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版]
文库首页智慧悦读基础读物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古 印 度白话经典英文佛典随机阅读佛学问答佛化家庭手 机 站
佛教故事禅话故事佛教书屋戒律学习法师弘法居士佛教净业修福净宗在线阿含专题天台在线禅宗在线唯识法相人物访谈
分类标签素食生活佛化家庭感应事迹在线抄经在线念佛佛教文化大 正 藏 藏经阅读藏经检索佛教辞典网络电视电 子 书
摄大乘论 所知依分第二
 
[摄大乘论·白话文] [点击:7937]   [手机版]
背景色

所知依分第二 
 

  译文

在以十处说明大乘法的殊胜当中,首先讲所知依,即阿赖耶识。佛世尊在什么地方说过阿赖耶识的识体称为阿赖耶识呢?

薄伽梵在《阿昆达磨大乘经》的偈颂这样说过:「自无始以来之界,一切事物都依赖它,因此就有了生死流转的各趣界,和清净涅槃的证得。」

就在这《阿昆达磨大乘经》中,又有一个偈颂这样说:「因为摄藏一切种子识,所以称为阿赖耶识,世尊要对这些利根的菩萨开示。」以上已引阿笈摩进行论证,又为什么说此识称为阿赖耶识呢?因一切有生的有为诸法即杂染品法,摄藏於阿赖耶识之中,为阿赖耶识的果性。而且,在这阿赖耶识摄藏一切杂染法的关系中,阿赖耶识是杂染法的因性,所以称为阿赖耶识。或者说因为各类有情众生执著阿赖耶识为自我,所以称为阿赖耶识。

  原典

此中最初且说所知依,即阿赖耶识。世尊何处说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

谓薄伽梵於《阿毗达磨大乘经》伽陀①中说:「无始时来界②,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③,及涅槃证得。」

即於此中复说颂曰:「由摄藏诸法④,一切种子识⑤,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如是且引阿笈摩⑥证,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一切有生杂染品法⑦,於此摄藏为果性故。义即此识,於彼摄藏为因性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或诸行情摄藏此识为自我⑧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注释

 ①伽陀:梵文Gatha的音译,意译为偈,即佛经中的诗体;

  ②界:梵文Dhatu的意译,音译驮都。有六义:㈠差别义,意谓事物之间,彼此差别而无混滥;㈡性义,意谓事物的体性;㈢因义,意谓产生其他事物的原因;㈣种族义,此指事物种族,如一山中有金、银、钢、铁等族;㈤持义,意谓事物各自维持自己的体相;㈥语根之义,总称语根、语干为界。此中用第三义。

  ③诸趣:即六趣,又称为六道:天、人、阿修罗(Asura,一种恶神)、畜生、饿鬼、地狱。

  ④法:梵文Dharma的意译,音译达磨、达摩等。《成唯识论》卷一称:「法谓轨持。」《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对此解释如下:「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住持,不舍自相。」一般来说有二解:㈠佛的教法称为佛法;㈡一切事物或现象,如色法、心法等。此中用第二解。

  ⑤一切种子识:阿赖耶识的异名之一,因为阿赖耶识含有产生一切事物的种子,所以称为一切种子识。

  ⑥阿笈摩:梵文Agama的音译,意谓口传。因为佛的教诲,最初没有写成文字,靠师徒口授相传,所以佛教往往以阿笈摩代称佛经。

  ⑦杂染晶法:即蕴、处、界等一切有为法,因为它们是惑业所产生的染污法,所以称为杂染品法。

  ⑧我:梵文Atman的意译,音译阿特曼,大体上相当於起主宰作用的灵魂。佛教主张无我,把承认有我者视为颠倒错误的认识,称为外道。

  译文

而且,阿赖耶识又称为阿陀那识。此中所提到的阿笈摩,就如《解深密经》所说:「阿陀那识的道理,非常深奥,非常难懂,一切种子就如瀑流那样连续不断,我对於凡夫二乘愚者不开示演讲这一切种子识,害怕他们虚妄分别而增加我执。」为什么说阿赖耶识又称为阿陀那识呢?因为阿赖耶识能够执受一切有色根,一切有色根的自体都取阿赖耶识为其所依。为什么呢?因为有色诸根由於阿赖耶识的执受,使之不至於丧失破坏,尽形寿随从本识的存在而转起。前一生命结束,这相续的阿陀那识正要产生新生命体的时候,阿陀那识摄取那个生命体,执受名色自体,所以说阿赖耶识又称为阿陀那识。

阿赖耶识又称为心,如世尊说:「心、意、识三。」这里所说的「意」有二种:第一、意是给等无间缘作所依止的性,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的依止;第二、染污的意,永远与四种烦恼相应而起:一、萨迦耶见,二、我慢,三、我爱,四、无明,这就是识的杂染所依。前六识又由依第一等无间意为所依止而生,由第二染污意而成为杂染。是因有了别境的意思,因为有平等而无问的意思,又有思量的意思,所以意分为二种。

  原典

复次,此识亦名阿陀耶识①。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经》②说:「阿陀邪识甚深细,一切种子③如瀑流,我於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执受一切有色根④故,一切自体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诸根,由此执受⑤,无有失坏,尽寿随转。又於相续正结生时,取彼生故,执受自体。是故此识亦复说名阿陀耶识。

此亦名心⑥,如世尊说:「心、意⑦、识⑧三。」此中意有二种:第一、与作等无闲缘⑨所依止⑩性,无閒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第二、染污⑾意,与四烦恼⑿恒共相应:一者、萨迦耶见⒀,二者、我慢⒁,三者、我爱⒂,四者、无明⒃,此即是识杂染所依。识复由彼第一依生⒄,第二维染。厂别境义故⒅,等无闲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

  注释

  ①阿陀那识:阿陀那是梵文Adana的音译,意译执持,即执取维持善、恶之因及有情来生的身体,使之不被破坏。

  ②解深密经:梵文SandhinirmocanavYunasutra的意译,唯识士不所依据的二八经之一,唐·玄奘译,共五卷八品。同本异译有:南朝末·求那跋陀罗译《相续解脱经》一卷、北魏·菩提流支译《深密解脱经》五卷、南朝陈·真谛译《解节经》一卷。

  ③种子:梵文Bija的意译,阿赖耶识中产生各种事物的功能。种子的来源有二:一是本有;二是新熏。能够变现山河大地等人们共同依存客观环境的种子,称为共相种子;变现个体自性差别的种子,称为自相种子。变现烦恼的种子,称为有漏种子;不能变现烦恼的种子,称为无漏种子。

  ④有色根:即眼、耳、鼻、舌、身五根,与无色的意根相对应。

  ⑤执受,据《藏要》本校注,藏文本为执持:

  ⑥心:有五义:㈠梵文Citta的意译:音译质多、质多耶、质帝等。此指精神现象的心法;㈡阿赖耶识的异名之一,意谓集起,因为阿赖耶识中聚集著很多种子,所以能够生起各种事物;㈢与心所法相对的心王;㈣坚实心,又称为自性清净心,是如来藏、真如的异名,因为此心坚固真实,不生不灭,所以称为坚实心;㈤肉团心,梵文Hrdaya的意译,音译干栗驮、汉栗太、纥利陀耶等,身中的五脏心。

  ⑦意:此指第七识末那识,因为末那是梵文Manas的音译,意译为意。

  ⑧识 :梵文vijnana的意译,此指前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⑨等无闲缘:前念消灭,後念生起,前念为後念起开导作用,前念与後念一致相等,中无间隔,所以称为等无间缘。

  ⑩依止:依赖止住有力有德之处,永不脱离。

  ⑾染污:烦恼异名,因为烦恼染污圆觉真性,使之不得悟入。

  ⑿烦恼:梵文Klesa的意译,又称为惑,扰乱有情众生的身心,使之迷惑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是一切烦恼的根本,所以称为根本烦恼。从根本烦恼生起的烦恼,称为随烦恼。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侨是小随烦恼。无惭、无愧是中随烦恼。掉举、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是大随烦恼。

  ⒀萨迦耶见:梵文Satkayadarsana的音、意合译,意译身见、我见。一切错误的见解都由此而生,有烦恼则有此见。《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萨迦耶见?谓於五取蕴随执为我,或为我所,染慧为性。萨为败坏义,迦耶谓和合积聚义……无常、积集,是中无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谓烦恼俱,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⒁我慢:梵文Asmimana的意译,总以为自己高超,轻视别人。第六识的我慢粗显,第七识的我慢微细难知。

  ⒂我爱:六根本烦恼之一,即我贪。对於妄执的我,深为爱著,这就是所谓的自爱心。第七识常向第八识起此烦恼。《成唯识论》卷四称:「我爱者,谓我贪,於所执我,深生耽著,故名我爱。」《圆觉经》称:「有我爱者,亦爱涅槃,伏我爱根,为涅槃相。」

  ⒃无明:梵文Avidya的意译,又称为痴。十二因缘之首,三毒之一,根本烦恼之一,对四谛、三宝、业果轮回等佛教真理愚昧无知。一切有情众生因为无明,而起虚妄分别,误认世俗世界实有;

  ⒄识复由彼第一依生:阿赖耶识是前六识维染法的所依。杂染法包括有漏(有烦恼)法的三性:善性、恶性、无记性(非善非恶) 。

  ⒅了别境义故:前六识的功能是了解辨别外境(客观事物)。

  译文

而且,怎么知道有染污意第七识末那识呢?假若没有第七识的话,就不会有不共无明,这就成为过失了。而且,假若没有第七识,第六识以五识为同法喻也不会有,这也会成为过失。为什么呢?因为前五识必须有眼等五根作为俱有依。而且,假若没有第七识,在训释名词时,「心、意、识三」,意就没有内容了,这就成为过失。而且,假若没有第七识,无想定和灭尽定就没有差别了,这样就会造成过失。而且,因为无想定是染意末那识所显的,而不是灭尽定。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二种禅定就应没有区别了。

又,假若没有我执、我慢,在无想天的一期生命中,应当是没有染污的意思,这就会造成过失。又,有漏位的有情众生,在一切时中,不管是善、不善或无记心,都会有我执现行。假若没有第七识的话,只有不善心生起的时候,才会有那种我执相应,所以有我、我所烦恼现行,并不是善、无记心生起的时候,才有这种我、我所。所以,假若建立了染污末那识,在六识的善心、无记心中,就可以有俱时而有的现行我执,并不是心王,心所相应的现行。这样,就不会有善、无记心中没有我执的过失了此中有如下偈颂:

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就不会有不共无明、五同法、训释词「思量」,也就没有无想定和灭尽定之间的差别,这都会成为过失。

如果没有第七识末那识,生於无想天的众生就不会有我执,这就会造成过失。我执就不会在善、不善、无记心中永远跟随追逐众生。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就不会有不共无明及「五同法喻」二者的存在。

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训释词「思量」、无想定及灭尽定之间的差别、生於无想天的众生还有我执,这三个道理就不能成立,就与圣教相违。如果没有第七末郡识,所有地方的我执部不应该有。

心本来应当领悟佛教真理,但是经常发生障碍,其障碍在善、不善、无记「一切分」的心中部可以通行,这就是不共无明。

  原典

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①?谓此若无,不共无明②则不得有,哎过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③故。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又无想定④与灭尽定⑤差别无有,成过失故。谓无想定染意所显,非灭尽定。若不尔者,此二种定应无差别。

又无想天⑥一期生中,应无染污,成过失故。於中若无我执⑦、我慢。又一切时我执现行现可得故,谓善、不善、无记⑧心中。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故,有我、我所⑨烦恼现行,非善、无记。是故若立俱有现行,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

此中颂曰:

若不共无明,及与五同法,训词二定别⑩,无皆成过失?

无想生应无,我执转成过,我执恒随逐,一切种无有。

离染意无有,二三成相违,⑾无此一切处,我执不应有。

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

  注释

  ①染污意:即第七识末那识(Manas-vijnana),因为第七识是染污的根本,与我痴 、我见、我慢、我爱四烦恼俱起,缘阿赖耶识的见分而生我执。

  ②不共无明:无明有二,与贪、瞋、痴、慢、疑、恶见共起的无明,是相应无明;无明独起,称为不共无明,亦称独头无明。不共无明分为二种:恒行不共、独行不共。只与第七识末那识相应,而不与其他识相应的无明,称为恒行不共。与第六识相应,而不与第七识相应的无明,称为独行不共。独行不共无明又分为二种:主独行和非主独行。与二十随烦恼不相应的独行不共无明,称为主独行无明。与二十随烦恼相应的独行不共无明,称为非主独行无明。主独行无明,见道折断。非主独行,修道折断?

