可悲现象吗!从不拘宗派的超然立场来说,传统佛教──部派佛教与大乘行人,都有些偏颇了!『阿含经』的中心思想,是缘起prati^tya-samutpa^da,缘起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纯大苦聚集。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纯大苦聚灭」。依缘起的相依性──依之而有,说明生死的集,有为法;也依缘起的相依性──依之而无,说明生死的灭,无为法。有为与无为,依同一原则而阐明。但传统佛教界,似乎少有能完满的把握缘起;不是以缘起为生灭边事(有为的),就推想为不变的理性(无为的)。还有,慧解脱prajn~a^-vimukti本是一切阿罗汉的通称,所以论佛与阿罗汉的差别,就举慧解脱为一切阿罗汉的代表(4)。依空、无所有、无相而得心解脱 citta-vimukti,不正就是阿罗汉的心解脱吗(5)。但阿罗汉中,有不得深定的,有得深定的,这才方便的分为慧解脱,与(心慧)俱解脱ubhayatobha^^ga-vimukta的二类。我要这么说,因为 [P151] 要解说一项事实。『杂阿含经』中,长老比丘们告诉须深Susi^ma比丘,他们是阿罗汉,但不得四禅(『相应部』说不得五通)及无色定。须深觉得难以信解,佛告诉他说:「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不问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槃」(6)。这是说,阿罗汉有先后层次,也可说有二类。一、法住智dharma-sthitita^-jn~a^na知:缘起被称为法性dharmata^、法住 dharma-sthitita^,所以法住智是从因果起灭的必然性中,于五蕴等如实知,厌,离欲,灭,而得解脱智:「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虽然没有禅定,但烦恼已尽,生死已了。这是以慧得解脱,知一切法寂灭,而没有涅槃的自证。二、涅槃智nirva^n!a-jn~a^na知:生前就能现证涅槃的绝对超越(即大乘的证入空性,绝诸戏论;也类似一般所说的神秘经验),名为得现法涅槃dr!s!t!adharma-nirva^n!a;在古代,被称为得灭尽定nirodha-sama^patti的俱解脱(不过灭尽定,论师的异解纷纭)。这可能是二类阿罗汉,也可能是先后契入的层次。众生的根性不一,还有一类人,不是信仰,希欲,听闻,觉想,也不是「见审谛忍」,却有「有灭涅槃」的知见,但不是阿罗汉。如从井中望下去,如实知见水,但还不能尝到水一样(7)。部派佛教中,主要是上座部Sthavira系,重于四谛的知见,少有得现法涅槃的。在教义上,虽有种种阿罗汉,灭尽定等,而缺乏超越的体验,所以这一系的教义,被讥为:「唯见浮繁妨情,支离害志,纷纭名相,竟无妙异」了(8)。 [P152]
 
  大乘佛法的兴起,决定是与大众部Maha^sa^m!ghika系有关的。如上一章说到:方广部 Vetulyaka──说大空Maha^sun~n~ata^va^din派,以为胜义僧与佛,都是超越现实人间世的。这就是『大智度论』所说的方广道人,说「一切法不生不灭」。东山住部Pubbaseliya的『随顺颂』,以为法性不二,佛所说的,都「是随顺世间转」。分别部Prajn~aptiva^din说:凡圣一切都「以空为本」。一说部Ekavya^vaha^rika说:「世出世法悉是假名」。甚深义──法性不二 ,从大众部学派中开展出来。此外,『论事』说到:安达罗派Andhaka以为:释迦菩萨在迦叶佛时,入于决定(9)。东山住部等也说:成佛以前的菩萨,已经得法现观dhamma^bhisamaya ,入正性决定sammatta-niya^ma(10)。正性决定,就是正性离生samyaktva-niya^ma。入正性离生,是体悟正法而成为圣者。这样,菩萨有二阶位:一、凡夫;二、得正性决定的圣者。菩萨的分为二阶,与大乘所说的菩萨是一致的。大众部系中,法性不二思想的开展,「本生」又广泛的流传;菩萨道受到佛弟子的赞仰,有圣位菩萨的安立。如有人发心修学,求成佛道,依佛法说,这是可能而值得赞叹的。在佛教界,慧解脱圣者是没有涅槃智的;俱解脱者有涅槃智,是入灭尽定而决定趣涅槃的。惟有另一类人(绝少数),正知见「有灭涅槃」而不证得阿罗汉的;不入灭尽定而有甚深涅槃知见的,正是初期大乘,观一切法空而不证实际的菩萨模样。大乘法中,菩萨观空而不证实际,当然是由于智慧深,悲愿切(还有佛力加持),而最原始的见解,还有 [P153] 「不深摄心系于缘中」(11);不深入禅定,因为入深定是要堕二乘、证实际的。所以『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说:弥勒Maitreya「虽复出家,不修禅定,不断烦恼」(12)。被称为菩萨的持经譬喻师法救Dharamatra^ta也说:「菩萨虽伏我见,不怖边际灭,不起深坑想,而欲广修般罗若故,于灭尽定心不乐入,勿令般若有断有碍」(13)。正见甚深法的菩萨,从这样的情况下出现。悲愿力所持,自知「此是学时,非是证时」。所以不尽烦恼,不作究竟想,不取涅槃,成为观空而不证空的菩萨。最深彻的,名为无生法忍anutpattika-dharma-ks!a^nti。阿毗达磨中,忍是无间道;称为忍,表示是知而不是证入的意思。
 
  甚深(空)义,慧解脱圣者,没有涅槃智的超越体验,当然不会说。俱解脱圣者,有现法涅槃,但好入深定,或长期在定中,当然也不会去阐扬。惟有有涅槃知见而不证的,在崇尚菩萨道的气运中,求成佛道,利益众生,才会充分的发扬起来(也有适应世间的成分)。起初,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说:「是深般若波罗蜜,应于(能得)阿毗跋致菩萨前说,是人闻是,不疑不悔」(14)。不退转菩萨是少之又少的,所以说:「无量无边阿僧祇众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于中若一若二住阿毗跋致[不退转]地」(15)。这当然是甚深义法门,还不是普遍传宏的。也许大乘法门传开了,来学的人也渐渐多了,于是久行菩萨也能够信解了,所以说:「能信解深般若波罗蜜,当知是菩萨如阿毗跋致。何以故?世尊!若人于过去世不久行深般若波罗蜜,则不能信解」(16)。 [P154] 进一步,「新发意」(应译「新学」)菩萨也有信解可能了,如说:「若新发意菩萨随恶知识,则惊怖退没;若随善知识,闻是说者,则不惊怖没退」(17)。再进一步,一切法空的般若深义,什么人都能契入,如「中本般若」说:「是(法)门,利根菩萨摩诃萨所入。佛言:钝根菩萨亦可入。是门,中根菩萨,散心菩萨,亦可入是门。是门无碍,若菩萨摩诃萨一心学者,皆入是门」(18) 。般若甚深法门,三根普被,人人可学可入;这就是直从法性平等,法法皆空、皆如去深入的法门。
 
  
注【25-00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分」)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六下)。
注【25-00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二五六上──中)。
注【25-003】『法集要颂经』卷三(大正四‧七八九上)。
注【25-004】『杂阿含经』卷三(大正二‧一九中──下)。『相应部』(二二)「蕴相应」(南传一四‧一0二──一0三)。又『杂阿含经』卷二六(大正二‧一八六中──下)。
注【25-005】『杂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一四九下──一五0上)。『相应部』(四一)「质多相应」(南传一五‧四 五二──四五三)。
注【25-006】『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上──中)。『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八0)。
注【25-007】『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八下)。『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七0──一七一)。 [P155]
注【25-008】『出三藏记集』卷一一(大正五五‧七八下)。
注【25-009】『论事』(南传五七‧三六七)。
注【25-010】『论事』(南传五八‧二二五)。
注【25-01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八下)。
注【25-012】『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大正一四‧四一八下)。
注【25-01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五三(大正二七‧七八0上)。
注【25-014】『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上)。
注【25-015】『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下)。
注【25-016】『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三下)。
注【25-017】『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下)。
注【25-018】『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上)。
 
四 空之发展与类集
  『般若经』以超越名、相、分别的涅槃,也就是释迦如来的自证为根本立场。依此来观一切法,有为与无为不二,生死与涅槃不二,一切是无二无别,「绝诸戏论」。以此来化导,就不如 [P156] 释尊那样的教化,不从无常、苦入手,而直从空、无相、无愿等入门,这是「大乘佛法」──『般若经』的特色。表示这一内容的,如上文引述,有空、无相、无愿、不起、不生、无所有、远离、寂静、如、法界、实际等种种异名,而『般若经』所独到发扬的,是空──一切法空。本来,『般若经』不是非说「空」不可的,如『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全经但说「无相」,竟没有一个「空」字。被推定为「原始般若」的,『道行般若经』的「道行品」,也没有说到「空」,只说「离」、「无所有」、「无生」、「无性」、「不可得」等。
 
