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体版]
文库首页智慧悦读基础读物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古 印 度白话经典英文佛典随机阅读佛学问答佛化家庭手 机 站
佛教故事禅话故事佛教书屋戒律学习法师弘法居士佛教净业修福净宗在线阿含专题天台在线禅宗在线唯识法相人物访谈
分类标签素食生活佛化家庭感应事迹在线抄经在线念佛佛教文化大 正 藏 藏经阅读藏经检索佛教辞典网络电视电 子 书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3
 
[广东六祖寺·大愿法师] [点击:3307]   [手机版]
背景色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3

大愿法师讲解

守持不偷盗戒的时空适应性

前面我们说到堪布益西彭措有个计算说,盗的物品价值是超过2.47元,就属于犯盗了。其实我们应该圆融一点来说,他这个是按照什么来换算的呢?是按照印度说的五摩沙,折算成我们中国的银子1.11克,1.11克又乘以银子的市价,这样子算出来的。现在来说,那就很少很少的一点东西了。如果从时空的适用性来说,我们应该说是与国家现行的法律相并行。如果盗用的财物达到这个标准,违反了国家现行的法律,要判罪的情况底下,应该是犯了偷盗戒。如果是少于这个数目,求忏悔,然后重新获得清净。

造这个偷盗的业是会使他人的财产、财物受到损失,并且会让自己的贪欲心产生和增长。

一般来说是六缘成犯。详细地展开也有一种说法,还是按照五种通缘,四种别缘。四种别缘是从基、发心、加行和究竟,这几个方面来说的。

一、基:基就是对境,被你所偷盗的财物的属性,有四大属性,要具足这个四大属性,加上其它的几条就是犯根本罪了。

a、人,属于人的财物,是指人的财物。如果你是偷那些旁生的财物,非人的财物,就得支分罪,不会造根本罪。但是如果从自性罪上来说,不论对境是人也好,非人也好,畜生道也好,不管是哪一类的众生,同样都是造自性罪。这个是从佛制罪来说。

b、他人,就是说这个财物完全属于他人的财产。

有一种情况,有些人习气比较重,有时候可能会把自己的财物错认为他人的财物,然后他也会起一个盗心。这样子犯不犯?这个财物本来是他的,但是他因为过去宿世恶业习气的缘故,当时就认为是人家的财物,然后他也起了盗心,并且也把东西拿过来了,你说他犯还是不犯?(学员答:“犯。”)

犯根本还是犯支分?(学员答:“犯支分。”)

对,应该是犯支分罪。犯支分罪是从哪里来?为什么是犯支分呢?是从哪里来结罪呢?因为主要是从他的盗心来结罪,因为那个财产本来是他自己的,所以犯支分罪。

有一个笑话,有一个人做厨师的,老是给人家去帮厨,做什么酒席,他炒菜炒得很好,人家都请他去帮厨。但是他有个坏毛病,偷东西。他切肉的时候首先就切一块放在自己怀里去。

有一天,他自己家里面办酒席,他也习惯性地首先切一块放在自己怀里去。他老婆看了莫名其妙:“你怎么搞的,在自己家里都是这样。”

“哦,我忘记了。”

因为一种习气的缘故他起了盗心,从盗心这个角度来说,他还是犯支分罪。这个是基的四缘的第二种缘。

c、主人有权有执的资财,这个东西属于他的,他有权力,然后他也有一个执着心,这样子是犯根本了。

d、价值过量。

这个是基上面的四缘。

二、发心:发心其实就是他犯偷盗时的心理活动,是两大类:一个是想,一个是发心。

1、想:想是六个方面,就是他的心理活动,犯偷盗的时候六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于被偷财物的四缘确定无误,就会犯根本罪。就是说这个是人的财物;并且是属于他人的财物;他人还是有权有执的;并且价值也过量了;这个四缘都有了,然后这个去造偷盗业的人也是确认无误,他也知道,这样子的话犯根本。

有两种情况是犯支分:

(1)、人的财物以为是非人的财物;或者是非人的财物,以为是人的财物。这样子是犯支分。

(2)、他人的财物以为是自己的财物;或者自己的财物以为是他人的财物;或者以为是张三的财物,实际上是李四的财物;这样子都是会犯支分罪。这个是想,就是前面的基,对境的四缘他确认无误了。

2、发心:发心即是偷盗的动机,分六个方面:

(1)、知道是他人的财产。

(2)、知道他人还没有舍离这个财产。

(3)、是为自己不与取,为了自己,满足自己的欲望去偷拿人家的东西。如果是为了其他人去行偷盗就犯支分罪。

但是大乘菩萨行为,他如果是用一种菩提心来摄持,为了断他人的这种悭吝心,增上他人的福报,就把他人的财产偷走,再去供养三宝,这样子可以积福慧资粮,不犯戒。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上面有这个说法,当时有菩萨看到那些劫贼把塔里面的财物要偷过来自己享用,把三宝面前的、很多地方的那些财产都偷过来,所以菩萨就悲悯他们造这个恶业,把他们的那些东西通通拿走,是塔里面拿来的还到塔里去,是佛殿里面拿来的就还到佛殿里去,是其他众生那里拿来的就还到其他众生那里去。看起来菩萨这个行为是不如法,但是实际上他是积累福慧资粮。