  ③俱有依:同时有依之义,又称为俱有根,《成唯识论》卷四称:「五识俱有所依,定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圣教唯说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顺故,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育二种,谓七、八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虽五识俱取境明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圣教唯说依第七者,染净依故,同转识摄,近相顺故。第七意识俱有所依,但有一种,谓第八识,藏识若无,定不转故。如伽他说,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依止心及意,余转识得生。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彼识若无,定不转故。论说藏识恒与末那俱时转故,又说藏识恒依染污,此即末那。」

  ④无想定:外道修的一种禅定,误信色界第四禅无想天之果报为真悟境,虽已消灭前六识,仍有染污。

  ⑤灭尽定:又作灭受想定、灭尽三昧。心不相应行法之一。即灭尽心、心所而住於无心位之定。与无想定并称二无心定,然无想定为异生凡夫所得,此定则为佛及俱解脱之阿罗汉迷离定障所得,即以现法涅槃之胜解力而修入者。

  ⑥无想天:无想有情众生所居住的天处,说一切有部和经量部认为无想天是第四禅的广果天,上座部认为广果天以上是无想天。住在无想天的有情众生,仍有染污,仍有我执、我慢。

  ⑦我执:又称为人执、我见等,梵文Atma-graha的意译,即主张有我的见解或主张,由於我执力而产生各种烦恼,使有情众生在三界轮回,得不列解脱。

  ⑧无记:梵文Avyakrta的意译,「记」意谓判断、断定之义,不可断为善,也不可断为恶,非善非恶的属性是无记性。分为有覆无记和无覆无记二种,

  ⑨我所:我所有之略,自身为我,身外万物为我所有,简称为我所。

  ⑩训词二定别,据《藏要》本校注,藏文本中此二语互倒,真谛译本与此相同。

  ⑾以上二句,《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二句云:若无染污意,应无二违三。今译文晦。」

  译文

第七识末那识是染污的,其属性是有覆无记,经常与萨迦耶见、我爱、我慢、无明四种烦恼相应而起。如色界、无色界这二界所缠系的烦恼,其属性是有覆无记,为奢摩他所摄藏。第七识末耶识,四烦恼永远伴随追逐它,因为它的行相微细,四烦恼的行相也就微细了。

倒数第三是心体,假若离开阿赖耶识,没有别的心体可得。所以,以阿赖耶识为心体,因为阿赖耶识可以含藏种子,第七识和前六识都随之而生起。为什么又称为心呢?因为由万事万物熏习而成的种子积聚在阿赖耶识之中。

而且,为什么在声闻乘中,不把心称为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呢?因为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之境非常深细。为什么呢?因为声闻乘只求自身的解脱,不希求无所不知的一切境智。所以,对声闻乘人来说,虽然对他们不说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他们仍然可以成就小乘佛教的智慧,可以获得自身的解脱,所以对声闻乘人不说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假若诸菩萨,他们肯定要希求一切境智,所以佛要对他们讲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如果没有这种智慧,就不能证得成佛的一切智智。

  原典

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①性,与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②二缠烦恼,是其行覆无记性摄,色、无色缠为奢摩他③所摄藏故。此意一切时敞细随逐故。

心体第三,若离阿赖耶识,无别可得。是故成就阿赖耶识以为心体,由此为种子,意及识转。何因缘故亦说名心?由种种法熏习④种子所积集故。

复次,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心名阿赖耶识,名阿陀那识?由此深细境所摄故。所以者何?由诸声闻,不於一切境智⑤处转,是故於彼,虽离此说,然智得成,解脱⑥成就⑦,故不为说。若诸菩萨,定於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为说。若离此智,不易证得一切智智⑧。

  注释

  ①有覆无记:隐蔽自心障碍修习佛道的一种无记心。《成唯识论》卷五称:「障碍圣道,隐蔽自心。」所以称为有覆。第七识末那识的属性是有覆无记,因其性染污而非善非恶。

  ②色、无色:即色界和无色界、色界泣於欲界之上,在此居住的有情众生,已离食、淫二欲,这襄的宫殿和有情众生仍然离不开色(物质),所以称为色界,包括四禅十七天。无色界在色界之上,在此居住的有情众生已无形色,依众同分(使众生得同样果报之因,相当於共性)和命根(相当於寿命)而得相续。

  ③奢摩他:梵文Samatna的音译,意译为止,意谓禅定。

  ④熏习:前七识现行对阿赖耶识的连续熏染影响作用,形成阿赖耶的种子,能熏前七识和所熏第八识各有四义。所熏四义如下:坚住性、无记性、可熏性、与能熏共和合性。能熏四义如下:有土灭、有胜用、有增灭、与所熏和合而转。

  ⑤智:梵文Jnana的意译,音译闍那、若那,意谓对事理的决断。《大乘义章》卷九称:「慧心安法,名之为忍。於智决断,说之焉智。」

  ⑥解脱:梵文Vimukta的意译,意谓摆脱尘世烦恼业障的系缚而得自由,已经断除业报轮回,与涅槃义相通。《成唯识论述记》卷一称: 「言解脱者,体即圆寂:由烦恼障缚诸有情,恒处生死。证圆寂已,能离彼缚:立解脱名。」

  ⑦以上二句,《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语云:由智得成,故解脱成就、陈、隋本同。」

  ⑧一切智智:梵文Sarvajna的意译,音译萨婆若那,意谓一切智,一切智智是佛特有的智中之智。

  译文

而且,在声闻乘的经典中,也已经以不同的密意说到阿赖耶识,如《增一阿含经》说:「尘世间的有情众生,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憙阿赖耶。」众生因为爱、乐、欣、憙阿赖耶识,使之不得解脱。为了断除阿赖耶识,佛陀在演说正法的时候,有情众生都恭恭敬敬地听取佛的教诲,安住於希求解脱之心,随顺佛的教诲而修行。这样奇异罕见的正法,只有佛出世以後,才能出现於世间。如在声闻乘的经典《如来出现四德经》中,佛已经以这种不同的密意方式说明阿赖耶识。在大众部的阿笈摩中,也已经以各种不同的密意,说阿赖耶识称为根本识,就像树依根一样。在化地部中,也已经以各种不同的密意,说阿赖耶识称为穷生死蕴。有的处所(如无色界)有时(如修练无想定生无想天的时候)可以看到色法和心法的间断,并不是阿赖耶识中的种子有间断。

这样的所知依,据说以阿赖耶识为性,以阿陀那识为性,以心为性,以阿赖耶为性,以根本识为性,以穷生死蕴为性等。由此不同的门类,阿赖耶识成大王路。

  原典

复次,声闻乘中,亦以异门密意,已说阿赖耶识,如彼《增壹阿笈摩》①说:「世间②众生③,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憙阿赖耶。」④为断如是阿赖耶故,说正法⑤时,恭敬摄耳,仕求解心,法随法行。如来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现世闲。於声闻乘《如来出现四德经」⑥中,由此异门密意,已显阿赖耶识。於大众部⑦阿笈摩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根本识⑧,如树依根。化地部⑨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穷生死蕴⑩。有处有时见色⑾、心⑿断,非阿赖耶识中彼种有断。

如是所知依,说阿赖耶识为性,阿陀耶识为性,心为性,阿赖耶为性,根本识为性,穷生死蕴为性等⒀。由此异门,阿赖耶识成大王路⒁。

  ①增壹阿笈摩:梵文Ekottarikagama的意、音合译,即《增一阿含经》,北传佛教的四阿含之一,相当於南传佛教的《增支部》。苻秦·昙摩难提译於建元二十一年(公元三八五年)。《开元释教录》误为东晋·僧伽提婆译,应当是僧伽提婆修正,共五十一卷,共收四百七十四部经。因为经文按法数从一法逐一递增,所以称为《增一阿含经》。

  ②世閒:世为迁流、玻坏、覆真之义。閒为中之义,堕於世中之事物,谓之世间,又有间隔之义,世中事物个个间隔而为界畔,谓之世间,与世界同义。一般分为二种:一、有情世间,即有情众生;二、器世间,即国土。又分为学者世间和非学世间。佛教各派是学者世间,俗人及外道是非学世间。

  ③众生:梵文Sattva的意译,另译有情,音译萨堙、仆呼善那等。众生有三义:㈠众人共生之义,《法华文句》卷四称:「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间,无男女尊卑众共生世,故言众生,此据最初也。」㈡众多之法,因为人身是色、受、想、行、识五蕴假和合而生,所以称为众生、《大乘义章》卷六称:「依於五蕴和合而生,故名众生;」㈢经众多之生死,所以称为众生?因为有情众生多次生死,所以称为来生。

  ④以上四句,现存的《增一阿合经》中没有,世视的《摄大乘论释》,对这四阿赖耶解释如下:爱阿赖耶是总,其余的三阿赖耶是约三世分别而说,欣阿赖耶是对过去世说的,乐阿赖耶是对现在世说的,憙阿赖耶是对未来世说的。

  ⑤正法:意谓真正的道法,理无偏邪称为正,即三宝(佛、法、僧)之一的法宝,以教、理、行、果为体;

  ⑥如来出现四德经,《增一阿含经》中的一部经。

  ⑦大众部:梵文Mahasanghika的意译,音译摩诃僧只部。释迦牟尼佛入灭後一百年时,从原始佛教分裂出来的一个重要派别,与上座部的思想观点直接对立,主要分布在古印度的中部和南部。後从大来部分裂出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多闻部、说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

  ⑧根本识:大众部主张有一种常存的根本识,又称为细心,其余六识都依之而生起。

  ⑨化地部:梵文Mahisasaka的意译,另译正地、教地、大不可弃部等,音译弥沙塞部 、释迦牟尼佛入灭後三百年时,从说一切有部分裂出来的一个重要派别。据《异部宗轮论述记》,该部创始人原为国王,为教化本国人民而出家。认为过去、未来是无,现在和无为法是有;认为僧中有佛,并不是另外有佛,所以对僧进行布施,就可以获得大果;认为佛与声闻、缘觉二乘的修行道路一样,同样达到解脱。

  ⑩穷生死蕴:又称为穷生死阴。化地部主张有三蕴:刹那生灭的一念顷蕴,从生到死的一期生蕴,可以从前世转至後世的穷生死蕴;穷生死蕴在涅槃前,有生一切心法和色法的功能,这是明显的种子特徵。

  ⑾色:即色法;色法是梵文Rupadharma的意译,有质碍之物称为色法,相当於物质现象,共分三类:㈠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㈡五境:色境、声境、香境、味境、触境;㈢无表色。在五位七十五法中,色法领先,因为色法最能引起贪欲,所以是最主要的对治对象。在五位百法中,色法排在心法、心所法之後,表明色法不能独立生起,是心法变现的。

  ⑿心:即心法。又称为心王,唯识宗区分为八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⒀等:此中省略说一切有部的有分识性、正量部的果报识性;

 ⒁大王路:由於上述种种理由,阿赖耶识就像世间大王所定的道路一样宽广、乎坦,毫无阻挡,很容易成立起来。

  译文

又有一类小乘论师认为:心、意、识三者只是文字不同,其含义并无差别。这种观点不能成立,意、识二字的含义是有差别的,应当知道,心的含义也应当有区别。还有一类小乘论师认为:佛所说的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憙阿赖耶,是指五取蕴而言,认为五取蕴是阿赖耶识的体性。又有一类小乘论师认为:贪与乐受一起,才是阿赖耶识的体性。又有一类小乘论师认为萨迦耶见才是阿赖耶识。

这些论师,因为从教理和修证方面,都不懂得阿赖耶识,所以才提出这样错误的主张。按照小乘佛教的观点,立阿赖耶之名,是不合乎道理的。如果不糊涂的话,按照阿赖耶识之理立阿赖耶之名,是最正确的。为什么是最正确的?如果把五取蕴称之为阿赖耶识的话,生於恶趣的有情众生,一直受苦,最厌恶构成人体的五蕴,对它从来就不喜欢,所以以五取蕴为阿赖耶识的主张不合乎道理,因为生於恶趣的众生往往希求赶快抛弃它。如果认为贪及乐受是阿赖耶识的话,四禅以上的无色界众生,没有贪及乐受,但仍有所爱著的阿赖耶识,对贪及乐受往往有厌恶之感。所以认为贪及乐受是阿赖耶识的意见,是不合乎道理的。

如果认为萨迦耶见是阿赖耶识的话,相信佛法而又没有成佛的人,可以断除我见,但仍有阿赖耶识,对我见往往有厌恶之感,所以认为萨迦耶见即阿赖耶识的主张,是不合乎道理的。阿赖耶识被众生误认为「我」,生於恶趣的有情众生,虽然一直受苦,希求摆脱这种痛苦,但因他们往往被「我爱」随逐缠缚,尽管他们希求摆脱痛苦,但终究不能脱离。某些众生虽然生於四禅以上的无色界,对贪和乐往往有厌恶之感,但他们仍然把阿赖耶识误认为「我」,其「我爱」还是随逐缠缚他们。某些众生虽然相信佛法,认为无我,对於我见有厌恶之感,但对於阿赖耶识的「我爱一仍然随逐缠缚他们。所以,把阿赖耶识称之为阿赖耶,很容易成立起来。