  「下本般若」说到了「空」,起初说:「以空法住般若波罗蜜」。什么是「安住空法」?经上说:不住一切法;不住一切法的常与无常,乐与苦,净与不净,我与无我,空与不空(1) (「中本般若」更不住寂灭与不寂灭,远离与不远离)。还有,须菩提Subhu^ti说:甚深法是随顺一切法的;是(甚深)法无障碍处,是法无生,是法无处[足迹]。诸天子听了,赞叹说:「长老须菩提为随佛生;有所说法,皆为空故」(2)。「皆为空故」,玄奘译为「一切皆与空相应故」。这可见经文所说的无障碍处,无生,无处,都与空相应,可说都是空义。还有,释提桓因说:「须菩提!如(汝)所说者,皆因于空」(3)。「皆因于空」,是说须菩提安住空法,本着空的体悟而说法,所以一切(境)法,所行法,所得(果)法,得法者,都无所得。依据这几则经文,及上所引法空性的种种异名,可知「下本般若」所说的,是在般若的实践中,明甚深空性。甚深空性 [P157] ,经听闻、思惟、观察,而到达无生法忍的彻悟。
 
  到了「中本般若」,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将种种空类集起来。「中本般若」是应该分为三分的,一、「前分」:经上说:「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相应,所谓空、无相、无作」。虽并举三解脱门,却更重视「空」,所以说:「是空相应,名为第一相应」。「于诸相应中为最第一相应,所谓空相应」(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下──二二三上)说:
 
   「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习应七空,所谓:性空、自相空、诸法空、无所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
 
  「七空」,是「中本般若」所共说的,但『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 「第二分」、「第三分」,都没有列举七空的名目。『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列举了七空的名目:「内空、外空、有空、无空、近空、远空、真空」 (即胜义空)(5),又与『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所说的不同。『放光』等没有列举名目,而列出名目的又彼此不同,那「七空」到底是那七种空呢?依经文来观察,「七空」是总结上文的,如『放光般若经』说:「何谓七?上七事是也」(6)。上文说习应空,是别观五蕴空,十二处空,十八界空,四谛空,十二缘起空,一切法(若有为、若无为)空,本性空。这就是「前分」所说的七空吧!
 
  「中本般若」的「后分」,有十四种空的类集,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 [P158] 五二三(大正七‧六八二中)说:
 
   「菩萨摩诃萨安住般若波罗蜜多,观内空内空性不可得,观外空外空性不可得,观内外空内外空性不可得,观大空大空性不可得,观空空空空性不可得,观胜义空胜义空性不可得,观有为空有为空性不可得,观无为空无为空性不可得,观毕竟空毕竟空性不可得,观无际空无际空性不可得,观无散空无散空性不可得,观本性空本性空性不可得,观相空相空性不可得,观一切法空一切法空性不可得;是菩萨摩诃萨安住如是十四空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 「二分本」,『放光般若经』,『摩诃般若经』,与「三分本」相当的经文,都明确的说到了「十四空」,这是以「一切法空」为最后的(7)。此外,『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到:「一切法以内空故空,外空故空,内外空故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故空」(8)。这也是十四空,但脱落了「大空」与「第一义空」。这是以「一切法空」在前,「自相空」在后的十四空。『大般若经』的「第二分」、「第三分」,也都是这样的,只是简略的说:「由内空故空,如是乃至(由自)相空故空」(9)。『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的「叹净品」(属于「中分」),也有以「自相空」为后的十四空;『大般若经』 「第二分」相同(10)。但「第三分」与『放光般若经』都没有。所以十四空是「后分」的类集,这是后来被移写到「中分」去的。十四空的组集成立,为以后十六空 [P159] ,十八空,二十空的基础。
 
  十六空,是『大般若波罗蜜多经』 「第三分」。在「中分」说明「大乘相」时,立十六空(「三分」处处说十六空)。十六空是:在十四空的最后「一切法空」下,加「无性空」与「无性自性空」(11)。但在「缘起品」的劝学般若中,十六空以下,又说「及所缘空、增上空等,无空等」(12),这是值得注意的。
 
  十八空,是『大般若波罗蜜多经』 「第二分」。在「中分」 「大乘相」中,立十八空;这是在十六空中,插入了「不可得空」与「自性空」。同属于「中本般若」的『摩诃般若经』,『放光般若经』,『光赞般若经』,也同样的立十八空(13)。在劝学般若处,「第二分」立二十空(与「上本般若」同);『摩诃般若经』,也是十八空(14)。『放光般若经』中,脱落了「内外空」,「自相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仅有十四种空(15)。『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在劝学中,却提到了「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究竟之空」[毕竟空]、「所有空」、「无有空」、「有为空」、「无为空」、「真空」[胜义空]、「无祠祀空」、「无因缘空」、「因缘空」、「自然相空」[自相空]、「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无所有空」[无性空]、「自然空」[自性空]、「无形自然空」[无性自性空]、「因缘威神空」──二十一种空(16)。与十八空相比对,少了「无际空」、「散空」与「本性空」,却又多出了「所有空」、「无有空」、「无祠祀空」 [P160] 、「无因缘空」、「因缘空」、「因缘威神空」。这一非常不同,可与「第三分」比较的,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四七九(大正七‧四三0下)说:
 
   「通达内空、外空……无性自性空,及所缘空、增上空等,无空等」。
 
  「第三分」所说的「所缘空」、「增上(缘)空」,与『光赞般若』的「因缘空」、「无因缘空」、「因缘威神空」,不是有类似的意义吗!原来,在劝学般若中,这部分经文的次第,各种经本是这样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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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B          | C          |  D         |  E
────────+───────+──────+──────+─────
1.十八空        | 1.二十空     | 1.十四空   | 1.二十一空 | 1.十六空
2.四缘          | 3.四缘       |            |            | 2.所缘空等
3.(真)如等    | 2.真如等     | 2.如等     | 2.如来等   | 3.真如等
 
 
 
  依此可见,在十八空下,应该是四缘,而『光赞般若』及「第三分」,却把「因缘」、「所缘缘」、「增上缘」等,也误作空的一项了。这一定是梵本传写的错失,是不足为据的。至于「第三分」所说的「无空等」,那是十八空以外的,「有性空」、「无性空」、「自性空」、「他性空」的略举。 [P161]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初分」(「上本般若」),对原有的「自相空」(或作「相空」或「自共相空」),分立为「自相空」与「共相空」──二空。原有的「散空」(或作「无散空」或「散无散空」),分立为「散空」与「无变异空」──二空。这样,十八空就演化为二十空 (18)。「中本般若」所有的七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上本般若」一律改写为二十空,于是空性类集的演进过程,不再能明白了。现在,依玄奘所译,将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的名目,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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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空  |十六空    |十八空    |二十空
    ────+─────+─────+───
    内空    |内空      |内空      |内空
    外空    |外空      |外空      |外空
    内外空  |内外空    |内外空    |内外空
    空空    |空空      |空空      |空空
    大空    |大空      |大空      |大空
    胜义空  |胜义空    |胜义空    |胜义空
    有为空  |有为空    |有为空    |有为空
    无为空  |无为空    |无为空    |无为空
[P162]  
 
    毕竟空  |毕竟空    |毕竟空    |毕竟空
    无际空  |无际空    |无际空    |无际空
    散空    |          |          |散空
            |          |散无散空  |
            |无散空    |          |无变异空
    本性空  |本性空    |本性空    |本性空
            |          |          |自相空
    自共相空|相空      |自共相空  |
            |          |          |共相空
    一切法空|一切法空  |一切法空  |一切法空
            |          |不可得空  |不可得空
            |无性空    |无性空    |无性空
            |          |自性空    |自性空
            |无性自性空|无性自性空|无性自性空
 
 
 
  种种空的类集,部分从『阿含经』与阿毗昙论中来。如『舍利弗阿毗昙论』立「六空」,『施设论』立「十种空」(19)。「六空」与「十空」的内容,就是「十四空」的前十二空,只少一「毕竟空」。所以,『般若经』是在一般的种种空以上,依般若法门,扩大类集而成种种空的。
 