但是还有一种,他没有以菩提心来摄持,只是以一种善心来帮助对方,来消除悭吝不舍的心,增上他的福报,然后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拿了他的财物去三宝面前。这样子还是有支分罪,因为他有表色,有表色上面还是有这个造作。

(4)、为活命缘取,是满足自己对于五欲的需求。

(5)、作永离主人之心。这一点是很关键,就是说他当时去偷东西的时候,他动的心念就是想要永远地占有这个财物,没有打算归还,并不是一开始就只是说:“我暂时借来用一用。”不是这个动念,而是一开始就想永久地占有这个财物。

如果你只是说暂时地借来用一用,对方没有同意,还是有支分,支分罪。

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打个比方,这个被偷财物的主人不久去世了,这个偷盗者是不是也犯根本罪?应该来说就在当时他偷拿东西的时候就已经具足了基、发心、加行和究竟。为什么?对境,他人,他人的财物,都明确无误,价值上面也超过了五钱,又知道对方也是有权有执,这个基的四缘都有了,他自己当时的发心是说要永远地占有这个财物,然后又有加行,又拿走了,所以这样子加行、究竟都有了,就算是事后财产的主人过世了,这个偷盗者仍然还是犯根本罪。

但是我们基本上可以肯定,大多数偷盗现象发生的时候,偷盗者当时几乎就没有想过要让这个财物永远地离开主人了,自己永远地占为己有,但是他也没有想过我只是暂时占用一下,两样都没有想过,是不是犯根本?应该也是。因为他有这个偷盗的行为,他就是受一种贪欲的驱使,受一种占有欲的驱使,所以本质上面还是想永远地占有这个财物。这个是偷盗者心理活动的第五个,作永离主人之心。

(6)、不与取之心直到究竟不断。也就是想偷人家物品的心念,到真正把东西偷到他手里,这个中间一直没有停过,他没有后悔过。这样子从加行开始一直到他究竟得到这个物品,没有生起制止偷盗的这个善念,没有起这个善的心念,这样子他就是犯根本罪了。

但是有一种情况,打个比方,A派B去偷一个东西过来给他,B偷到东西以后就给A送过来。A在B没有送这个财物过来之前已经后悔了,他已经生起一个善念来,觉得我不应该犯偷盗,已经生起制止偷盗的心念了。因为没有究竟之前已经中断了嘛,所以就不会犯根本罪,但是犯支分罪。

在律里面,佛陀告诉持戒第一的优波离尊者,偷盗还可以分为以下的六种:

1、以势力强取。比方说强行摊派,或者强行地去征用下属单位的财物,或者车辆来给自己使用。这样子是以势力强取,也是犯偷盗。

2、诈骗财物。比方说隐瞒质量,或者是说谎,这个质量本来是不好的,说得它好得不得了,以次充好;数量本来不够,说是很大一个数量。这样子都是属于犯盗。

有两种可能,比方说买东西,卖东西和买东西的两个人都可能犯盗。卖东西的怎么犯盗?卖东西的这个商店,他明明知道这个是假冒伪劣产品,但是他冒充名牌产品卖给顾客,而且也是收名牌产品的钱,稍微便宜一点点,这样子是犯盗,就是盗取顾客的财富。我们现在有个“3·15打假日”,可见这个“假”是犯偷盗的犯得很多。

这个顾客怎么可能犯盗呢?比方说,他有一张一百块的假钱,他也知道这个是假钱,但是想着:“哎呀,我不要受这个损失了,我去买个东西要两千块,我夹在里面交上去就算了。”这样子应该也是犯盗。他实际上的真币就只有1900元,夹了一张100元的假币,这个顾客也是犯盗了,他盗取了这个商场向他提供的商品和向他提供的服务。所以说双方都有可能是犯盗的。

3、盗寄放的财物。比方说A将自己的财物寄存在B那里,隔了很久,或者是因为A生了重病,B就动心思了:“可能这个人差不多要死了吧,我不给他。”这样子是犯盗。或者想着A是不是已经忘记了,或者A没有什么凭证能够证明,他曾经放东西在我这里,然后就抵赖不退还。这样子是犯盗。

4、所借之物不予偿还。这一类也是在人的经济生活交往之中很有可能发生的。从人家那里借来的东西,或者是借来的财物,讲好了借多久,到时候就不还给他,这样子是犯盗。

还有一种是在用的过程之中损坏了,然后不赔偿,这样子也是犯盗。

如果我们遇到这些情况,比方说某某人向我借了什么东西,然后他到时候没有还给我,我们怎样子去帮他,也怎样去为自己积累一些福慧资粮呢?