 原典

复行一类,谓心、怠、识义一文异。是义不成,意、识两义,差别可得,当知心义亦应有异。复有一类,谓薄伽梵所说众生爱阿赖耶,乃至广说,此中五取蕴①说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贪②俱乐受名阿赖耶。有余复谓③萨迦耶见名阿赖耶。

此等诸师,由软及证,愚於藏识④,故作此执⑤。如是安立阿赖耶名,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⑥。若不愚者,取阿赖耶识,安立彼说阿赖耶名,如是安立,则为最胜。云何最胜?若五取蕴名阿赖耶,生恶趣⑦中,一向苦⑧处,最可厌逆,众生一向不起爱乐⑨,於中执藏⑩,不应道理,以彼常求速舍离故。若贪俱乐受⑾名阿赖耶,第四静虑⑿以上无有,具彼有情⒀常有厌逆,於中执藏,亦不应理。

若萨迦耶见名阿赖耶,於此正法中,信解⒁无我者,恒有厌逆,於中执藏亦不应理。阿赖耶识内我性摄⒂,虽生恶趣,一向苦处,求离苦蕴⒃,然彼恒於我爱随缚,未尝求离。虽生第四静虑以上,於贪俱乐恒有厌逆,阿赖耶识我爱随缚。虽於此正法信解无我⒄者,厌逆我见⒅,然於藏识我爱随缚。是故安立阿赖耶识名阿赖耶,成就最胜。

  注释

  ①五取蕴:又作五受蕴。即由取(烦恼)而生或能生取之有漏之五蕴。

  ②贪:即引起烦恼的贪爱、贪欲。《成唯识论》卷六称:「云何为贪?於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有」指世俗众生本身(五取蕴),「有具」指众土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

  ③谓,《碛砂藏》本原作「有」,《藏要》本根据藏文本和《高丽藏》本改。

  ④愚於藏识:金陵刻经处本作「愚阿赖耶」。藏识,阿赖耶识的异名之一。「藏」有三义:㈡能藏,阿赖耶识能够含藏变现各种事物的种子;㈡所藏,阿赖耶识裏的种子是所藏;㈢执藏,谓第八阿赖耶识恒被第七末那识妄执为实我、实法,所以称为执藏。

  ⑤执:又称为执念、执心。意谓固执事物而不离的妄情。

  ⑥亦不相应,《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语云:虽亦相应。意异。」

  ⑦恶趣:即六趣中的地狱、饿鬼、畜生。

  ⑧苦:梵文Duhkha的意译,四谛之一,一般讲有八苦:生苦(胎儿及出生时的痛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与亲爱的人分离所造成的痛苦)、怨憎会苦(和自己所讨厌的人在一起所造成的痛苦)、求不得苦(自己的欲望追求得不到满足所造成的痛苦)、五阴盛苦(五阴是构成人体的色、受、想、行、识五蕴,五阴盛苦是人身所经受的各种痛苦现象)。

  ⑨爱乐:「爱」意谓喜爱,或亲爱。「乐」意谓乐欲。信乐世间及出世间善法,意谓爱乐。此中用一般含义:喜欢高兴。

  ⑩执藏:阿赖耶识的三藏之一,第七识末那识妄执第八识为实我,所以称为执藏。此中用一般含义,即坚持住於其中。

  ⑾乐受: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的舍受)之一,领受顺情之境,使身心适悦。《成唯识论》卷五称:「领顺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受。」

  ⑿第四静虑:静虑是梵文Dhyana的意译,音译驮耶演那。分生静虑、定静患二类。生静虑意谓生於四禅天,定静虑是修练四种禅定。此中用生静虑,第四静虑即第四禅天,在此定居住者仅有意识,唯有舍受与之相应。有无云、福生、广果、无烦、无热、善见、善现、色究竟八天。

  ⒀有情:梵文Sattva的意译,音译萨埵。旧译众生,新译有情。意谓有情识、有爱情。《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称:「梵言萨埵,此言有情,有情识故……又情者爱也,能有爱生故……言众生者,不善理也,草木众生。」

  ⒁信解:闻佛说法,最初相信,然後理解。或者说,钝根者相信,利根者理解,合为信解。信破除邪见,解破除无明。

  ⒂阿赖耶识内我性摄,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句如下:「此熏习能诠之所诠为何?」元魏·佛陀扇多译《摄大乘论》、陈·真谛译《摄大乘论》、隋·笈多等译、世亲著《摄大乘论释论》,与此相同。

  ⒃苦蕴:即人身。因人之有情身心乃由三苦、八苦等所集而成,故称为苦蕴。

  ⒄无我:梵文Anatman的意译,又称为非我。「我」为主宰。对人身起主宰作用的灵魂是人我,对事物起主宰作用的是法我,对自己起主宰作用的是自我,对其他人起主宰作用的是他我。佛教认为:人身是由色、受、想、行、识五蕴和合而成,是无常的,没有起主宰作用的永恒我体。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不是永恒的,也没有起主宰作用的永恒我体。以此类推,没有自我,也没有他我,听以是无我。

  ⒅我见:又称为身见,把色、受、想、行、识五蕴虚假和合而成的身心,误认为有永恒的,而起主宰作用的「我」,此称我见。《大乘义章》卷六称:「言身见者,亦名五见,五阴名身,身中见我,取执分别,从其扬迷故,名身见;以见我故,从其听立,亦名我见。」

  译文

以上就建立阿赖耶识的不同门类进行了说明。安立阿赖耶识之相,如何可见呢?安立阿赖耶识之相简略来说有三种:第一 、安立自相,第二、安立因相,第三、安立果相。这裏所说安立阿赖耶识的自相问题,一方面依赖一切杂染品法的所有熏习(现熏种),另一方面又是那杂染品法的生因(种生现),这都是由於阿赖耶识能够摄藏种子并保持种子。关於安立阿赖耶识的因相问题,是说阿赖耶识所储存的一切种子,时时刻刻都有可能产生现行,种子是现行之因。关於安立阿赖耶识的果相问题,是说从无始以来,杂染品类诸法(包括善性、恶性、无记性)熏习所成的种子,都储存在阿赖耶识之中,生生世世延续下来,由於前世造业性质的不同,使之得到不同的果报 。

而且,什么是熏习呢?熏习是能诠。什么是所诠呢?所诠是阿赖耶识依赖那一切杂染品类诸法,熏习与杂染品类诸法的关系是同时生同时灭,阿赖耶识中具有产生杂染品类诸法的因性(种子),这就是熏习所要解释的问题。就像胡麻中有花熏习一样,胡麻与花同时生同时灭。久而久之,这些所熏的胡麻,就带上了能熏的花香,经过熏习的胡麻带上了生香之因。

又如贪等烦恼很强的人,人心原来并没有贪、瞋、痴,但经贪等的熏习,使之带上了贪等,心与贪等同时生同时灭。久而久之,经过贪等熏习的心,就产生了贪等现行之因。一个多闻广博的人,由於听闻的熏习,使他产生思惟(作意),多闻与作意同时生同时灭,心产生第二念的时候,就带上了前念的印记,因为心能够摄持这种熏习,所以称为持法者。阿赖耶识接受熏习的道理,应当知道,也是这样。

  原典

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安立此相云何可见①?安立此相略有三种:一者安立自相②,二者安立因相③,三者安立果相④。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谓依一切维染⑤品法所有熏习为彼生因⑥,由能摄持种子相应。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⑦阿赖耶识,於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谓即依彼杂染品法,无始时来所有熏习,阿赖耶识相续⑧而生。

复次,何等名为熏习?熏习能诠⑨。何为所诠?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如苣胜中有华熏习⑩,苣胜与华俱生俱灭,是诸苣胜,带能生彼,香因而生⑾。

又如所立贪等行者,贪等熏习依彼贪等,俱生俱灭,此心带彼生因而生。或多闻⑿者,多闻熏习,依闻作意⒀,俱生俱灭,此心带彼记因⒁而生,由此熏习能摄持故,名持法者。阿赖耶识熏习道理,当知亦尔。

  注释

  ①安立此相云何可见,《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陈本第一分内相品第二,隋本第一品内相章第四。」

  ②自相:各种事物有自、共二相,局於自体之相,称为自相;通於他之相,称为共相。如五蕴中的色、受、想、行、识,是自相;空、无我等之理,是共相。

  ③因相:阿赖耶识的三相(自相、因相、果相)之一,意谓万事万物的原因之相。第八识阿赖耶识,摄持一切种子,能够成为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成唯识论》卷二称:「此能执持诸法种于,令不失故,名一切种,离此余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

  ④果相:阿赖耶识的三相(自相、因相、果相)之一,即有情众生的总报之果体,第八识阿赖耶识的异熟识。《成唯识论》卷二称:「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名异熟。离此命根、众同分等恒时相续,胜异熟果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果相。」

  ⑤杂染:一切有漏法的总名,包括善、恶、无记三性。如果只说「染」,则这种烦恼只限於恶性,「杂染」则通善、恶、无记三性。

  ⑥生因:意谓生果之因种,如草木之种是草木的生因。

  ⑦一切种子,据《藏要》本校注,藏本为「一切自种子」。

  ⑧相续:因果次第而不断绝,称为相续。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无此「相续」二字,陈、隋本同。

  ⑨熏习能诠,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句云:「此熏习能诠之所诠为何?元魏·佛陀扇多译本、陈·真谛译本、隋·笈多等译、世亲著《摄大乘论释论》与此相同。

  ⑩熏习,《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字作习染,bsgos-pa与熏习bag-chags字异,盖内外法不同也。」

  ⑾是诸苣藤,带能生彼,香因而生:苣藤即胡麻、印度人喜欢用香油涂身,香油的制法如下:先将香花和胡麻埋入地下,使之坏烂,然後取出胡麻来压香油。胡麻本身原来并没有花香,但经香花的熏习使它带上了花香,压出来的油,也就带有花香了。经过熏习的胡麻带上了生香之因。

  ⑿多闻:多闻佛法而受持。

  ⒀作意:梵文Manaskara的意译,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的大地法之一,也是唯识宗的遍行之一。使心警觉以引起活动的精神作用。《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作意?谓令心发悟为性,令心心法现前警动,是忆念义,任持攀缘心为业。」

  ⒁记因,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二字作言说因,元魏与此相同。

  译文

而且,阿赖耶识中所储存的各种杂染品法的种子,是不同呢?还是相同呢?并不是体相有别的实体种子存在於阿赖耶识之中,也并不是没有不同。然而,阿赖耶识由於杂染品类诸法的熏习而产生种子,就有能够产生不同性质现行的功能,所以,阿赖耶识被称为一切种子识。

而且,阿赖耶识与那杂染诸法同时互为原因,这怎么见得呢?譬如明灯中的火焰与能生火焰的灯炷,从炷生火焰,火焰烧灯炷,是同时更互为因的。又如一束芦苇,互相依赖,互相住持,同时不倒。从这些譬喻,我们应该晓得,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同时互为因的道理,也是这样。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的原因,杂染诸法也是阿赖耶识的原因,只是从这种安立因缘的道理,除了这种真正的因缘,其余的因缘是根本不可得的。

  原典

复次①,阿赖耶识中诸杂染品法种子,为别异住?为无别异?非彼种子有别实物於此中住,亦非不异。然阿赖耶识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别,名一切种子识。

复次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③为维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④。

  注释

  ①复次,《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不一不异章第六。」

  ②复次,《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第一品内更互为因果章第七。」

  ③识,《碛砂藏》本原无此字,《藏要》本根据藏文本和《高丽藏》本加。

  ④所余因缘不可得故:阿赖耶识中的种子是杂染诸法(现行)之因,杂染诸法同时又是阿赖耶识种子之因,只能这样安立因缘,其余因缘是没有的。

  译文

阿赖耶识中的熏习,是没有区别、没有不纯一的现象,为什么能作为有区别、不纯一诸法的原因呢?就像各种织花纹布的器具织所织的衣料一样,正当织的时候,虽然无有区别、不纯一的品类可得,投入染器以後,这时候衣眼上便有有区别、不纯一品类染色绞络纹像显现在衣料上面。阿赖耶识也是这样,受能熏异杂诸法(如色法、心法、善性、恶性等)的所熏习,当熏习而成种子的时候,虽然还没有异杂的相貌可得,果生现前以後,就好像白色衣料,经过染器的助缘以後,就有有区别、不纯一的无量品类诸法的显现。