  「中本般若」列举了十六空,十八空(「上本般若」举二十空),这是从不同事义的观察, [P163] 以显示一切皆空的。虽处处列举种种空,但寻检「中本般若」,一再提到的,「前分」(「序品」……「舌相品)是:1.(本)「性空」,如说:「习应性空」。2.(自)「性空」,如说:「菩萨字性空」。3.「不可得空」,如说:「不可得空故,但以名字说」。4.「自相空」,如说:「入诸法自相空」。5.「一切法空」,如说:「习应一切诸法空」。6.「毕竟空」,如说:「毕竟空,不生悭心故,……不生痴心故」(20)。「中分」(「三假品」……「无尽品」)是:1.(本)「性空」,如说:「用性空智入诸法相」。2.「自相空」,如说:「自相空法中不应着」。 3.「自性空」,如说:「一切法自性空故」。4.「毕竟空」,5.「无始空」,如说:「毕竟空、无始空故」。6.「无法有法空」(即无性自性空),如说:「般若波罗蜜,不为转、不为还故出,无法有法空故」。7.「无法空」(即无性空),如说:「示佛世间无法空」(21)。「后分」(「摄五(度)品」以下)是:1.「自性空」,如说:「自性空,虚诳如野马」。2.「自相空」,如说:「应行诸法自相空」。3.「毕竟空」,4.「无始空」,如说:「住二空中──毕竟空、无始空,为众生说法」。5.(本)「性空」,如说:「观一切法性空」。6.「不可得空」,如说:「空中空相不可得,须菩提!是名不可得空」。7.「一切法空」,如说:「得无所有法已,见一切法空」(22)。统观「中本般若」全经,从不同事义以显示空性,以「本性空」prakr!ti-s/u^nyata^、「毕竟空」atyanta-s/u^nyata^、「自性空」svabha^va-s/u^nyata^、「自相空」 [P164] svalaks!an!a-s/u^nyata^,特别是自性空与自相空,应用得最为广泛。「自性」svabha^va,是一一法的自体,相laks!an!a是一一法的特相。所以知道有什么法,一定是以「相」而知;从认识到的各各相,推定有不同的法,这就是以相知法。自性与自相,正是阿毗达磨的根本论题。「中本般若」说「自性空」与「自相空」(或作「相空」),又以自性与(自)相,作相互的观察,而明自性与相的不可得,如经说(23):
 
   1.「色离色性,……亦离色相。……相亦离相,性亦离性」。 2.「色离色自性,……亦离色相。……自性亦离自性,相亦离相;自性亦离相,相亦离自性」。
 
  从列举的种种空(有「离」、「净」等异名),知道『般若经』所说,是依种种法,种种问题,而归于超越名、相、分别的。
 
  
注【26-00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0中)。
注【26-002】『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
注【26-003】『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七上──中)。
注【26-00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四上──下、二二五上)。
注【26-005】『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一九九中、二0三上)。又卷九(大正八‧二0四下)。 [P165]
注【26-006】『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下)。
注【26-007】『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 卷四五九 (大正七‧三二0中──下)。『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五(大正八‧一0八中)。『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0(大正八‧三六七中)。
注【26-008】『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七中)。
注【26-009】『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六六(大正七‧三六0上)。又(「第三分」)卷五二九(大正七‧七一三下)。
注【26-010】『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二(大正八‧三0七下)。『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三六」大正七‧一九五中──下)。
注【26-01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四八八(大正七‧四八0中)。
注【26-01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四七九(大正七‧四三0下)。
注【26-013】『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上)。『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 ‧二五0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二三上──中)。『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一八九中以下)。
注【26-014】『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0二(大正七‧八下)。『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 二一九下)。
注【26-015】『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三上)。经中的「自性空」,是「本性空」的异译。 [P166]
注【26-016】『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一四九下──一五0上)。
注【26-017】A.『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下)。B.『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0二(大正七‧八下)。C.『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三上──中)。D.『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一四九下──一0五上)。E.『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四七九(大正七‧四三0下)。
注【26-018】『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五一(大正五‧二九0下)。
注【26-019】『舍利弗阿毗昙论』卷一六(大正二八‧六三三上)。『施设论』,见『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八(大正二七‧三七上);又卷一0四(大正二七‧五四0上)。
注【26-020】『摩诃般若波罗蜜经』:1.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下)。2.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中)。3.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下)。4.卷一(大正八‧二二三中)。5.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下) 。6.卷二(大正八‧二二九上)。以上并举一为例;下二则也如此。
注【26-02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1.卷三(大正八‧二三六上)。2.卷四(大正八‧二四三中)。3.卷一一(大正八‧ 二九九上)。4.5.卷一二(大正八‧三0七中)。6.卷一二(大正八‧三一一中)。7.卷一四(大正八‧三二六下)。
注【26-02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1.卷二一(大正八‧三六九中)。2.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三下)。3.卷二三(大正八‧三八八上)。4.卷二四(大正八‧三九二中)。5.卷二五(大正八‧四0二上)。6.卷二六(大正八‧四 [P167] 一0上)。7.卷二六(大正八‧四一二上)。
注【26-023】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二三六下)。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 卷四0九(大正七‧四九中)。
 
  
 
五 空之解说
  「空」在『般若经』中,说得非常广,到底怎样的说明呢?
 
  一、『般若经』类集的种种空,且依十八空来说:1.内空adhya^tma-s/u^nyata^内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内处,为众生的身心自体。六内处是空的,名为内空。2.外空 bahirdha^-s/u^nyata^: 外是色、声、香、味、触、法──六外处,是眼等所取的境。六外处空,名为外空。3.内外空adhya^tma-bahirdha^-s/u^nyata^:内外是内六处与外六处,内外处都是空的,名为内外空。4.空空s/u^nyata^-s/u^nyata^:空是一切法空,空也是空的,名为空空。5.大空maha^-s/u^nyata^:大是十方,十方是无限的广大,广大的十方是空的,名为大空。6.胜义空parama$rtha-s/u^nyata^:胜义就是涅槃,涅槃是空的,名为胜义空。7.有为空sam!skr!ta-s/u^nyata^:有为是欲界、色界、无色界;生死流转的三界是空的,名有为空。8.无为空asam!skr!ta-s/u^nyata^: 无为是没有生住灭相的,不生不灭的无为是空的,名无为空。9.毕竟空atyanta-s/u^nyata^:毕竟是到达究竟彻底处,所以或译作「至竟 [P168] 空」 。究竟是空的,名为毕竟空。10无际空anavara^gra-s/u^nyata^:际是边际。佛说:「众生无始以来」,没有最初际,所以名无际(或译作「无始空」,「不可得原空」)。依此初际而进说中际、后际,没有时间的三际,所以是空的,名无际空。11散无散空:梵本十万颂本(「上本般若」),二万五千颂本(「中本般若」),原文作anavaka^ra-s/u^nyata^,是无散空。无散空是『般若经』的本义,如『放光般若经』译为「无作空」。解说为「于诸法无所弃」。『光赞般若经』 译为「不分别空」,解说为:「彼无能舍法亦无所住」。『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虽译为「散空」,解说也还是:「散名诸法无灭」。『大般若波罗蜜经』「第三分」说:「若法无放、弃、舍可得,说名无散」(1)。『般若』明空,不以无常为正观,所以无弃、无舍的是无散;无散(或译作「无变异」 )是空的,名无散空。『大智度论』引『阿含经』,解说为「散空」(2),正是龙树Na^ga^rjuna 论意。12本性空prakr!ti-s/u^nyata^:本性是有为法性、无为法性,本性如此,名为本性。有为、无为法性是空的,名本性空。13自共相空,依梵本十万颂本,二万五千颂本,原文为svalaks!an!a-s/u^nyata^ ,应译为自相。如恼坏是色自相(3),领纳是受自相等;自相是空的,名自相空。『光赞』、『放光般若经』等,都如此,但玄奘译本,却解说为自相与共相空。14一切法空sarvadharma-s/u^nyata^:一切法是五蕴 、十二处 、十八界等;一切法是空的,名一切法空。15不可得空anupalambha-s/. :不可得,是求一切法不可得;不可得就是空,名不可得空。16无性空abha^va-s/u^nyata^:无性, [P169] 是「无少许可得」;无性是空的,名无性空。17自性空svabha^va-s/u^nyata^:自性是「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或作「诸法能和合自性」(4)。自性是不可得的,名自性空。18「无性自住空」abha^va-svabha^va-s/u^nyata^ :玄奘译本说:「无性自性,谓诸法无能和合者性,有所和合自性」(5);无性自性是空的,名无性自性空。然依鸠摩罗什Kuma^raji^va所译,这是无性空与自性空合说,与内外空的意义一样(6)。
 