打个比方,A向B借了一千块钱,当时讲好是借三个月,三个月以后A就耍赖不还。不还的时候,这个B应该怎么做?

如果是帮助A不堕地狱,或者是在地狱里面受痛苦少一点,他就应该及时地舍离对这一千块钱的这个执着心。只要A没有生起永久占有心之前,即使价值过量,A也不会犯根本罪。

但是这种情况是要怎样?要有一个前提是不会去纵容他人为非作歹。在这么一个前提之下我们可以用悲心及时地舍去对于这个财物、财产的执着。

就是你当下的这一个善念,可以使对方在受恶报的时候减少一些痛苦,缩短一些时间。并且回过来自己也会因此而积累很多的福慧资粮。

这里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什么事情呢?有一种情况是要特别谨慎,不然有时候可能犯了自己还不知道,以为没事。是什么情况?

还是讲那个比方,A向B借了一千块,当时讲好了借三个月。当时借的时候A就有一种诈骗的心去借,不是真心实意去借。A想向B借一千块钱,当时作的打算就是想骗他一千块钱,口里说我三个月以后还给你,实际上就没有打算还,开始就生了一个“我永远都不归还”,这么一个恶念。然后三个月满了以后,他就已经产生了“这一千块钱已经属于我了”,这么一个念头。后来又经过B不断去催他,通过很多关系来找他,这样子才非常不情愿地分几次还给B了。但是已经超过当时说好的借期,超过三个月,虽然他一千块钱已经全部还过去了,但是A有没有犯根本罪呢?

一定要知道,他犯根本罪。为什么他钱都已经还给人家了还会犯根本罪呢?因为他六缘都具足,盗取财物的那些动机也全部都有。关键是一开始他就已经没有打算归还,当时大家说好的三个月,到了以后他没有还。所以虽然从世间法来说,他是经过B一再一再地去催他,想方设法去找他要,他全部都还清楚了。但是因为时间已经过了,并且他最初开始动了一个“永不归还”这么一个恶念,所以无论是从基上说也好,从发心、加行、究竟来说也好,他都已经犯根本罪。

这是我们说的所借之物不予偿还,这样子是犯盗戒。

还有一种情况,打个比方,你确实是找人家借了钱,也真的没有动过说要想吞并他这个钱,但是到时到候你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是不是会犯根本呢?应该不是。你在没有到期之前就应该主动地跟对方去协商,并且真实地告诉他你的处境,这样子就会比较如法。

5、该支付的财物不予支付、该偿还之物不予偿还。比方说,在印刷品里面去偷偷地放进手写的信件,因为印刷品的邮寄费用跟手写的信件费用不同,你想占点小便宜,然后就放在里面一起也寄了,这样子也是属于犯盗的一种类型。

6、盗法。没有开许你学习的,你偷偷地去听、去学,或者说你没有具备那个资格,也没有开许你,然后你也偷偷地去学,这样子应该也是属于犯盗。

这个是从基和第二类的发心来说。

三、加行:这部经里面讲了很多种加行。

四、究竟:你的恶心已经满了。如果是这些六缘成犯都具备,你就犯这个不与取戒的根本罪。

明天我们上午八点半继续学习,大家一起回向。

 



分享到: 更多



上一篇: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4
下一篇: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2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2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3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4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5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6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7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8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9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0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1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2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4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5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6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7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8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9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20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21

△TOP
佛海影音法师视频 音乐视频 视频推荐 视频分类佛教电视 · 佛教电影 · 佛教连续剧 · 佛教卡通 · 佛教人物 · 名山名寺 · 舍利专题 · 慧思文库
无量香光 | 佛教音乐 | 佛海影音 | 佛教日历 | 天眼佛教网址 | 般若文海 | 心灵佛教桌面 | 万世佛香·佛骨舍利 | 金刚萨埵如意宝珠 | 佛教音乐试听 | 佛教网络电视
友情链接
金刚经 新浪佛学 佛教辞典 听佛 大藏经 在线抄经 佛都信息港 白塔寺
心灵桌面 显密文库 无量香光 天眼网址 般若文海 菩提之夏 生死书 文殊增慧
网上礼佛 佛眼导航 佛教音乐 佛教图书 佛教辞典

客服QQ:1280183689

[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无量香光·佛教世界] 教育性、非赢利性、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京ICP备16063509号-26 ] 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如无意中侵犯您的权益或含有非法内容,请与我们联系。站长信箱:alanruochu_99@126.com
敬请诸位善心佛友在论坛、博客、facebook或其他地方转贴或相告本站网址或文章链接,功德无量。
愿以此功德,消除宿现业,增长诸福慧,圆成胜善根,所有刀兵劫,及与饥馑等,悉皆尽消除,人各习礼让,一切出资者,
辗转流通者,现眷咸安宁,先亡获超升,风雨常调顺,人民悉康宁,法界诸含识,同证无上道。
 


Nonprofit Website For Educational - Spread The Wisdom Of the Buddha & Buddhist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