大乘佛教中的缘起法,非常深奥细微,不容易理解。而且,简略来说有二种缘起:第一是分别自性缘起,第二是分别爱非爱缘起。这裏依止阿赖耶识裏性质不同的种子,使世间万事万物生起,其自性也有相应的区别,阿赖耶识是诸法生起的原因,所以称为分别自性缘起,因它能以分别种种的自性为它的缘性之故。又有十二因缘,这称为分别爱非爱缘起,因为在善趣恶趣之中,可以分别出爱和非爱,由种种善业和恶业为其缘性。

  原典

云何熏习无异无维①,而能与彼有异有杂诸法为因?如众缬具缬所缬衣②,当缬之时,虽复未有异杂非一品类可得,入染器後,尔时衣上便有异杂非一品类染色绞络文像显现。阿赖耶识亦复如是,异杂能熏③之所熏④习,於熏习时虽复未有异杂可得,果生染器现前已後,便有异杂无量品类诸法显现。

如是缘起⑤,於大乘中极细甚深。又若略说有二缘起:一者分别自性缘起⑥;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复有十二支缘起⑦,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以於善趣⑧、恶趣能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⑨。

  注释

  ①云何熏习无异无杂,《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因果别不别章第八。」

  ②如众缬具缬所缬衣,《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云:如以种种果汁染衣。与无性合,今译随陈、隋本,意云多缕结衣也。」

  ③能熏:即前七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因为前七识能够熏习第八识阿赖耶识,能熏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能熏四义:㈠有生灭,不是永恒的,能够产生和消灭,具有生长习气的作用;㈡有胜用,有旺盛的生灭功能,能够引生习气;㈢有增灭,有能增能减的殊胜功用,能够摄持习气。并不像佛那样佛果圆满,其善法无增无减;㈣与所熏和合而转,与所熏同处,不即不离,既不等同,又不乖离。

  ④所熏:即第八识阿赖耶识,因为阿赖耶识接受前七识的熏习。所熏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所熏四义:㈠坚住性,始终一类相续,能够保持习气;㈡无记性,其属性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㈢可熏性,意谓独立存在,性非坚密,能够接受习气;㈣与能熏共和合性。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

  ⑤如是缘起:《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缘生章第九,又藏本此句云:是为大乘深细缘起。」缘起,梵文Pratityasamutpada的意译,另译缘生,音译钵剌底医底界三喝钵地界。认为一切事均处於因果联系之中,依一定的条件生起变化。《杂阿含经》卷十二称:「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⑥分别自性缘起,《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作自性分别缘起,次後释为种种性分别之缘性故,隋本同,次分别爱非爱缘起例知。」

  ⑦十二支缘起:即十二因缘(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每两支之间顺序成为一对因果关系,再配合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即成为三世两重因果:无明、行,作为过去世的因;识、名色、六处、触、受,作为现在世的果;爱、取、有,作为现在世的因;生、老死则为未来世的果。有情生永远按照这样的因果律,在三界、六道中轮回不息,直至涅槃。

  ⑧善趣:即六趣中的天、人、阿修罗三趣。

  ⑨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人的身体(自体)可分为爱、非爱两种,生於善趣的身体是可爱的,生於恶趣的身体是不可爱的,善趣、恶趣是由前世造的业决定的,十二支缘起是善趣、恶趣的因缘。所以,把十二支缘起称为分别爱非爱缘起,

  译文

关於阿赖耶识的问题,假若不了解阿赖耶识是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就会产生下列种种谬误:或者以不同的自性为万物生起的原因,或以不同的宿作为因,或以大自在天为因,或以实我为因,或者认为无因无缘。

如果不懂得第二分别爱非爱缘起,就会产生下列种种谬误:或者以不同的「我」为造作事物者,「我」为接受果报者。譬如有几个生下来就瞎眼的盲人,从来就没有见过象。有一天,有个人牵只象让他们去触摸认识。那些生下来就瞎眼的盲人,有的摸到象鼻子,有的摸到象牙,有的摸到象的耳朶,有的摸到象脚,有的摸到象尾,有的摸到象的脊梁。问他们象是什么样子,摸到象鼻的说象如犁柄,摸到象牙的说象如杵,摸到象耳的说象如簸箕,摸到象足的说象如臼,摸到象尾巴的说象如扫帚,摸著象脊梁的说象如石山。

假若不了解这二种缘起,就和那些瞎子一样犯错误:或者认为自性是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或者认为宿作为因,或者认为大自在天为因,或者认为真实存在的「我」是因,或者认为无因无缘,或者认为「我」是造作者,「我」为接受果报者。他们不了解阿赖耶识的自性、因性和果性等,就像那些生下来就瞎眼的盲人不懂得象的自性一样。

  原典

於阿赖耶识中,若愚第一缘起,或有分别自性①为因②,或有分别宿作为因③,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④,或有分别实我为因⑤,或有分别无因无缘⑥。

若愚第二缘起,复有分别我为作者⑦,我为受者⑧。譬如众多生盲士夫,未曾见象,复有以象说而示之。彼诸生盲,有触象鼻,有触其牙,有触其耳,有触其足,有触其尾,有触脊梁⑨。诸有问言,象为何相?或有说言象如犁柄,或说如杵,或说如箕,或说如臼,或说如帚⑩,或有说言象如石山。

若不解了此二缘起,无明尘盲亦复如是⑾,或有计执自性为因,或有计执宿作为因,或有计执自在为因,或有计执实我为因,或有计执无因无缘,或有计执我为作者,我为受者。阿赖耶识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白性。

  注释

  ①自性:梵文Svabhava的意译,音译私婆婆,简略来说有三义:㈠不依赖於其他任何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属性,称为自性。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有,所以这种自性是不存在的;㈡事物自己本身的属性;㈢数论外道主张自性是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

  ②或有分别自性为因:这是数论外道的主张,数论主张二十五谛,由神我、自性生大,由大生我慢,然後产生五唯(色、声、香、味、触)、五知根(眼、耳、鼻、舌、身)、五作业根(舌、手、足、男女、大遗)、心根、五大(空、风、火、水、地)。

  ③或有分别宿作为因:这是宿作外道的主张,认为一切有情众生所受苦乐之报,都是因为宿世本业,如果现世持戒精进,受身心之苦,就能够破坏本业。本业破坏以後,各种痛苦随之消灭而得涅槃。和佛教的主要区别如下:佛教认为现世之业对所受果报也是起作用的,宿作外道否定现世业的功力。

  ④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这是婆罗门教的主张,婆罗门教的湿婆派认为:大自在天(湿婆)是一切事物的生因。

  ⑤或有分别实我为因:印度的吠檀多哲学:主张梵我是宇宙的本体,通过修行,达到梵我一如,梵即我,我即梵,使小我融合於大我,这就产生了唯我论。

  ⑥或有分别无因无缘:这是无因外道的主张,认为一切事物都是自然而有,既无因,又无缘。

  ⑦我为作者:这是胜论外道的主张,认为「我」是造作者。

  ⑧我为受者:这是数论外道的主张,根据数论观点,神我要求什么东西,自性就根据神我的要求,造作出「大」等二十三谛的事物来,给神我受用。

  ⑨梁,《高丽藏》本和《大正藏》本都写作「月梁」。

  ⑩帚,《高丽藏》本和《大正藏》本都写作「箒」。

  ⑾无明生盲亦复如是,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句以下称:「不知如象之赖耶自性因果。」

  译文

而且,简略来说,阿赖耶识以异熟识和一切种子识为它的自性,能够摄持三界、六趣一切有情众生。这裏有五个偈颂:

种子包括外种和内种,外种的属性是无记性,所以是不明了的。在这两种种子中,外种只属於世俗,内种属於胜义。各类内种子,应当知道有六义。

刹那灭、果俱有、恒随转这是应当知道的。还有性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

所熏四义如下:坚住性、无记性、可熏性,与能熏共和合性。所熏不会与此不同,只有这样,才能称为熏习相。

前六识与所熏四义不相符合,所依、能缘、作意这三个方面各不相同,前念与後念并非同时俱有,不能相熏。如果认为前念识与後念识都是同类,虽然不同时俱有,仍可受熏的话,以此类推,凡是同类,都可受熏,这就会产生极大的过失。

还应当知道,这种外内种子有能生之因和能引之因,枯丧由於能引之因,任运的渐後渐灭。

为了说明内种和外种的区别,又说两个偈颂:

外种或有熏习,或无熏习,应当知道,内种并不是这样。因为没有听闻等的熏习,要产生思惟、记忆等果,是不合乎道理的。

如果不承认内种一定要有熏习,就会产生如下结论:不作可得,作反而失,这与事实相违背,故成过失。外种以内种为其因缘,由於依那内种的熏习而产生。

  原典

又若略说,阿赖耶识用异熟识①、一切种子为其自性,能摄三界②一切自体、一切趣③等。此中五颂:

外内④不明了⑤,於二⑥唯⑦世俗⑧,胜义⑨诸种子,当知有六种⑩。

刹那灭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

坚⑾无记可熏,与能熏相应,所熏⑿非异此,是为熏习相⒀。

六识无相应,三差别相违,二念不俱有,类例余成失。⒁

此外内种子,能生引⒂应知,枯丧由能引,任运後灭故。

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复说二颂⒃:

外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闻等熏习无,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过故成相违;外种内为缘⒄,由依彼熏习。

  注释

  ①异熟识:梵文Vipakavijnana的意译,意谓造业感果的主体,正如《成唯识论》卷二所指出的:「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明异熟。」所以,异熟识说明阿赖耶识的果相。

  ②三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

  ③一切趣:即六趣,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④外内:种子分焉两类,世间的稻种、麦种等是外种,阿赖耶识的种子是内种。内种是产生各种事物的功能,其道理是从世间外种悟出来的。

  ⑤不明了:阿赖耶识的种子不是善性,也不是恶性,听以是不明了的。

  ⑥於二,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二字作二者,无此於声,与无性论本合。

  ⑦唯,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无此「唯」字,与无性合。

  ⑧世俗:「世」有隐覆真理之义,可毁坏之义。「俗」有显现流世之义,显现顺於人情之义。世事即俗法,三界事法,都具备这二种意思,所以称为世俗。这里指外种子。

  ⑨胜义:对於世间或世俗而有胜义之说,意谓胜於世间或世俗的深妙道理。这裏指阿赖耶识的种子。

  ⑩当知有六种:《成唯识论》对种子六义解释如下:「一、刹那灭,谓体才生,无间即灭,有胜功力,方成种子;二、果俱有,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三、恒随转,谓要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位,方成种子;四、性决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自来缘合,功能珠胜,方成种子;六、引自果,谓於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

  ⑾坚,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字作「固定」。

  ⑿所熏:关於所熏四义,《成唯识论》解释如下:「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持习气,乃是所熏;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所熏。」

  ⒀是为熏习相:阿赖耶识具备这四个条件以後,才能称为熏习相。

  ⒁这一颂是破除经量部譬喻师的主张,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与所熏四义不相符合,所依、所缘、作意这三个方面各不相同,前念与後念并非同时俱有,不能相熏。如果认为前念识与後念识都是同类,如果是不同时具有仍可受熏的话,以此类推,凡是同类,都可受熏,这就会产生极大的过失。

  ⒂生引:即生因和引因,生因是能土之因,引因是一种延伸的力量,外界植物的枯萎和一切有情丧命以后,其遗骸仍可保留一段时间,才能逐渐破灭,这就是由於引因的缘故。

  ⒃二颂,魏本缺此二颂。

  ⒄缘:梵文Pratyaya的意译,意谓攀缘。人的心识攀缘一切外境,心识是能缘,境界是所缘。一般分为四缘: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此中意思是因缘。

  译文

而且,除阿赖耶识以外,其余七识都是转识,普遍存在於三界六趣的一切自体。应当知道,前七转识称为能受用者,如《辨中边论》的偈颂这样说:第一称为缘识,第二称为受者识。在第二受者识中有三种心所法:能受用、分别、推。阿赖耶识和转识就是这样的又互相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的偈颂这样说:能缘各种事物的转识对於种子阿赖耶识的摄藏,阿赖耶识对於现行诸法的熏习,既互为果性,又常为因性。假若在第一分别自性的缘起当中,这样的本、转二识互为因缘。在第二爱非爱缘起当中,又是什么缘呢?是增上缘。这样的六识是几缘所生呢?是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上述三种缘起法,又叫做穷生死、分别爱非爱趣缘起和能受用缘起。综合起来看,就具有四缘。

  原典

复次,其余转识①普於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②,如《中边分别论》③中说伽陀④曰:一则名缘识⑤,第二名受者⑥。此中能受用⑦、分别⑧、推⑨心法。如是二识⑩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诸法於识藏,识於法⑾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若於第一缘起中⑿,如是二识互为因缘⒀,于第二缘起中复是何缘?是增上缘⒁。如是六识⒂几缘所生?增上、所缘⒃、等无闲缘⒄。如是三种缘起,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缘。

  注释

  ①转识:即前七识,唯识宗把第八识阿赖邪识称之为本识,把前七识称为转识,因为前七识是本识所转生的末识。

  ②能受用者:前七识生起心识的认识作用,受用苦乐果报,所以称为能受用者、有二种:一、前六识叫做受用识,能够受用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境界;二、所依的身者识,能够执受六趣的自体。

  ③中边分别论:梵文Madhyantavibhagatika的意译,唯识十一论之一,三卷,又称为《辨中边论》、《辩中边论》、《离僻彰中论》等,世亲造,玄奘译於龙朔元年(公元六六一年)。弥勒著《辩中边论颂》的释论,基本内容是阐明大乘中道正行,分为辩相、辩障、辩真实、辩对治、辩修分位、辩得果、辩无上乘等七品。现存唯一的注释书是窥基的《辩中边论述记》三卷。

  ④伽陀:梵文Gatha的音译,另译伽他。意译偈颂,佛经中的诗体。

  ⑤缘识:即能够作为各种事物土起因缘的阿赖耶识。

  ⑥受者:就是能够受用各趣的转识。据《庄严论》,受者是从本识阿赖耶识现起的能取能受用者。

  ⑦能受用:即受蕴。据《庄严论》,能受用是前五识,因为前五识依於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受用五尘: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

  ⑧分别:五蕴中的想蕴,因为想蕴能够缘取境界,安立名言。据《庄严论》,分别是第六识意识,因为第六识有自性分别,还有随念、计度二种分别。

  ⑨推:五蕴中的行蕴,特指行蕴中的思心所,因为思有推动心的力量,所以称之为推。据《庄严论》,「推」为第七识末那识,因为第七识能够进行推度,妄执第八识阿赖耶识为我。

  ⑩识:梵文Parijnana的意译,音译婆哩惹俩。心的异名,意谓了别,心对外境起了别作用,称为识?