  『般若经』明「大乘相」中,无论是十六空本,十八空本,二十空本,都接着又说四空:「有性由有性空,无性由无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1.有性空bha^va-s/u^nyata^:有性 ──bha^va,译为「有」,如三界名「三有」,生死流转过程立「四有」,十二缘起名「有支」,有是五蕴等(生死)有为法。这样的有(或译作「有性」 、「有法」,是现实的存在)是空的,名有性空。2.无性空abha^va-s/u^nyata^:无性,是无有──无为法。无性是空的,名无性空。3.自性空svabha^va-s/u^nyata^:一切法自性空,「空非智作,非见作」,不是由于智jn~a^na、见 dars/ana而空的,所以自性空是「自空」。4.他性空parabha^^va-s/u^nyata^:经上说:「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定、……实际,皆由他性故空」,他性是什么意义呢?真如 、实际等,佛出世也如此,佛不出世也如此,依世俗方便来说,这是对佛而有客观意义的,所以名为他性。他性──真如等是空的,名为他性空。但『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若佛出,若佛未出,法住、 [P170] 法相[法性]、法位[法定]、法性[法界]、如、实际,过此诸法空,是名他法他法空」(7)。「过此诸法空」,与『般若经』所说;「我说涅乐亦如幻如梦;若当有法胜于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8),有同样的意义。所以『大智度论』解说为:「有人未善断见结故,处处生着。是人闻如是、法性[法界] 、实际,谓过是已更有余法,以是故说过如、法性、实际亦空」(9)。这四种空,依二万五千颂梵本‧是在十六空下,再说四空,近于『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第三分」。但梵本没有「无性空」而有「不可得空」,所以十六空以后,再说四空,并没有重复的。这四空,都是不离有bha^va 的,是有与无有、自有与他有,一一的表示是空的。
 
  二、『般若经』从种种法门,从种种观点显示空性,所以类集为种种空(性),又略摄为四空;有性空、无性空、自性空、他性空。虽说有种种空,而所以是空的理由,经说是完全一致的试引十八空的一例,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0中──下)说:
 
   「何等为有为空?有为法名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欲界空,色界色界空,无色界无色界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 「何等为无为空,无为法名若无生相,无住相,无灭相。无为法无为法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
 
  「性自尔」,玄奘译为「本性尔故」。『般若经』 的种种空,都是本来如此的本性空;本性 [P171] 空,所以是非常非灭的。一般说:有为是生死流转的三界,是生灭的;无为是不生灭的。有为是非常的,无为是常住的。但在般若正观中,有为、无为都是性自空的。为什么是空?因为是非常非灭的。非常非灭,这似乎很难解!有为法非常,怎么说非灭坏呢?无为法没有生住灭相,怎么说非常呢?非常非灭,为什么说是空呢?不知道有为与无为的分别,是随顺世俗的方便说,如『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八九上)说:
 
   「离有为则无无为,所以者何?有为法实相即是无为,无为相者则非有为,但为众生颠倒 故分别说。……若无为法有相者,则是有为」。
 
  无为法是有为法的实相(真相),不是截然不同的对立法。为了要说明,不得不说为二── 有为与无为。其实,有为就是无为,不见有为即是无为(非二法合一);「于有为法无为不取相」(这是无为的意趣所在)。那末,不妨从有为法来说「非常非灭」,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中)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已灭,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生,是灭相不?世尊!是灭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灭相法当灭不?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意云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 [P172] 「须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
 
  前心与后心,是不能同时而有的,那末前灭后生,怎么能相续而善根增长,圆成佛道呢?佛举如灯烧炷的譬喻,以不即不离的意义来说明,这才引起了这一段的问答。心已灭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有灭相,这灭相却是不灭的。灭相是不灭的,所以问:那就真如那样的住吗?是真如那样的,却不是常住的。这一段问答,不正是「非常、非灭」吗?一般说诸行无常,但论到前灭后生间,总不免有中断的过失。如唯识学者,提出了「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的解说,也不免有前后同时的嫌疑。同时,怎能有前后呢?依『般若经』及龙树论意:「若一切实性无常,则无行业报,……以是故诸法非无常性」。「若一切法实皆无常,佛云何说世间无常是名邪见!……佛处处说无常,处处说不灭。……破常颠倒,故说无常。……诸法实相非常非无常」(10)。所以,法相是非常非灭,也就是非常非无常的。观一切法非常非灭,不落常无常二边,契会中道的空性。
 
  上文所引如灯烧炷的譬喻,经说是「缘起理趣极为甚深」(11)。甚深缘起是「非常非灭」的缘起,而在十八空中 「非常非灭,本性尔故」,表示了一切法的空性。非常非灭,也就是假名而没有自性的,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二六九中)说:
 
   「舍利弗!一切法非常非灭。……色非常非灭,何以故?性自尔。受、想、行、识非常非 [P173] 灭,何以故?性自尔。乃至意触因缘(所)生受,非常非灭,何以故?性自尔。以是因缘故,舍利弗诸法和合生,无自性」。
 
  「诸法和合生,无自性」,『大般若经』「第二分」,作 「但有假名,都无自性」(12)。假名是诸法和合生的,无自性就是空。可见般若的正观,是通达一切法非常非灭(不落二边)而空的。所以『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般若波罗蜜远离生死,非常非灭故」(13)。
 
  
注【27-00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四八八(大正七,四八0下)。
注【27-002】『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二上)。
注【27-003】「恼坏相」,奘译本作「变碍相」,依说一切有部说而改。
注【27-00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0下)。『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下)。
注【27-005】『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下)。
注【27-006】『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六上)。
注【27-007】『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一上)。
注【27-008】『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二七六中)。
注【27-009】『大智度论』卷四六(大正二五‧三九六中)。 [P174]
注【27-010】『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六0中)。又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三上──中)。
注【27-01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五0(大正七‧二七三中)。
注【27-01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二二(大正七‧一二二下)。
注【27-013】『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一(大正八‧三0二中)。
 
六 空之双关意义
  空s/u^nyata^,是形容词;形容词的名词化,就是s//u^nyata^──空性。在『阿含经』中,空三昧s/u^^nyata^-sama^dhi,空住s/u^^nyata^-viha^ra等,都是空性,但没有『般若经』空性的意义。空与无相animitta,无所有a^kim!canya,同为解脱的要门,重在观慧。『般若经』的观慧,渐渐的重视空,演进到空与真如tathata^、涅槃nirva^n!a、法性dharmata^等为同义异名,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五(大正八‧四0二下)说:
 
   「是(本)性空,不常不断。何以故?是性空无住处,亦无所从来,亦无所从去,须菩提!是名法住相[性]。是中无法,无聚无散,无增无减,无生无灭,无垢无净,是为诸法相[性] 」。
 
  『般若经』说的空,是从种种而显示的本性空prakr!ti-s/u^nyata^,本性空是不常不断(即 [P175] 「非常非灭」)的。无住处,超越了空间;无所从来,无所从去,又超越了时间:这就是法住相 [性]dharma-sthitita^,也就是诸法相[性]。在这一意义上,空性与法住、法性、真如等,是同一内容的。但在表示法义的应用上,还是有点不同的;空是观慧所观,从一切法的虚妄、不实而显示的。
 
  原则的说,『般若经』是以般若prajn~a^为主导的菩萨行,般若圆满了,就是佛的萨婆若 sarvajn~a^──一切智(或「一切智智」)。这是般若修证的开示,不是义理的说明。般若所悟的法相[性]dharmata^,称为如、法界、实际等,这种种异名,也只是方便安立。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众生但住名、相、虚妄忆想分别[虚妄分别]中」(1)。可见一切名义,一切分别,都不能表达法性的。但方便说法,不可能没有表示这不落名相分别的方便。佛法固有三解脱门,空、无相、无作[愿]等,便被使用起来。今依『小品般若经』,择要的列举用以表示的词类如下(2) :
 
图片
|--------------------------------------------------------------------------------+
|                                |A. |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
|空                            |1  |   | 1 |   | 1 | 1 | 1 | 1 | 2 |   |   | 1 |   |   | 1 | 1 |
|----------------+---+---+---+---+---+---+---+---+---+---+---+---+---+---+---+---+
|无相                        |   |   |   |   | 2 | 2 | 2 | 2 |   |   |   |   |   |   |   |   |
|----------------+---+---+---+---+---+---+---+---+---+---+---+---+---+---+---+---+
[P176]  
 
|----------------+---+---+---+---+---+---+---+---+---+---+---+---+---+---+---+---+
|无作愿                    |   |   |   |   | 3 | 3 | 3 | 3 |   |   |   |   |   |   |   |   |
|----------------+---+---+---+---+---+---+---+---+---+---+---+---+---+---+---+---+
|无起                        |   |   |   |   |   | 4 | 4 | 4 |   |   |   |   |   |   |   |   |
|----------------+---+---+---+---+---+---+---+---+---+---+---+---+---+---+---+---+
|尽                            |   |   |   |   |   |   |   |   |   |   |   |   |   |  1|   |   |
|----------------+---+---+---+---+---+---+---+---+---+---+---+---+---+---+---+---+
|无(或「不」)生|   |   |   |   |   | 5 | 5 | 5 | 1 | 1 |   |   |  3|  2|   |   |
|----------------+---+---+---+---+---+---+---+---+---+---+---+---+---+---+---+---+
|无(或「不」)灭|   |   |   |   |   |   | 6 |   |   | 4 |   |   |   |   |   |   |
|----------------+---+---+---+---+---+---+---+---+---+---+---+---+---+---+---+---+
|无依                        |   |   |   |   |   |   | 7 |   |   |   |   |   |   |   |  2|   |
|----------------+---+---+---+---+---+---+---+---+---+---+---+---+---+---+---+---+
|无性                        |   |   |   |   |   |   |   |   |   | 2 | 1 |   |   |   |   |   |
|----------------+---+---+---+---+---+---+---+---+---+---+---+---+---+---+---+---+
|(远)离                |   |   |   |   |   |   |   |   |   | 3 | 2 | 2 |  2|  3|   |   |
|----------------+---+---+---+---+---+---+---+---+---+---+---+---+---+---+---+---+
|(清)净                |   |   |   |   |   |   |   |   |   |   |   | 3 |   |   |   |   |
|----------------+---+---+---+---+---+---+---+---+---+---+---+---+---+---+---+---+
|(寂)灭[寂静]     |   |   |   |   |   |   |   |   | 3 |   |   | 4 |   |  4|   |   |
|----------------+---+---+---+---+---+---+---+---+---+---+---+---+---+---+---+---+
|不可得                    |   |   |   | 2 |   |   |   |   |   |   | 3 |   |   |   |   |   |
|----------------+---+---+---+---+---+---+---+---+---+---+---+---+---+---+---+---+
|不可思议                |   |   |   |   |   |   |   |   |  | 5 |   |   |   |   |   |   |
|----------------+---+---+---+---+---+---+---+---+---+---+---+---+---+---+---+---+
[P177]  
 
|----------------+---+---+---+---+---+---+---+---+---+---+---+---+---+---+---+---+
|无所有                    |   | 1 | 2 | 1 |   | 6 |   |  6|   |   |   |   |  1|   |   |  2|
|----------------+---+---+---+---+---+---+---+---+---+---+---+---+---+---+---+---+
|虚诳[虚妄]              |   |   |   |   |   |   |   |   |   |   |   |   |   |   |   |  3|
|----------------+---+---+---+---+---+---+---+---+---+---+---+---+---+---+---+---+
|不实                        |   |   |   |   |   |   |   |   |   |   |   |   |   |   |   |  4|
|----------------+---+---+---+---+---+---+---+---+---+---+---+---+---+---+---+---+
|不坚牢                    |   |   |   |   |   |   |   |   |   |   |   |   |   |   |   |  5|
+--------------------------------------------------------------------------------+
 
 
 
  从所列举的来说,空与无所有,具有双关的意义。在『杂阿含经』中,空、无相、无所有,是三三摩提或三解脱;在解脱法门中,无所有是重要的术语。但后来,无愿apran!ihita代替了无所有,所以在阿毗达磨论中,无所有就少见了。『般若(及初期大乘)经』虽继承了空、无相、无愿的三解脱门说,而「无所有」仍广泛的应用,说空与无所有的,比无相与无愿要多得多。如上表所列的,从空到无所有,如F.是甚深法相;L.是示世间的实相;I.是将入不退转的深行;H.是「无(法)可转,无法可还,无法可示,无法可见」;M.是一切无缚无解。这或是表示深法相,或是菩萨的深观:「下本般若」的空与无所有等,是重在显示真实的。但(空)无所有以下,如P.的「空无所有,虚诳不实」,是各种译本所同的(3),这是表示虚妄不实了。如『小品般若经』说:「字,无决定,无住处,所以者何?是字无所有故」(4)。所说的无所有,也是但名无 [P178] 实的意思。空与无所有,是显示如实相的,也用来表示虚妄性,所以说有双关的意义。其实,如尽,无生,无灭,寂灭,远离,清净,这些涅槃的同义异名,还不是都有「遮」妄的意义!『般若经』本重于深法相的直观,而在「空」的发展中,说诸行或一切法虚妄不实的教说,也越来越多。如『小品般若经』说: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信解一切法无生,一切法空,一切法寂灭,而没有能得无生法忍,入不退转地的,也为诸佛所赞叹(5)。这是无生、空、寂灭的深观,而『摩诃般若经』作:信解一切法无生,一切法空,一切法虚诳、不实、无所有、不坚固;『大般若经』「第二分」作:信解无生、深般若、毕竟空性、寂静性、远离性、虚妄性、空性、无所有性、不自在性、不坚实性(6)。又如『摩诃般若经』说:行深般若的,应观寂灭、空、虚诳、不坚实;「第二分」就说:应观雕落、破坏、离散、不自在、不坚实性、虚伪了(7)。又如『摩诃般若经』说:「诸波罗蜜性无所能作,自性空,虚诳,如野马」。『放光般若经』也说:「自空,无所能作,无所能为,如热时之焰」。『大般若经』「第二分」就这样说:「一切法自性皆钝,无所能为,无有主宰,虚妄、不实,空,无所有,不自在相,譬如阳焰、光影、水月、幻事、梦等」(8)。虚诳不实这一类术语的更多应用,意味着般若法门,不只是深法相的体悟,而要观破世俗的虚妄,从而脱落名相以契入如实相。
 
  
注【28-00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八中)。 [P179]
注【28-002】『小品般若波罗蜜经』:A.卷六(大正八‧五六三中)。B.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C.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中)。D.卷五 (大正八‧五五九中)。E.卷五 (大正八‧五五七下)。F.卷七(大正‧五六九中)。G.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中──下)。H.卷四(大正八‧五五三上)。I.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下)。J.卷三(大正八‧五五0中)。K.卷一(大正八‧五四0上)。L.卷五(大正八‧五五九上)。M.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上)。N.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上)。O.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P.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下)。
注【28-003】『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 (大正八‧五六六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四分」)卷五五0(大正七‧八三0上)。 (「第五分」) 卷五六二(大正七‧九0四上)。 『佛说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七(大正八‧六四五上)。『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六 (大正八‧四五六下)。『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卷四(大正八‧五二九中)。
注【28-004】『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
注【28-005】『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下──五七七上)。
注【28-006】『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九(大正八‧三六一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 卷四五七(大正七‧三0九上)。
注【28-007】『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三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六一(大正七‧三三二上)。
注【28-008】『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六九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六(大正八‧一0九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六0(大正七‧三二三上)。 [P180]
 
  
 
七 自性空与无自性空
  『般若经』常说自性空svabha^va-s/u^nyata^。一切法无自性nih!svabha^va,无自性故空 s/u^^nyata^:经论师的大力宏扬,学者们似乎觉得『般若经』所说的自性空,就是一切法无自性空了。当然,『般若经』说一切法虚妄无实,但有名字,是可以说是无自性的。如『经』说:「我名字,……无自性」;「但有假名,都无自性」(1)。但『般若经』所说的自性空,与无自性空,意义上是有些不同的。『大智度论』卷四六(大正二五‧三九六中)说:
 
   「自性有二种:一者,如世间法(中)地坚性等;二者,圣人(所)知如、法性[界]、实际」。
 
  自性的第一类,是世间法中所说的,地坚性,水湿性等。地以坚为自性,水以湿为自性等,世俗法中是可以这样说的。如求坚等自性的实体,那是不可得的,也就是没有自性──无自性了。自性的第二类,是圣人所证的真如tathata^,或名法界dharma-dha^tu、实际bhu^takot!i 等。这是本来如此,可以名之为自性的。『智论』卷六七所说:「色性者,……所谓地坚性等。复次、色实性,名法性」(2),也就是这二类自性的分别。这二类自性,一是世俗自性:世间众生以为自性有的,如地坚性等,不符缘起的深义,所以要破斥而论证为没有自性的。二是胜义自性 [P181] ,圣人所证见的真如、法界等,是圣人如实通达的,可以说是有的。所以『智论』说:「如、法性[界]、实际,世界故无,第一义故有」(3);第一义就是胜义Parama$rtha。第一义中有的自性,「下本般若」是一再说到的,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五一中)说:
 