  ⑾法:梵文Dharma的意译,音译达磨。《成唯识论》卷一称:「法谓轨持。」《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解释说:「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住持,不舍自相。」一般讲有二意:㈠佛法,㈡泛指一切事物或现象,或特指某一事物或现象。此中用第二解。

  ⑿若於第一缘起中,《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第一品中四缘章第十。」

  ⒀因缘:梵文Hetupratyaya的意译,有二解:㈠因和缘的合称,是使事物得以产生的内因和外部条件;㈡四缘之一,具有直接产生自果的功能。

  ⒁增上缘:除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以外,各种有助於或无疑於事物或现象产生的条件,都可以称为增上缘。

  ⒂六识:即前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⒃所缘:即所缘缘,四缘之一,是指认识的一切对象。《俱舍论》称:「所缘缘性,即一切法,望心、心所随其所应。」

  ⒄等无闲缘:四缘(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之一,只用於精神现象,前念、後念一致,这就称为「等」,中无间隔,此称「无间」。

  译文

这样已经安立阿赖耶识的异门及其三相,又怎么知道这样的异门和这样的三相,肯定是只在阿赖耶识,不在其余的转识呢?如果离了这样安立的阿赖耶识,就会有杂染清净都不能成立的过失。这就使烦恼杂染、或业杂染、或生杂染,都不能成立,世间清净和出世清净也不能成立。

  原典

如是已安立阿赖耶识异门及相①,复云何知如是异门及如是相②,决定唯在阿赖耶识,非於转识?由若远离如是安立阿赖耶识,杂染清净③皆不得成。谓烦恼④杂染,若业⑤杂染、若生⑥杂染,皆不成故。世间清净、出世⑦清净亦不成故。

  注释

  ①如是已安立阿赖耶识异门及相,《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陈本第一分内引证品第三,隋本烦恼染章第十一,又藏本此句云:已由异门及相安立赖耶,陈本同。」

  ②如是相:即阿赖耶识的三相,自相、因相、果相。

  ③清净:没有恶行的过失,没有烦恼的垢染,所以称为洁净。一般来说有三种清净:身业清净、语业清净、意业清净。

  ④烦恼:梵文Klesa的意译,另译为惑,扰乱有情众生的身心,使之迷惑、苦恼。《成唯识论述记》卷一称:「烦是扰义,恼是乱义,扰乱有情,故名烦恼。」

  ⑤业:梵文Karma的意译,音译羯磨,意谓行为。一般分为三业:身业(行动)、意业(思相活动)、语业(又称为口业,即言语)。

  ⑥生:梵文jati的意译,音译惹多,有为法的生起称为生。《俱舍光记》卷五称:「於法能起彼用,令入现在境,名为生。」

  ⑦出世:即出世间。一切生死之法称为世间,涅槃法是出世间。苦谛和集谛是世间,灭谛和道谛是出世间。

  译文

为什么说没有阿赖耶识,烦恼杂染就不能成立呢?因为六根本烦恼和随烦恼熏习所形成的那些种子体,摄藏於六识身,这是不合乎道理的。为什么呢?假若认为眼识与贪等烦恼及随烦恼同时生同时灭,这眼识由於那种熏习形成的烦恼种子,并不是其余的耳识等。这受熏的眼识,假若已经谢灭,就会被其余的识所间隔,这样,熏习的种子和熏习所依的眼识,都不可得。如果说从这先前已经灭去了的,被其余识所间隔了的,现在并没有眼识的实体,所以认为眼识与那些贪等同时生,是不合道理的,因为耶种眼识已经过去,现在并无实体。譬如说已经过去,现在没有体的业力,而能引生异熟果,是不合乎道理的。

而且,这眼识与贪等同时生,所有熏习也不能成就。这种熏习当然不住於贪中,因为那种贪欲是能依的,是不坚住的,也不能说眼识的熏习住於其余的识中,因为其余各识所依不同,又不肯定是同时生同时灭。眼识的熏习,也不能住於眼识自体当中,因为那种自体,肯定没有同时生同时灭。所以说眼识被贪等根本烦恼和随烦恼所熏习,是不合道理的。而且,这眼识不是眼等识所熏习的,如所说的眼识那样,其余的转识也是如此。如其相应的道理,应当知道。

  原典

云何烦恼杂染不成?以诸烦恼①及随烦恼②熏习所作彼种子③体,於六识④身不应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识贪⑤等烦恼及随烦恼俱生俱灭,此由彼熏成种非余。即此眼识⑥若已谢灭,余识所闲,如是熏习,熏习所依皆不可得。从此先灭余识所闲,现无有体,眼识与彼贪等俱生⑦,不应道理,以彼过去现无体故。如从过去现无体业,异熟果⑧生,不应道理。

又此眼识贪等俱生,所有熏习亦不成就。然此熏习不住贪中,由彼贪欲是能依故,不坚住故。亦不得住所余识中,以彼诸识所依别故,又无决定俱生灭故。亦复不得住自体中,由彼自体决定无有俱生灭故。是故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之所熏习,不应道理。又复此识非识所熏,如说眼识,所余转识亦复如是,如应当知。

  注释

  ①诸烦恼:此指根本烦恼(Mulaklesa),又称为本惑,共六种:贪、瞋、痴、慢、疑、恶见。

  ②随烦恼:梵文upaklesa的意译,又称为随惑,共有二十种,分为小、中、大三种。小随烦恼有十种:忿、恨、覆、恼、嫉、慳、诳、谄、害、憍。中随烦恼有二种:无惭、无愧。大随烦恼八种:掉举、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③种子:梵文Bija的意译,唯识宗以植物种子能生相应结果作为譬喻,把阿赖耶识中储存的能够产生各种事物的功能,称为种子。种子必须具备六个条件,这就是种子六义:刹那灭、果俱有、恒随转、性决定、待众缘、引自果。

  ④六识:即前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分别缘取色、声、香、味、触、法六尘。

  ⑤贪:梵文Raga的意译,唯识宗的根本烦恼之一,三毒(贪、瞋、痴)之一,意谓贪爱、贪欲。《成唯识论》卷六称:「云何为贪?於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有」指世俗众生本身,即五取蕴。「有具」指众生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

  ⑥眼识: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之一,以眼根为所依而生,了别色境,随能生眼根而立眼识之名。

  ⑦俱生,《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二字作俱起,意谓眼识现起为因,乃有贪等,故云与贪等俱起,与前云俱生俱灭意异,今译不明。」

  ⑧异熟果:梵文Vipakaphala的意译,五果(异熟果、等流果、离系果、士用果、增上果)之一,前生善恶之行为所得苦乐之果报,因为是异熟因所得之果报,所以称为异熟果。

  译文

而且,从无想天等上界各地死後,来投生於欲界。这时候,被欲界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属於欲界的初识,此识产生的时候,应当是没有种子,因为欲界染识熏习所依止的六识及烦恼熏习,都已经过去,现在没有自体。

而且,对治烦恼的识假若已经生起,一切世间的有漏余识,都已经灭除。这时候,假若没有阿赖耶识,所余的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是不合道理的。这种对治识的自性是解脱的,与其余的烦恼及随烦恼不能同时生灭。又在以後,世间识还要生起,这时候,假若没有阿赖耶识,那些世间识的各种熏习和所依止的六识,已经过去很久了,现在没有体性,这就应当是没有种而得再生。所以说,假若没有阿赖耶识,烦恼杂染都不能成立。

  原典

复次,从无想①等上诸地没来生此闲②,尔时③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由所依止及彼熏习并已过去,现无体故。

复次,对治烦恼识④若已生,一切世闲余识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不应道理。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复於後时世闲识生,尔时若离阿赖耶识,彼诸熏习及所依止⑤久已过去,现无体故,应无种子而更得生。是故若离阿赖耶识,烦恼杂染皆不得成。

  注释

  ①无想:即无想天或无想果(Asamjnika),修无想定,死後生入无想天的一种果报,在此心法和心所法都已灭除,所以称为无想。《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无想天?谓无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恒行,心心法灭为性。」

  ②此闲:此指欲界,即有食欲、淫欲有情众生所居住的处所,包括五道中的地狱、畜生、饿鬼、六欲天和人,以及他们所居住的处所,即是器世间。如人所居住的四洲等。

  ③尔时,《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二句云:识由烦恼随烦恼成染者,最初生时应无种子而生,彼熏习及所依并已过去,无有故。」

  ④对治烦恼识:即最初生起的无漏心,小乘佛教认为在初果预流果,大乘认为在初地欢喜地。

  ⑤依止:意谓依存而止住,或以某事物为所依而止住或执著。一般的含义是依赖於有力、有德之处而不离。《大乘庄严经论》卷一〈种性品〉列举菩萨种性的四种依止:无量善根依止、无量智慧依止、一切烦恼障智障得清净依止、一切神通变化依止。

  译文

为什么业杂染不能成立呢?因为假若没有阿赖耶识,十二因缘中的行缘识就不能成立,取缘有也不能成立。

为什么是生杂染不成呢?如果没有阿赖耶识,结生相续就不能成立。假若众生在这非等引地的欲界死去以後,仍在此欲界受生的时候,依中有位的意根生起染污意识,而作结生相续的活动。这染污意识在这中有中刹那生灭後,在母胎当中识与羯罗蓝再相和合,假若说这是意识与那羯罗蓝和合。既然已经和合,又依止这意识,在母胎中又有意识生起,这样,就有二个意识在母胎中同时而有了。而且,把这与羯罗蓝和合的识,说成是意识性,是不合乎道理的。因为所依是染污的,是没有间断的,意识所缘不可得故。假设认为这和合识就是意识,这和合就是一切种子识呢?还是依止此识所生的其余意识是一切种子识呢?假若说这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识,这和合识就是阿赖耶识,您只是以异名立为意识罢了。假若认为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那所依止的和合因识就不是一切种子识了,把能依果识称为一切种子识,这是不合乎道理的。所以,就成立和合识不是意识,而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

  原典

云何为业杂染不成?行①为缘识不相应故。此若无者,取②为缘有③亦不相应。

云何为生杂染不成?结相续时不相应故。若有於此非等引地④没已生时,依中有⑤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⑥相续。此染污意识於中有中灭,於母胎中识羯罗蓝⑦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识,於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有二意识於母胎中同时而转。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依染污故⑧,时无断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设和合识即是意识,为此和合意识即是一切种子识?为依止此识所生余意识是一切种子识?若此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识,即是阿赖耶识,汝以异名立为意识。若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是则所依因识非一切种子识,能依果识是一切种子识,不应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识非是意识,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

  注释

  ①行:即行为,又称为业。分为身行、语行、意行。身行是运动,语行是言语,意行是心理活动。

  ②取:意谓贪爱执取等思想行为。

  ③有:意谓生存的璟境,分为三有,又称为三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

  ④等引地:等引是梵文Samahita的意译,音译三摩呬多,色界和无色界的一种禅定名,通於有心和无心,在定心专注之性称为等引,远离昏沈和掉举。「等」意谓身心之安和平等,人若修定,则依定力而生此等,所以称为等引。等引地就是色界和无色界,非等引地是指欲界,