   「色无缚无解,何以故?色真性是色。受、想、行、识无缚无解,何以故?(……)识真性是识」。
 
  「色真性是色」,『道行般若』与『摩诃般若钞经』,译为:「色之自然故为色」(4),自然是自性的古译。赵宋所译的『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也作「色自性是色」(5)。一般所知的,是色等五蕴的虚妄相,所以说系缚,说解脱。色等法的胜义(真)自性,是色等真相,这是没有系缚与解脱可说的。与之相当的「中本般若」,如『放光般若经』说:「五阴不缚不解,何以故?色、色自有性,……识、识自有性。六波罗蜜亦不缚亦不解,何以故?六波罗蜜所有无所有故」(6)。五阴「自有性」,还是「下本般若」的自性说,而「中本」增广的六波罗蜜等,却改作「所有无所有」了。秦译的『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等,五阴、六度等,一律改为「无所有性」(7)。玄奘所译的『大般若经』,作「以无性为自性」,或「无所有性为色等自性故」(8)。依各本的比较,可知「下本般若」是「自性」,「中本般若」渐演化为「无所有(之)性」,再演化为「无性为自性」,「无所有性为自性」。意义相同,但这是无性的自性,与「下本」的但说 [P182] 「自性」不同了。
 
  2.『道行般若经』卷三(大正八‧四四一上)说:
 
   「人无所生;般若波罗蜜与人俱皆自然;人恍惚故;般若波罗蜜(与人)俱不可计;人亦不坏,般若波罗蜜亦如是」。
 
  『摩诃般若钞经』也如此说(9)。这二本古译,说人[众生]与般若波罗蜜,都是无所生[无生],自然,恍惚[远离],不可计[不可思议],不(灭)坏。所说的自然──自性,『小品般若』等就译作无性(10) ;『大般若经』竟改作「无自性」了(11)。
 
  3.『大明度经』卷一(大正八‧四八二上)说:
 
   「众生自然,念亦自然。……众生恢廓,念(亦)恢廓。……众生之不正觉,而念(亦)不正觉」。
 
  自然,恢廓,不正觉──三者,『摩诃般若钞经』作:自然,恍惚[远离],难了知(12)。自然── 自性,『道行般若经』作「空」性(13);而『小品般若』等,就译作「无性」(14);『大般若经』「第四分」、「第五分」,译为「无自性」(15)。与之相当的「中本般若」各本,都作「无」,「无自然」,「无自性」,「下本般若」的自然──自性,与无生、远离、不可思议为同类,实在是胜义自性,法性与涅槃的异名,称之为「无所有性」,「无性为自性」,虽多一转折(近于「正 [P183] 」经「反」而到「合」)是可以的;如改为「无自性」,似乎是不适当的!
 
  「中本般若」也说到自性,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0(大正八‧二九二中)说:
 
   「云何名无为诸法相?若法无生无灭,无住无异,无垢无净,无增无减诸法自性。云何名诸法自性?诸法无所有性,是诸法自性,是名无为诸法相」。
 
  诸法自性,唐译本作:「谓一切法无性自性」(16),意义相同。又『摩诃般若经』说:「诸法实性,无生无灭,无垢无净故」(17)。实性,唐译本也作自性(18)。「无性」与「无自性」说,是「中本般若」的一致倾向,而唐译本增入了更多的「无自性」,更多的「无性为性」,「以无性而为自性」。我以为:般若法门本是直观深法性的,空(性)是涅槃的异名,所以自性也约胜义自性说。然般若法门的开展,不但为久行说,为邻近不退者说,也为初学说;不但为利根说,也为钝根说。这一甚深法,在分别、思惟、观察,非勘破现前事相的虚妄不实,从虚妄不实去求突破不可。这所以多说一切法「无性」,一切法「无自性」了。以无自性为自性,与空的空虚性及涅槃的双层意义,是非常契合的。
 
  『般若经』广说种种空,而定义都是:「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19)。经说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依种种法义来显示空,而一切都是约本性空prakr!ti-s/u^nyata^说的。本性空是圣智证知的,所以『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五(大正八‧四0二下)说: [P184] 「须菩提!若内空性不空,外空乃至无法有法空性不空者,则坏空性。是(本)性空不常不断,何以故?是(本)性空无住处,亦无所从来,亦无所从去。须菩提!是名法住相。是中无法,无聚无散,无增无减,无生无灭,无垢无净,是为诸法相」。
 
  「是为诸法相」,唐译本作:「是一切法本所住性」(20)。本性prakr!ti,在说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中,与自性svabha^va同一内容,如『毗婆沙论』说:「如说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亦尔」(21)。『般若经』中处处说本性空,也处处说自性空svabha^vas/u^nyata^ ,意义也大致相同。自性空,本是胜义自性空,如说:「自性空故,自性离故,自性无生故」(22)。这是以空、离来表示自性;自性空并非没有自性。由于「假名无实」,「虚妄无实」,与空的空虚义相关联,而自性空有了无世俗自性的意义,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八中)说:
 
   「是名,但有空名,虚妄忆想分别中生。……此事本末皆无,自性空故」。
 
  「自性空故」,唐译本作「自性皆空」(23),更显出都无世俗自性的意味。如说:「但有假名,都无自性。……以色处等与名,俱自性空故」(24)。胜义的自性空,渐演化为世俗的无自性空,还可以从空的类集中得到证明。「中本般若」立十六空,是在十四空以下,增列无性空svabha^va-s/u^nyata^ 与无性自性空abha^va-svabha^va-s/u^nyata^,十六空是没有自性空的。然「中本般若 [P185] 」,无论为十六空,或十八空(「上本」立二十空),在说十六或十八空后,都更说四种空:「复次,须菩提!法[有性]法相空,无法[无性]无法相空,自法[自性]自法相空,他法[他性]他法相空」(25)。自法自法相空,就是「自性由自性空」。所说的自性空,是:「是(自性)空,非知作,非见作」 (26)。非知所作,非见所作,也非余人所作的自性空,正是本来如此的胜义自性空。一直到成立十八空(与『大般若经』「第二分」相当),才在无性空与无性自性空间,增列自性空。这三种空,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0下)说:
 
   「何等为无法[无性]空?若法无,是(无法)亦空,非常非灭故」。 「何等为有法[自性]空?有法名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是有法空,非常非灭故」。 「何等为无法有法[无性自性]空?诸法中无法,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是无法有法空,非常非灭故」。
 
  无法有法空,依经文说,是无法[无性]与有法[自性]的合观为空,所以『大智度论』以为:与内空、外空、内外空──初三空一样:「十八空中,初三空破一切法,后三空亦破一切法」(27)。又如『光赞般若经』说:「一切诸法皆无所有,悉为自然[自性]」,是以一切法无性而显自性。『摩诃般若经』说:「诸法亦如是无自性,舍利弗!诸法和合生故无自性」。唐译『大般若经』作:「诸法都无和合自性,何以故?和合有法自性空故」(28)。诸法和合生,所以没有自性,这是无自性 [P186] 的自性空;也与众缘和合生故无自性,绿起的无自性空相同。但在『般若经』中,这还是十八空的一空,把握这一原则而彻底发挥的,那是龙树的缘起(无自性故)即空了。
 
  
注【29-00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二六九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二0(大正七‧一一二上)。
注【29-002】『大智度论』卷六七(大正二五‧五二八中)。
注【29-003】『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五九下)。
注【29-004】『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四四一下)。『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卷三(大正八‧五二三中)。
注【29-005】『佛说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八(大正八.六一六上)。
注【29-006】『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六三下)。
注【29-007】『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一(大正八‧三0五下)。
注【29-008】『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分」)卷五五九(大正七‧八八五中)。(「第四分」)卷五四五(大正七‧ 八0一下)。(「第三分」)卷五0六,作「无所有性为色等自性」(大正七‧五八一上);「第二分」与「初分」,同。
注【29-009】『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卷三(大正八‧五二二下)。
注【29-010】『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五0中)。『佛说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七(大正八 [P187] ‧六一四中)。
注【29-01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分」)卷五五九(大正七‧八八四上)。「第四分」同。
注【29-012】『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卷一(大正八‧五一一下)。
注【29-013】『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四二九上)。
注【29-014】『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0上)。『佛说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二(大正八 ‧五九二上)。
注【29-015】『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分」)卷五五六(大正七‧八七0上)。(「第四分」)卷五三九(大正七 ‧七六九中)。
注【29-016】『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三0(大正七‧一六四下)。
注【29-017】『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 (大正八‧二二一下)。罗什译作「实性」,前引『小品经』作「真性」,都表示胜义自性,免得与世俗自性的混同。
注【29-018】『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0二(大正七‧一一下)。
注【29-019】『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上──下)。
注【29-020】『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七三(大正七‧三九八上)。
注【29-021】『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六(大正二七‧二九下)。
注【29-02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二八中)。『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一五九下)。 [P188]
注【29-023】『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七一(大正七‧三八六上)。
注【29-024】『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二二(大正七‧一一九下)。
注【29-025】『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0下)。
注【29-026】『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一上)。
注【29-027】『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六上)。
注【29-028】『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0六下)。『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二六九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二二(大正七‧一二一下)。
 
  
 
八 空与一切法
  空s/u^^nyata^与一切法之关系,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中)说:
 
   「舍利弗!是诸法不尔如凡夫所著」。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今云何有?佛言:如无所有如是有;如是诸法无所有(凡夫不知),故名无明」。
 
  如凡夫所知的,以为如何如何的一切法,都是有所取着的;一切法的实相,并不如凡夫所著的那样。舍利弗S/a^riputra问佛:那末一切法是怎样的呢?佛说:一切是无所有而有的,凡夫 [P189] 不知道,以为是一般所知那样的,所以说是无明avidya^。无明是众生的根本迷惑,也就是生死流转的根源。这一问答,表示了二方面:一、众生以为如是如是有的,是迷执的生死;一、圣者知一切无所有,是解脱。这就符合早期的二谛说,如『中论』「青目释」说:「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真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为实」(1)。二谛说,到「中本般若」的「后分」,大大的应用起来。依『般若经』说:第一义谛──胜义谛是没有任何差别可说的。为了方便说法,不能不说二(相对的),不立二就一切无可说了。所以有名相安立的一切法,及不落名相的胜义。
 
  胜义,「下本般若」多依真如tathata^立论,也有名为法性dharmata^的,如说:「法性唯一,无二无三;是性亦非性、非作」(2)。「中本般若」的「前分」,「后分」,多称为法界 dharma-dha^tu、实际bhu^takot!i,也有称为法住性的。在真如的十二异名中,空与无相 animitta没有计算在内,但也一再说到无相,如说:「是一切法皆不合不散,无色、无形、无对,一相所谓无相」(3)。空也被称为空相s/u^^nyata^-laks!an!a,如说:「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4)。一切法皆空──一切法与空,应怎样的去如实信解?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 (「第二分」)卷四0三(大正七‧一四上)说:
 
   「舍利子!诸色空,彼非色;诸受、想、行、识空,彼非受、想、行、识。何以故?舍利 [P190] 子!诸色空,彼非变碍相;……诸识空,彼非了别相。何以故?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不异空,空不异受、想、行、识,受、想、行、识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染不净,不增不减;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如是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处,……; ……无得、无现观;……无正等觉、无正等觉菩提」。
 
  这就是一般最熟悉的:(如『心经』所说的)「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的教说。这一教说,「中本般若」一再的说到(5),而上面所引的,与『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最接近,所以引述这段文来解说。这段文字,明色、受、想、行、识 ──五蕴空,然后依空明一切法不可得。五蕴,主要是每人(一切众生)的身心自体,广义是包含了器世间的山河大地、草木丛林,可说是一切现象界的分类──五类聚。为了文字的简约,且依色蕴来说。全文可分三节:标宗,明义,结论。一、「诸色空,彼非色」,是标宗。菩萨与般若波罗蜜相应,就是「空相应」。为了要阐明般若波罗蜜照见的空义,所以揭示了「诸色空,彼非色」的宗要。色是一般所说的物理现象(其他四蕴,是心理现象的分类)。一般所知的色法,是本性空的;本性空的,也就是非色。这二句,或作:「是色非色空,是色空非色」(6)。这是说:色是非色的,所以色是空;色是空的,所以是非色。反复说明,而意义还是相同的。 [P191]
 
  二、「何以故」下,是明义。为什么「色空非色」呢?「诸色空,彼非变碍相」,约自相空 svalaks!an!a-s/u^nyata^说。为什么知道有这样那样的法?「以相故知」,相laks!an!a是一一法的特征,以不同的相,知不同的法。如变碍是色相:变是变异。碍是物质占有一定的空间,有此就不能有彼。如部派佛教者说:色,分析到最微细的物质点,名为极微parama^n!u,极微是不可析、不可入的,与古代的原子说相同,不可入就是碍。一般所说的变异与质碍相,大乘法是加以否定的。没有变碍的决定相,那怎么说是色呢?所以,没有变碍相──相空,也就是空非色了。「何以故?色不异空」到「空即是色」,是进一层的解明空义。「色不异空,空不异色」,或作「色不离空,空不离色」(7)。空是涅槃的异名,或以为空与色是相对的,涅槃空是离色、灭色而后空的,所以进一步说:上文的色空非色,是本性空。色如幻如化,没有决定性的相,色相空,所以说「非色」。没有决定性的相,宛然似有,当体即空;色与空不是离异的,而是即色明空的。即色是空,就是色的本性空。般若大乘的特色,是一切法本空,本性清净,也就是世间(五蕴,生死)即涅槃。如『大智度论』,举『般若经』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而引『中论』颂说:「涅槃不异世间,世间不异涅槃,涅槃际、世间际,一际无有异故」(8)。这就是「色空彼非色」的进一步说明。
 
  三、「是诸法空相」以下,是结成。般若法门,从信解一切法空,经柔顺忍a^nulomiki^dharma-ks!a^nti [P192] 而无生法忍anutpattika-dharma-ks!a^nti,得到与涅槃同一内容的深悟(不过通达而不证入)。般若是圣道的实践,不是深玄的理论,所以般若相应,只是一切法本性空的观照,目的是空(性)相的体悟。所以先标「色空非色」 (等),再从色(等)相空而明即色是空,然后结归正宗,而表示一切法空相。空(性)相,是超越名、相、分别,不落对待,实是不可说的。如『摩诃般若经』说:「一切法不可说,一切法不可说相即是空,是空不可说」(9)。所以名为空相,也只是佛以方便假说而已。经上提出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及非未来等三世,以表示空相。生是生起,是有;灭是灭去,是无,约法体的存在与不存在说。但空相,不可说是有是无;非先无而后有,也非先有而又后无的;不生不灭,表示了超越有无、生灭的相对性。垢是杂染,净是清净,约法的性质说。空相,本无所谓杂染与清净的。经上或称为清净,也是佛的方便说,如『大智度论』说:「毕竟空即是毕竟清净,以人畏空,故言清净」(10)。依方便说,空性也是在缠而不染,出缠而非新得清净的。所以不垢不净,超越了染净的相对性。增是增多,减是减少,约法的数量说。空性无数无量,所以不增不减,超越了增减的相对性。空性是超越时间相的,所以说「非未来,非过去,非现在」。「是空不可说」,说空相不生不灭等,还是依超越世俗所作的方便说。空(性)相是这样的,所以接着说:「是空(相)中无色」等五蕴,无十二处,无十八界,无四谛,无十二缘起。「无得无现观」,就是『心经』所说的「无智亦无得 [P193] 」;现观abhisamaya是现证智。没有智,没有得,所以「无预流,无预流果;……无阿罗汉,无阿罗汉果」──没有声闻乘的四果圣者,及所得的四沙门果。无独觉圣者,无证得的独觉菩提;无菩萨(人),无菩萨行;无正等觉(者),无正等觉菩提。三乘人、法,空性中是不可得的。这一段文字,与『心经』的主体部分,完全一样,只是『心经』要简略些。如「照见五蕴皆空」,到「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与「诸色(等)空,彼非色」,到「空即是受、想、行、识」相当。既然「无智无得」,有智有得的三乘圣者与圣法,当然也不可得而不妨简略了。
 
  般若道的实践,是依一切法而观为一切皆空,不离一切而超越一切。如实的体悟,如『大智度论』说:「般若波罗蜜能灭诸邪见、烦恼、戏论,将至毕竟空中」(11)。唯识宗虽解说不同,而般若真见道时,也是没有任何相可见可得的。菩萨依一切法而深观一切法空,到如实通达时,「一如无二无别」,「譬如种种色身,到须弥山王边,皆同一色」(12)。『般若经』所说的「空中无色,……无等正觉等正觉菩提」,正是这一意义。
 
  
注【30-001】『中论』卷四(大正三0‧三二下)。
注【30-002】『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二上)。
注【30-003】『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二(大正八‧三八二上)。
注【30-00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三上)。 [P194]
注【30-005】『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下、二二三上)。又卷三(大正八‧二三五上、二三七中)。又卷四(大正八‧二四0中)。参阅卷二四(色等与法性界对论)(大正八‧四00上)。卷二五(色等与「本」性空对论)(大正八‧四0三中)。
注【30-006】『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0九(大正七‧四七上)。
注【30-007】『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二三七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0九(大正七‧五0下)。
注【30-008】『大智度论』卷一九(大正二五‧一九八上)。
注【30-009】『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七(大正八‧三四五下)。
注【30-010】『大智度论』卷六三(大正二五‧五0八下)。
注【30-011】『大智度论』卷七一(大正二五‧五五六中)。
注【30-01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六九下)。
 
  
 