  ⑤中有:梵文Antarabhava的意译,又称为中阴。指人死後至转生前的中间状态。《大乘义章》卷八称:「命报终谢,名为死有;生後死前,名为本有。对死及中故说为本。两身之间,所受阴形,名为中有。」

  ⑥结生:意谓中有没後而托生於母胎。

  ⑦羯罗蓝:梵文Kalala的音译,另译羯逻蓝、歌罗逻、羯剌蓝、羯逻罗等,意译凝滑、杂秽等,父精母血,最初和合时的凝结,自受生之初至七日间之位,胎内五位之一。《玄应音义》卷二十三称:「揭逻蓝,旧言歌罗逻,此云和合,又云凝滑。父母不净和合,和蜜和酪,泯然成一。於受生七日中,凝滑如酪上凝膏,渐结有肥滑也。」

  ⑧依染污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合二句为一云:於恒久时为染污依故,隋本同。」

  译文

而且,结生相续以後,假若离开异熟识,执受色根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其余诸识各有所依,是不坚住的,所以各种色根不应该离开识。

假若没有异熟识,识与名色再互相依赖,就像一束束的芦苇那样相互依存,这也不能成立。

假若没有异熟识,已生的有情众生,其识食就不能成立。为什么呢?因为前六识中的任何一识,把它作为生於三界中有情众生的食事,都是不可能的。

有情众生,假若从此非等引地的欲界死,又正在於等引地的色界、无色界受生的时候,一定由非等引的染污意识去结生相续,这种非等引的染污之心,是被那等引地所摄的,假若没有异熟识,以其余的识作为种子体,是肯定不可能的。

  原典

复次,结生相续已,若离异熟识,执受色根①亦不可得。其余诸识各别依故,不坚住故,是诸色根不应离识。

若离异熟识,识与名色②更互相依,譬如芦束栢依而转,此亦不成。

若离异熟识,已生有情识食③不成。何以故?以六识中随取一识,於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若从此没,於等引地正受生时,由非等引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非等引染污之心④,彼地所摄,离异熟识,余种子体定不可得。

  注释

  ①色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因为这些根属於色法,听以称为色根。由於阿陀那识的执取力量,这些色根从生到死,在一期生命中不烂不坏。

  ②名色:十二缘起之一,梵文Namarupa的意译,名与色的合称,一般作为概括一切精神与物质的总称。名指心的方面,色指物的方面。「名」相当於五蕴中的受、想、行、识四蕴,「色」相当於五蕴中的色蕴。

  ③识贪:四食(段食、触食、思食、识食)之一,地狱众生及无色界诸天,都没有段食、触食、思食,只能以识维持身体,所以称为识食。《传心法要》卷上称:「有识食,有智食,四大之身,饥疮为患,随顺给养,不生贪著,谓之智食。恣情取味,妄生分别,唯求适口,不生厌离,谓之识食。」由於有漏阿赖耶识的执受,一期生命才能相续而住,不死不坏。所以,识有维持有情众生生命资养有情根身的作用,所以也称为识食。

  ④心:梵文Citta的意译,音译质多、质多耶、质帝等。有五义:㈠泛指一切精神现象,如三界唯心、一心三观等;㈡唯识宗第八识阿赖耶识的异名;㈢与心所法相对,指心王;㈣坚实心,此指自性清净心,与真如、如来藏等同义;㈤肉团心,梵文Hrdaya的意译,音译干栗多、汗栗太、乾栗驮、纥利陀耶等。

  译文

而且,生无色界的有情众生,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异熟识,染污善心应当是没有种子,染污善心应当是没有依持。

而且,就在那无色界天上的有情众生,假若出世心正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其余的一切世间心,都灭除乾净了,这时候,就应该灭除远离无色界之趣。假若生於非想非非想处,当这无所有处出世间心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就应当是二趣都灭除远离。这出世之识不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趣,也不应当以无所有处为所依趣,也不是以涅槃为所依趣。

而且,有情的生命将告结束的死没时,因为造善或造恶,而有或下或上的所依渐冷不同。如果不相信有阿赖耶识,这些现象都不能成立。所以说,假若没有存放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这种生杂染也不能成立。

  原典

复次,生无色界,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染污①善心②应无种子,染污善心应无依持。

又即於彼若出世心正现在前,余世闲心皆灭尽故,尔时便应灭离彼趣。若生非想非非想处③,无所有处④出世闲心现在前时,即应二趣悉皆灭离。此出世识不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趣,亦不应以无所有处为所依趣,亦非涅槃为所依趣。

又将没时,造善造恶,或下或上⑤所依渐冷,若不信有阿赖耶识,皆不得成。是故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者,此尘杂染亦不得成。

  注释

  ①染污:即烦恼,烦恼是染污真性。《俱舍颂疏》卷一称:「烦恼不净,名为染污。」

  ②善心:以惭、愧、无贪、无瞋、无痴为依持,相应而起的一切心法和心所法,都是善心。

  ③非想非非想处:无色界的第四天,诸天之最胜。「非想」意思是已无粗想;「非非想」意思是尚有细想。又是可享有非想非非想天的禅定,与非有想非无想同。《楞严经》称:「识性不动,以灭穷研,於无尽中,发实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如定一类,名非想非非想处。」

  ④无所有处:无色四处的第三处,修禅定者,初观空为无边,破空之人,今厌识之无边,观所缘皆无所有,为无所有之解,依此行力所生之处,称为无所有处,从加行之禅定而立其名。

  ⑤或下或上:如果有情众生生前是行善的,他所依的身体,从下而上渐渐冷到心。如果生前是造恶的,自上而下逐渐冷到心。冷到心窝,全部身体彻底冷透。

  译文

为什么说没有阿赖耶识,世间清净就不能成立呢?意谓尚未离开欲界所缠系的贪爱,还没有得到色界所缠系的定心,因为想要出离欲界所缠系的贪,所以要以欲缠善心勤修加行。这种欲缠的加行心,与色界缠系的定心,不是同时生同时灭,这种欲缠的加行心,不是色界缠系的定心所熏,说它是色界缠系定心的种子,是不合乎道理的。而且,色界缠系定心已缠过去了,或者过去多生了,被其余的心所间隔,就不应当成为现在定心的种子,因为它肯定没有自体。所以说,可以成就色界缠系的定心,是因为含摄一切种子的异熟果识。展转传过来,成为现在色界定心生起的亲因缘。欲界的加行善心,只是引发色界缠系定心的增上缘。所以说,在一切没有贪欲之地中,也应当如此知道。这样说来,世间清净,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从道理上来讲,不能成立。

为什么说,没有阿赖耶识,出世清净就不能成立呢?因为佛世尊说,听闻正法,依据所闻的教法,作自己心内各别的如理思惟,由此为因缘,出世正见才能够生起。这是由於听闻教法而引起的如理思惟,是熏耳识呢?还是熏意识呢?还是熏耳识和意识呢?不能说是熏於耳识,它听法以後,假若对於所听之法进行如理思惟,那时的耳识尚且还没有生起,也不能说熏於意识,意识被各种各样散动的其余五识所间隔。但在後来与如理思惟相应的意识生起的时候,曾受闻所熏的意识,与那种熏习已经谢灭过去很久了,现在肯定没有自体,这怎么能又成为种子能生以後与那如理思惟相应之心呢?这种与如理思惟相应的意识是世间心,那种与出世正见相应的意识是出世心,它们从来就不曾有同时生同时灭,所以世间心不是被那种出世心所熏习。既然不是被熏习,说它是那种正见心生起的种子,是不合乎道理的。所以说,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出世清净也不能成立,因为在这有漏意识中,对於正闻熏习,没有摄受那种出世清净的种子,因为二者不相应的缘故。

  原典

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谓未离欲缠贪,未得色缠心者,即以欲缠善心为离欲缠贪,故勤修加行①。此欲缠加行心,与色缠心不俱生灭故,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又色缠心过去多生,余心间隔,不应为今定②心种子,唯无有故③。是故成就色缠定心一切种子异热果识,展转傅来为今因缘,加行善心为增上缘。如是一切离欲地中,如应当知。如是世间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理不得成。

云何出世清净不成?谓世尊说依他言音及内各别如理作意,由此为因正见④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为熏耳识⑤?为熏意识⑥?为两俱熏?若於彼法如理思惟,尔时耳识且不得起,意识亦为种种散动余识所间。若与如理作意相应生时,此闻所熏意识与彼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云何复为种子能生後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应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是故出世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热果识,亦不得成。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⑦。

  注释

  ①加行:入於正位之前的准备,加一段力而修行,如加行道、加行位等。旧译方便,恐怕与佛果善巧方便相混,所以新译为加行。《成唯识论述记》卷九末称:「旧言方便道,今言加行,显与佛果善巧差别。」

  ②定:定止心於一境,不使散动,此称为定,这是心性的作用。有二类:第一是生得之散定,第二是修得之禅定。生得之散定是欲界有情所生,与心相应而起,专注於所对之境,《俱舍论》称之为三摩地,属於大地法之一。唯识译为定,属於五别境之一。修得之禅定,是色界和无色界的心地作用,必须勤加修行才能得到,如三学中的定学、六度中的禅定波罗蜜等。

  ③唯无有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下云:如是一切离欲种子,如应当知。」

  ④正见:梵文Samyak-drsti的意译,八正道之一,对四谛等佛教真理的正确见解。

  ⑤耳识:依耳根所生之识,所缘的对象是声尘。

  ⑥意识:依意根所生之识,所缘的对象是法尘。

  ⑦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藏要》本称:「藏本此句云:此中由闻熏习与摄持种子不相应故。今译摄受即上云摄持也。」

  译文

而且,既然这含摄一切种子的异熟果识是杂染之因,又怎么能够成为出世,能够对治那种杂染的净心种子呢?而且,出世心过去从来就没有受过熏习,所以说它熏习,肯定是没有的。既然没有熏习,种子从何而生呢?所以应当这样答覆:从最清净的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

这种闻熏习,是阿赖耶识自性呢?还是非阿赖耶识自性呢?假若说是阿赖耶识自性,那怎么是那阿赖耶识能对治者的种子呢?假若说不是阿赖耶识自性,这种闻熏习种子的所依,又如何可见呢?乃至於证得各种成佛的觉悟,这种闻熏习随便在任何一种所依转处,它总是寄存在异熟识中,与那种和合同时发挥作用,犹如水乳一般。然而,这种闻熏习不是阿赖耶识的自性,反而是那种能对治道的种子性。

  原典

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热果识为杂染因,复为出世能对治①彼净心种子?又出世心昔未曾习,故彼熏习决定应无,既无熏习,从何种生?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②等流③正闻④熏习种子所生。

此闻熏习,为是阿赖耶识自性?为非阿赖耶识自性?若是阿赖耶识自性,云何是彼对治种子?若非阿赖耶识自性,此闻熏习种子所依云何可见?乃至证得诺佛菩提⑤,此闻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寄在异熟识中⑥,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然非阿赖耶识,是彼对治种子性故。

  注释

  ①对治:意谓断除烦恼。有四种:(一)厌患对治,即加行道,在见道以前,缘苦、集二谛,产生很深的厌患念头;㈡断对治,即无间道,因为在无间道缘四谛而正断烦恼:(三)持对治,即解脱道,无间道以浚,生起解脱道,更缘四谛,摄持那种无间道所得择灭之得,以使所断烦恼不再生起;㈣远分对治,即胜进道,解脱道以後,入於胜进道,再缘四谛,使所断烦恼离得更远。这裏是一般用法。

  ②法界:梵文Dharmadhatu的意译,音译达摩驮多。意谓一切事物的本质或本源,与真如、空性、实际、无相、实相等概念的性质相同。《辨中边论》卷上称:「此中说所知空性,由无变义说为真如;真性常如,无转易故;由无倒义说为实际,非诸颠倒,依缘事故;由相灭义说为无相,此中永绝一切相故;由圣智境义说为胜义性,是最胜智所行义故;由圣法因义说为法界,以一切圣法缘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义。」

  ③等流:「等」意谓等同,「流」意谓流类。由因流出果,由本流出末,因果本末相类似。

  ④正闻:意谓听闻正法。

  ⑤菩提:梵文Bodhi的音译,意译觉悟,特指对四谛等佛教真理的觉悟。《成唯识论述记》卷一称:「梵云菩提,此翻为觉,觉法性故。」

  ⑥寄在异熟识中,《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云:以和合相於异熟识中转。无『寄』字。三本(元魏·佛陀扇多译本、陈·真谛译本、隋·笈多等译本)并同,今译取意增文。」