九 法空如幻
  『般若经』的宗要,是即一切法而超越一切法。超越一切的实义,名为空性s/u^^nyata^、法性dharmata^等。「是第一义,实无有相,无有分别,亦无言说」(1)。无有言说,所以一切法 [P195] 不可说;无有相,所以一切法无可示;无有分别,所以一切法不可分别。离名、离相、离分别的「诸法空相」,当然是一切不可得的。『般若经』开示菩萨的般若行,教学菩萨行的,应怎样的不着一切,以无所得,而能度众生,成佛道。但在世俗心中,不免引起疑惑。在「中本般若」的「后分」中,就不断的提出种种疑问:既然法也不可得,众生也不可得;没有业报,没有道果,没有垢净,没有修证,没有名相;佛与佛法也不可说──那为什么要说?为什么说有业报,有地狱,……菩萨、佛,有六度……十八佛不共法等差别?为什么要发心,度众生,庄严佛土,成佛?在「后分」中,说到那里,就问到那里,解说到那里。一层层的问题,问题的所以成为问题,始终是一样的,也就是名相与无名相间的对立性。『般若经』的解答,还是与修证相应,而不是理论的。经上提出了二谛说,也就是一切言说,一切差别,说修行,说凡说圣,都是依世俗谛说的。如说:「众生(于)无法(中)有法想,我以除其妄着(故说)。世俗法故说有得,非第一义」(2)。一切言说差别,是不能不是「二」──相对的;为了教化,所以方便的说有二谛,说种种差别是依世俗说的,不是实义。其实,「世谛、第一义谛无异也。何以故?世谛如即是第一义谛如」(3)。相对的「二」,超越(绝对)的「无二」,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 三七三下──三七四上)说:
 
   「诸有二者,是有所得;无有二者,是无所得。……不从有所得中无所得,不从无所得中 [P196] 无所得;须菩提!有所得无所得平等,是名无所得」。
 
  相对的世俗sam!vr!ti,是二,是有所得pra^pti,是众生的取着处。佛说无二、无所得 apra^ptitva,是一切无所取着的第一义──胜义Parama$rtha。但发心修行,要安住无所得;无所得不在有所得中,有所得是有取着的;也不能说在无所得中,如有无所得可得,那是落于相待,不是无所得了。所以菩萨住无所得,以无所得为方便等,是不着有所得而又不着于无所得的。这样,有所得(二)与无所得(无二),无二无别,平等平等,这才是佛说无所得(无二)的意趣所在。当然,称之为无所得,终归是不离假名的方便。
 
  『般若经』广说一切法空,一切法清净,一切法不可得等,意在即一切法而超越一切。空、无所有等,并非什么都没有;也不是一切法外,别有涅槃、真如等。所以对于种种疑问,经上每举如幻、如化等譬喻。譬喻,『杂阿含经』就有了,如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事等(4)。『般若经』所举的譬喻,先后不一,有「六譬」,「七譬」,「九喻」,「十喻」等。『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序品」,总列为十喻(5)。一、幻ma^ya^,二、(阳)焰 mari^ci,三、水中月udaka-candra,四、虚空a^ka^s/a,五、响pratis/rutka^,六、揵闼婆城gandharva-nagara,七、梦svapna,八、影pratibha^sa,九、镜中像 pratibimba,十、化nirmita。这些譬喻的共通意义,是:看也看到,听也听到,明明有这 [P197] 回事,而其实却是没有的,根本没有的。说他空、无所有,却又看得听得分明。试举一容易理解的阳焰来说:地上有水分,经太阳光的照射,化为水汽,在地面流动。远远望去。如一池水,在微波荡漾。口渴的鹿见了,也会跑过去喝,所以或称为「鹿爱」。前方明明有水,微波荡漾,这是大家都见到的。但走到那边,却什么也没有(水汽也是看不到的)。说没有么,远远的望去,还是水波荡漾。这样,以水来说,见到水时,并没有水的生起,不能说是有;过去一看,水没有了,不是水的灭去,也不能说是无。阳焰是这样的不生不灭,非有非无,宛然现有而其实是空的。以阳焰作譬喻,一切法也都这样。进一步说:有水,没有水,由于远处望去,或近处察看。阳焰的水,并不是忽而有了,忽而没有,阳焰一直是这样这样的,如如不异。不能说是常住的,可也无所谓生灭。不过这是譬喻,譬喻只能取其譬喻的意义而已。
 
  十种譬喻,可以从种种方面作不同的解说,而主要是:似乎是有,其实是空无所有的。如『大智度论』说:「是十喻,为解空法故」;「诸法虽空而有分别,有难解空,有易解空,今以(十喻)易解空喻难解空」(6)。所以,说幻、化等譬喻,是解了一切法空的。后代的瑜伽Yoga^ca^ra 派,依『解深密经』意而别为解说:虚空是譬喻圆成实性的;幻、化等是譬喻依他起性的;别立空华khapus!pa喻,譬喻遍计所执性,在罗什及以前的『放光』、『光赞」,是没有空华喻的。这样,幻、化等是说有而不是空了。然论般若法门的本义,是不宜依据这一别解的。 [P198]
 
  『般若经』说甚深,一切法都是甚深;说清净,一切法都是清净;说空、无所有,一切法都是空、无所有;说法性,一切法都是法性;说如幻、如化,当然是一切如幻、如化。如『经』(7) 说:
 
   1.「我说众生如幻、如梦,须陀洹果亦如幻、如梦,……辟支佛道亦如幻、如梦。……我说佛法亦如幻、如梦,我说涅槃亦如幻、如梦。……设复有法过于涅槃,我亦说如幻、如梦。诸天子!幻、梦(与)涅槃,无二无别」。 2.「一切法皆是化。于是法中,有声闻法变化,有辟支佛法变化,有菩萨摩诃萨法变化,有诸佛法变化,有烦恼法变化,有业因缘法变化。以是因缘故,须菩提!一切法皆是变化」。
 
  1.是「下本般若」,经文没有简别的,说一切法都如幻、如梦,涅槃也是如幻、如梦的。2. 「中本般若」结束时,说到不同层次的一切法,都是如(变)化的。一切法中,有声闻法,发心、修行、证沙门果等;有辟支佛法,是独觉者的发心、修行、证果;有菩萨法,如发菩提心,以般若为导而修六度、四摄,得无生忍,报得神通,庄严净土,成就众生等;有佛法,佛的一切种智,摄得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佛不共法,大慈大悲,相好庄严等无边功德──以上是圣法。烦恼法,业因缘(感报)法,是五趣流转的凡夫法。凡、圣,迷、悟,这不同层次的一切法,都是 [P199] 如化的。幻、化是似有而空的;空不是什么都没有,如『大智度论』说:「空,不以不见为空,以其无实用故言空」(8)。幻、化是似有而空的,空是无实而不碍有的;说一切法空,一切法如幻、化,是说明的观点不同,而不是内容的各别对立。这想到了上面曾经说到过的:『般若经』说十八空(或十六空、二十空),而每一种空,都是「非常非坏[灭],何以故?本性尔故」(9)。从非常非坏,知一切是空的,是本性如此,不是灭色而说空的。这与论菩提心的因果相续,非常而不灭,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在超越情见的实义中,一切无二无别、无名无相,是众生所不能理解的。众生处处取着,依名著相,形成无休止的生死苦迫,为了破除众生的执见,所以说空、无所有以表示实义。空不是什么都没有,为了解开众生的迷着,所以又说如幻、化等。方便的说:如幻的就是空──本性空,本性空就是如幻、如化的一切。
 
  『般若经』中,或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就是「幻不异色,色不异幻」(10)。或说一切不可说,诸法空相中一切法不可得。似乎说得不同,所以印度传来的,如西藏所传:或「许胜义谛现空双聚,名理成如幻;及许胜义谛唯于现境断绝戏论,名极无所住」(11)。如依中国佛学说,「理成如幻」是空有无碍的中道,「极无所住」是真空。然统观『般若经』义,要在即一切法而超越一切。不离一切法而毕竟空寂,表示无生法忍的体悟,这是:「有所得无所得平等,是名无所得」(12)。「无二法、无不二法,即是道,即是果。……平等法中,无有戏论』(13)。如以方便 [P200] 说相即,而拟议圆融;以方便说不可得,而偏重空寂,怕都可能违失圣道实践的般若宗趣!
 
  
注【31-00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七中)。
注【31-00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四中)。
注【31-003】『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二(大正八‧三七八下)。
注【31-004】『杂阿含经』卷一0(大正二‧六九上)。『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0,也加以引用(大正八‧三六七上)。
注【31-005】『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上)。
注【31-006】『大智度论』卷六(大正二五‧一0一下、一0五下)。
注【31-007】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0下)。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 (大正八‧四一五下)。
注【31-008】『大智度论』卷六(大正二五‧一0五中)。
注【31-009】『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中)。
注【31-010】『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 (大正八‧五三八中)。
注【31-011】『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一七(汉藏教理院刊本二七)。
注【31-01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四上)。
注【31-013】『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一四中)。 [P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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