  译文

此中依据下品熏习而成中品熏习,依据中品熏习而成上品熏习。这三品是依闻、思、修多分的修作,才能获得从下至中,从中至上的相应。

而且,这种正闻熏习种子的下、中、上品,应当知道,它也是法身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逆,不是阿赖耶识所摄藏,因其属性是出世间最清净法界等流,虽然是在世间,但其心种子性却是出世的。而且,出世心虽然还没有产生的时候,已经能够对治各种烦恼缠系,已经能够对治各种险恶趣,已经作过所有一切恶业的朽坏对治,又能够逢事随顺所有的一切佛和菩萨。虽然是世间,应当知道,最初修业菩萨所得的闻熏习,也是法身所摄取。声闻、独觉所得的闻熏习,只是解脱身所摄取。而且,这种熏习不是阿赖耶识,是由法身和解脱身所摄取。如是这样展转的熏习,按照由下品至中品,由中品至上品的次第,逐渐增加,异熟果识就按照这样这样的次第,逐渐减少,就转为清净法身,而成清净的所依法身了。即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杂染法的所依转变了,异熟果识(果相)和一切种子识(因相),没有杂染种子要转了,一切种类的染法,就彻底地永远断绝了。

  原典

此中依下品熏习成中品熏习,依中品熏习成上品熏习,依闻、思、修①多分修作,得相应故②。

又此正闻熏习种子下中上品,应知亦是法身③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④,非阿赖耶识所摄,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虽是世间,而是出世心种子性。又出世心虽未生时,已能对治诸烦恼缠⑤,已能对治诸崄恶趣⑥,已作一切所有恶业⑦朽坏对治,义能随顺逢事一切诸佛⑧、菩萨。虽是世间,应知初修业菩萨所得亦法身摄。声闻⑨、独觉⑩所得,唯解脱身⑾摄。又此熏习非阿赖耶识,是法身解脱身摄。如如熏习,下中上品次第渐增,如是如是异热果识次第渐减,即转所依。既一切种所依转已,即异熟果识及一切种子无种子而转⑿,一切种永断。

  注释

  ①闻、思、修:即三慧,闻慧是由於听闻经教所产生的智慧,思慧是由於思惟道理所产生的智慧,修慧是由於修练禅定所产生的智慧。

  ②得相应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语云:多时所作相应故。」

  ③法身:梵文Dharmakaya的意译,又称为佛身,意谓以佛法成身,或身具一切佛法,所以法身无相。小乘佛教把戒、定、慧三学称为法身,大乘中观学派把第一义空称为法身,大乘唯识把真如实相称为法身。

  ④与阿赖耶识相违,《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云:由是阿赖耶识对治故,非阿赖耶识自性,陈本同。」

  ⑤缠:烦恼的异名,因为烦恼能够使人的身心不自在,听以称之为缠。一般来讲有八缠:无惭、无愧、嫉、慳、悔、眠、掉举、惛沈。这里用一般含义:缠系。

  ⑥诸崄恶趣:即三恶趣,地狱、饿鬼、畜生。

  ⑦恶业:与佛教真理相违背,称为恶。身、口、意的行为称为业。恶业的根源是贪、瞋、痴三毒。具体讲,恶业即十恶五逆。十恶如下: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食欲、邪见、瞋恚。五逆如下: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⑧佛:梵文Buddha的音译,佛陀之略,意译为觉。「觉」有三义:自觉、觉他、觉行圆满。凡夫缺此三项,声闻、缘觉缺後二项,只有佛才三项俱全。

  ⑨声闻:梵文Sravaka的意译,意为听闻佛陀言教的觉悟者。原指佛在世时的弟子,後与缘觉、菩萨二乘相对,为三乘之一。指只能遵照佛的说教修行,并唯以达到自身解脱为目的出家者。以修学四谛为主,最高果位是阿罗汉,最终目的达到「灰身灭智」的无余涅槃。

  ⑩独觉:梵文Pratyekabuddha的意译,又译为缘觉,音译辟支迦佛陀,略称为辟支佛。与声闻合称为二乘,与声闻、菩萨合称为三乘。出生於无佛之世,自觉观悟十二因缘之理而得道者。

  ⑾解脱身:即佛身,因为佛身已经解脱烦恼障,所以称为解脱身。

  ⑿即异熟果识及一切种子无种子而转,《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二句云:即异熟识之一切种子成无种子,而一切类皆断。陈、隋本同。今译一切类亦作一切种,因之又晦。」

  译文

而且,为什么说犹如水乳呢?并不是阿赖耶识自性的闻熏习,与阿赖耶识在同一处所同时发挥作用,为什么是阿赖耶识中一切杂染种子都灭除乾净,并不是阿赖耶识中一切清净种中增加呢?譬如说水乳虽然交融在一起,鹅於水中所饮的只是乳,而不是水。又如世间众生,得离欲界的时候,非等引地的熏习逐渐减少,上界等引地的熏习逐渐增加,最後得到转依。而且,在修入灭尽定的时候,识仍然不离其身,这是圣人佛陀说的。此中应该成立异熟识就是不离身的识,并不是为了对治这异熟识而引生灭尽定。而且,并不是出定以後,这异熟识又产生,异熟识既然已经间断,离开结生相续,是个可能再重生了。

而且,假若有人主张因为有意识,才说修灭尽定的时候有心,这种心不能成立,因为这种禅定不应成立,因其所缘行相是不可得的。因为灭尽定是善的,就应当有善根心所与之相应,那就有下面所说的有心所的过失了。不善、无记都足不合道理的,应当有想、受现行,这就成为过失了。也该有触可得,因为在三摩地中有触的功能,这就有只是灭想的过失,那定中也就应有其思、信等善根现行的过失,拔除那种能依的心所,使之离开所依,这是不合道理的。这也有譬喻,如身行不是遍行的意义,这种受想的意行中是没有的。而且,在灭尽定中,因为有意识而执著有心,这心是善、不善、无记性,都不能成立,所以说是不合道理的。

  原典

  复次,云何犹如水乳?非阿赖耶识与阿赖耶识同处俱转,而阿赖耶识一切种尽,非阿赖耶识一切种增①?譬如於水,鹅所饮乳。又如世间得离欲时,非等引地熏习渐减,其等引地熏习渐增而得转依。又人灭定②识不离身,圣所说故。此中异熟识应成不离身,非为治此灭定生故。义非出定此识复生,由异熟识既间断已,离结相续无重生故。

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③,此心不成,定不应成故,所缘行相④不可得故,应有善根⑤相应过故,不善、无记不应理故,应有想⑥、受⑦现行⑧过故,触⑨可得故,於三摩地⑩有功能故,应有唯灭想过失故,应有其思⑾、信⑿等善根现行过故,拔彼能依令离所依,不应理故,有譬喻故⒀,如非徧行⒁此不有故。义此定中⒂,由意识⒃故执有心者,此心是善⒄、不善⒅、无记⒆皆不得成,故不应理。

  注释

  ①非阿赖耶识一切种增,《藏要》本校注称:「藏本缺此语。」

  ②灭定:全称灭尽定,梵文Nirodhasamapatti的意译,又称为灭受想定。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和大乘唯识宗的心不相应行法之一,意谓克制思想使之停止活动的一种禅定,修练此种禅定,既灭除心法,又灭除心所法。

  ③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藏要》本校注称:「魏本缺此一大段,但有次下『又此定中由意识故』一段。」

  ④行相:心识以各自的性能,游行於境相之上,又行於所对境之相状,所以称为行相。心识缘外境时,必现其影像於心内,犹如镜中像。《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称:「相者体也,即谓境相,行於境相,名为行相。或相谓相状,行境之相状,名为行相,或行境之行解相貌。然本但是行於相义,非是行解义。」

  ⑤善根:身、口、意三业之善,坚固而不可拔除,所以称之为根。善能生妙果,能够产生其余的善,所以称之为根。一般讲有三善根:不贪、不瞋、不痴。

  ⑥想:梵文Samjna的意译,心所法之一,五蕴之一。指认识直接反映的影相,以及据此能形成的种种名言概念,相当於感觉、知觉、表象、概念等。《俱舍论》卷一称:「想蕴,谓能取相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

  ⑦受:梵文Vedana的意译,五蕴之一,十二因缘之一,心所法之一,意谓感受,共分为三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的舍受。《俱舍论》卷一称:「受蕴,谓三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此复分别成六识身,谓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

  ⑧现行:由阿赖耶识种子,所生色、心一切万法,称为现行。

  ⑨触:梵文Sparsa的意译,根、境、识三位和合所产生的触觉,分为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由於触而生受、想、思等心理活动。

  ⑩三摩地:梵文Samadhi的音译,意译禅定。心专注一境而不散乱。

  ⑾思:梵文Cetana或Cint的意译,唯识宗的遍行法之一,意谓思想、意志等,能够造作身、口、意三业。《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思?谓於功德过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业为性。此性若有,识攀缘用即现在前,犹如磁石引铁令动,能推善、不善、无记心为业。」

  ⑿信:梵文Sraddha的意译,唯识宗的善法之一,意谓对四谛等佛教真理坚信不疑。《俱舍论》卷四称:「信者,令心澄净。有说,於谛、实、业、果中现前忍许,故名为信。」

  ⒀有譬喻故:心王心所,无始以来,互不相离。如无想定,离开能依的心所,所依之心就随之而灭。小乘佛教经量部不同意,它也有譬喻,如出入息是身行,四禅以上的有情众生,出入息的呼吸灭了,其身仍在。受想是心行,受想灭,意识仍在。论主认为:不能用身行作比喻,因为身、口、意三行有遍不遍的区别,遍行的灭了,其法必定随之而灭;不是遍行的灭了,其法仍存。

  ⒁徧行:梵文Sarvatraga的意译,唯识宗的心所法之一,与别境相对。是指任何认识发生时,都会生起的心理活动。因为带有普遍性,所以称为遍行,包括触、受、思、想、作意五类。《大乘广五蕴论》称:「此遍一切善、不善、无记心,故名遍行。』

  ⒂又此定中,《藏要》本校注称:「藏本缺此一句,陈、隋本并缺此一段。勘世亲释云:今当略显第二颂(诵)义,即引此文详释,可证此是别传之论本,故魏本有此段,即无前段,陈、隋本有前段,即无此段,皆不并行。今译殆依晚出之本,故二诵俱出,藏本亦同。」

  ⒃意识:六识之一,依意根所生之识,其功能是了别法境。有四种:㈠独头意识,不与前五识共同生起,自己单独生起的一种意识;㈡五同缘意识,意识与前五识同时生起,同缘一境;㈢五俱意识,与五识同时生起,缘五境,傍缘十八界的意识;㈣五後意识,生於五俱意识之後念。

  ⒄善:随顺佛教道理音,称为善。违逆佛教道理者,称为恶。

  ⒅不善:与善相对,违逆佛教真理,损害现世及来世,即五逆十恶。现世损害自己和他人,来世感苦果而害自己的身心。《成唯识论》卷五称:「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於此世能为违损,非於他世,故非不善。」

  ⒆无记:梵文Avyakrta的意译,记,意谓判断、断定等意,不可断为善,也不可断为恶,非善非恶的属性是无记性。一般分为有覆无记和无覆无记两种。

  译文

假若有人主张色法和心法的无间生,是各种事物的种子,这不能成立,如前破二念不俱有等,已经说过它没有熏习的可能了。又从无色界、无想天死没以後,或从灭尽定等而出,是不合乎道理的。而且,阿罗汉的最後心也不能成立,只可容许有等无间缘。

如此看来,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杂染、清净都不能成立,所以成就如前所说具有三相的阿赖耶识,肯定是有的。这裏有三个偈颂:

菩萨当出世清净无漏心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一定要远离於眼识等,其余的有漏善或无记的意识,也不会生起。如果没有阿赖耶识,您如何解释染心的转依呢?

假若说对治就是转依,并不是永断杂染种子,所以说对治即转依不能成立。假若认为对治就是转依,原因和结果就没有差别了。所以这种主张,对於永断染种的转依正义,成为很大的过失。

假若不立阿赖耶识,无种是转依呢?还是无体是转依呢?假若认为无种、无体二者是转依,既然没有把无种、无体二者灭无的意思称为转依,这肯定是不合乎道理的。

原典

若复有执色、心无闲生是诸法种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说。又从无色、无想天没,灭定等出,不应道理。又阿罗汉①後心不成,唯可容有等无间缘。

如是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说相阿赖耶识,决定是有。此中三颂:

菩萨於净心,远离於五识②,无余心转依③,云何汝当作?

若对治转依,非断故不成。果④因⑤无差别,於永断成过。

无种或无体,若许为转依,无彼二无故⑥,转依不应理。

  注释

  ①阿罗汉:梵文Arhat的音译,另译阿罗诃,略称罗汉。阿罗汉果又称为无极果、无学果,这是断尽三界见、修二惑所达到的果位,已达修学的顶端。有三义:㈠杀贼,意谓杀尽一切烦恼之贼;㈡应供,意谓应受天、人的供养;(三)不生或无生,进入涅槃,不再生死轮回。

  ②五识:即前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③转依:唯识宗修行的最高目标,即转舍我执和法执,转舍烦恼障和所知障,转得涅槃和菩提,转舍依他起性中的遍计所执性,转得依他起性中的圆成实性。《成唯识论》卷九称:「依谓所依,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染谓虚妄遍计所执,净谓真实圆成实性,转谓二分:转舍、转得。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由转烦恼障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证无上觉。」

  ④果:梵文Phala的意译,音译颇罗。对於因而言,有为法前後相续,前法为因,後法为果。

  ⑤因:对於果而言,意谓事物产生的原因。《瑜伽师地论》卷五认为有十因:随说因、观待因、牵引因、生起因、摄受因、引发因、定异因、同事因、相违因、不相违因。

  ⑥无彼二无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云:於彼无无二,陈本同,又与无性合。」

  译文

而且,这种阿赖耶识的差别是怎样的呢?简略来说,应当知道,或者三种,或者四种。这裏所说的三种,是指三种熏习差别:一、名言熏习差别,二、我见熏习差别,三、有支熏习差别。这裏所说的四种,是指:一、引发差别,二、异熟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这裏所说的引发差别,就是新熏而起的熏习。假若没有这新起的熏习,十二因缘的行缘识,取缘有,就不应当成立。

这裏所说的异熟差别,即「行」作为「有」的缘,也就是有情众生在诸趣中的异熟差别。假若这缘起的阿赖耶识,没有异熟差别的功能,就没有种子,以後有的各种事物生起的事实,就不应当成立。

这裏所说的缘相差别,就是染污意中的我执缘相。假若没有缘相差别,染污意中的我执所缘,就应当是不能成立。

这裏所说的相貌差别,是说阿赖耶识有共相种子,有不共相种子,有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共相种子,即器世间的种子;不共相种子,就是个别内六根的种子。共相种子,就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种子,就是有受生种子。当对治道产生的时候,只有不共相是所对治的对象,逐渐灭除。共相为他没有现起无漏有情的分别所持,只是见到清净的世间,如瑜伽师,他在一个事物当中,能够得到种种不同的胜解,种种所见的异相,都可以成立。这裏有两个偈颂:

难以断除,又难以普遍知道的,应当知道,这就称为共结。修瑜伽的人们,随观心而生异见,因为这种外相非常广大。

出世的清净者,虽然不能把它灭除掉,但於共相中见的,只是清净世界。而且,清净佛土,是由於佛见而清净。

  原典

复次,此阿赖耶识差别云何?略说应知或三种,或四种。此中三种者,谓三种熏习差别故:一、名言①熏习差别;二、我见②熏习差别;三、有支③熏习差别。四种者:一、引发差别,二、异熟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此中引发差别者,谓新起熏习。此若无者,行④为缘识,取⑤为缘有,应不得成。

此中异熟差别者,谓行有为缘,於诸趣⑥中异熟差别。此若无者,则无种子,後有诸法生应不成。

此中缘相差别者,谓即意⑦中我执⑧缘相。此若无者,染污意中我执所缘,应不得成。

此中相貌差别者,谓即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⑨。共相者,谓器世间⑩种子;不共相者,谓各别内处⑾种子。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⑿,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种子。对治生时,唯不共相所对治灭。共相为他分别所持,但见清净,如瑜伽师⒀於一物中种种胜解⒁,种种所见皆得成立。此中二颂:

难断难徧知,应知名共结⒂。瑜伽者心异,由外相大故。

净者虽不灭,而於中见净。又清净佛土⒃,由佛见清净。

  注释

  ①名言:名字与言语的合称。名言有二:㈠显境名言,在心识上能够觉知各种各样的能解行相,包括表象、概念等;㈡表义名言,觉了以後,以种种言语表达出来,即称表义名言。

  ②我见:即主张有「我」的见解,又称为身,音译萨迦耶见(Satkayadarsana) 。

  ③有支:即十二因缘的有支,即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又称为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

  ④行:即行为,包括身行、口行和意行三种。身行是行为,口行是言语,意行是思想活动。

  ⑤取:意谓追求和执取。

  ⑥诸趣:即六趣,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⑦意:即染污的末那识,末那是梵文Manas的音译,意译为「意」。

  ⑧我执:梵文Atma-graha的意译,又称为人执。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三界轮回的总根源。《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烦恼障品类众生,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故。」《俱舍论》卷二十九称:「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有轮回,无容解脱。」

  ⑨等,此中省略粗重相和轻安相。

  ⑩器世间:指一切众生所居之国土世界,相当於依正二报中之依报。即指众生世间或有情世间而言,与「国土世间」、「住处世间」同义。以国土世界形如器物,能容受众生,可变可坏,故称器世间。

  ⑾内处:即六内处,眼内处、耳内处、鼻内处、舌内处、身内处、意内处。六内处又称为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⑿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在此二颂下始出,文义更顺,魏、隋本同。」

  ⒀瑜伽师:瑜伽是梵文yoga的音译,意译相应,有五种相应:与境相应、与行相应、与理相应、与果相应、与机相应。瑜伽师是观行的总称。多取第二行瑜伽,观行即禅定相应之人,名为瑜伽师。

  ⒁胜解:梵文Adhimoksa的意译,唯识宗的别境之一,对所缘的外境作出确定判断。《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胜解?谓於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言决定者,即印持义,余无引转为业。」

  ⒂共结:一切有情众生共同结使,所起的共相,如山河大地等。

  ⒃佛土:佛所住的国土,佛所教化的领土,有净土、秽土、报土、法性土之别。《成唯识论》卷十以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变化身为四佛身。佛土也有四种:法性土、自受用土、他受用土、变化土。法性土是无色无相的理土,自受用土是实佛自托之报土,他受用土是对初地以上菩萨所示现的净土,变化土是示现於地前菩萨及二乘凡夫的佛土。

  译文

又有别的偈颂,对於前文所引的各种胜解,种种所见,都可以成立。

各位瑜伽师对於同一事物,其胜解各不相同,种种所见都可以成立,由此可知,颂中所取只有识的道理。

如上所说的共相种和不共相种的差别相,假若没有的话,各种器世间和有情世间生起的种种差别,都不应当成立。

又有粗重相和轻安相。粗重相是指根本烦恼和随烦恼种子。轻安相是有漏善法种子。假若没有这二相差别,众生所感异熟果报的无所堪能、有所堪能的所依差别,就应当是不得成立。

又有有受尽相、无受尽相。有受尽相,是已经成熟的感受异熟果的善、不善种子。无受尽相,是名言熏习种子,从无始以来,有种种戏论的熏习,成为流转中的种子。假若没有受尽相,已作善、已作恶二业,业种与果受用有尽,应当不能成立。如果没有无受尽相,新名言熏习的生起,应当是不得成立。

  原典

复有别颂①,对前所引种种胜解,种种所见,皆得成立。

诸瑜伽师於一物,种种胜解各不同,

种种所见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识。

此若无者,诸器世间、有情世间②生起差别,应不得成。

复有麤重相及轻安③相。麤重相者,谓烦恼、随烦恼种子。轻安相者,谓有漏善法④种子。此若无者,所感异热无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别,应不得成。

复有有受尽相、无受尽相。有受尽相者,谓已成熟异熟果善、不善种子。无受尽相者,谓名言熏习种子,无始时来种种戏论⑤流转种子⑥故。此若无者,已作已作善、恶二业与果受尽,应不得成。又新名言熏习生起,应不得成。

  注释

  ①复有别颂,《藏要》本校注称:「藏本缺此句并次颂,魏本同,疑此别颂,亦是别传之论本也,但陈、隋本有文,仅缺对前所引至『皆得成立』一句。」

  ②有情世间:又作假名世间、众生世间、众生世。为三种世间之一。指能居之正报,亦即指五阴所成之一切众生,亦指一切有情众生。

  ③轻安:梵文Prasrabdhi的意译,唯识宗的善法之一,使身心轻适安稳的精神作用。《成唯识论》卷六称:「安谓轻安,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惛沈,转依为业。谓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转安适故。」

  ④善法:五戒、十善是世间善法,三学、六度是出世间善法,深浅虽然不同,都是顺理益己之法,所以称为善法。

  ⑤戏论:梵文Prapanca的意译,佛教把错误无益的言论,称为戏论。《中观论疏》卷一本,把戏论分为二种:㈠爱论,由贪爱心引起的种种言论;㈡见论,对一切事物的固执见解。

  ⑥流转种子,《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语作所起种子,陈、隋本同。」

 译文

又有譬喻相,说这种阿赖耶识,以幻、焰、梦、翳为譬喻。假若没有这种譬喻相,由不真实的遍计所执种子而现起的颠倒缘相,应当是不得成立。

又有具足相、不具足相。各种具缚的凡夫,称为具足相。世间离欲的外道,称为损减相。有学的声闻和见道的诸菩萨,称为一分永拔相。阿罗汉、独觉和诸如来,称为烦恼障全永拔相,和烦恼、所知二障全永拔相,与其相应。假若没有这种具足相、不具足相,有情的杂染,次第到还灭的阶段,就不应当成立。

由於什么因缘,善、不善法能感异熟?异熟果识为什么是无覆无记呢?因为异熟果体是无覆无记,与善、不善互不违逆,善与不善是互相违逆的。假若异熟果是善的,杂染就不能成立。假若异熟果是不善的,清净还灭也不能成立,所以异熟识只是无覆无记性。

  原典

复有譬喻相,谓此阿赖耶识,幻①、焰②、梦③、翳④为譬喻故。此若无者,由不实徧计⑤种子故,颠倒⑥缘相应不得成。

复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谓诸具缚者,名具足相。世间离欲⑦者,名损减相。有学⑧声闻及诸菩萨,名一分永拔相。阿罗汉、独觉及诸如来,名烦恼障⑨全永拔相,及烦恼、所知障⑩全永拔相,如其所应。此若无者,如是次第杂染还灭应不得成。

何因缘故善不善法能感异热?其异熟果无覆无记⑾?由异热果无覆无记,与善不善互不相违,善与不善互相违故。若异熟果善不善性,杂染还灭应不得成。是故异熟识唯无覆无记。

  注释

  ①幻:空法十喻之一,幻喻有二种:譬喻所现似有非实的东西,或者譬喻能幻者,如幻师能积草木,幻化为象、马等。《演密钞》卷四称:「幻者化也,无而忽有之谓也。先无形质,假因缘有,名为幻化。又幻者诈也,或以不实事惑人眼目,故曰幻也。」

  ②焰:空法十喻之一,即阳焰,渴鹿见阳焰以为是水,譬喻虚假不实。

  ③梦:空法十喻之一,说明世间万物如梦中物一般,是虚幻不实的。

  ④翳:即眼翳,空法十喻之一,因为眼有眚翳,妄见发毛、火轮、空花等。

  ⑤徧计:即遍计所执性,又称遍计所执自性、普观察性等,人们普遍认为客观世界实有,佛教认为:这是不真实的,这种认识是谬误的。

  ⑥颠倒: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等错误的认识。《瑜伽师地论》卷八认为有七颠倒:想倒、见倒、心倒、於无常常倒、於苦乐倒、於不净净倒、於无我我倒。

  ⑦欲:梵文Rajas的意译,音译刺者。意谓希求尘境。《成唯识论》卷五称:「云何为欲?於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

  ⑧有学:梵文Siksa的意译,小乘佛教四果的圣者当中,前三果称为有学,第四果称为无学,因为前三果还有可修学之道。《法华玄赞》卷一称:「戒、定、慧三,正为学体,进趣修学,名为有学;进趣圆满,止息修习,名为无学。」

  ⑨烦恼障:二障之一,对於所知障而言,一百二十八种根本烦恼和随烦恼,恼乱有情众生的身心,能障涅槃,所以称为烦恼障。《成唯识论》卷九称:「烦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

  ⑩所知障:二障之一,一切贪、瞋、痴等诸惑,是愚痴迷闇,不能了知各种事物的实相,所以称为智障,又称为所知障。

  ⑾无覆无记:与有覆无记相对,是无所谓染净的无记性,如阿赖耶识及内五根、山河草木等。其中又分为四种:㈠异熟无记,由前世业因决定的身心果报;(二)威仪无记,发起行、住、坐、卧等威仪之心;㈢工巧无记,从事图画雕刻等工巧事业之心;㈣通果无记,发起神通变化时之心。

 

 



分享到: 更多



上一篇:摄大乘论 所知相分第三
下一篇:摄大乘论 总标纲要分第一

 摄大乘论 解题 摄大乘论 题解
 摄大乘论 总标纲要分第一 摄大乘论 所知相分第三
 摄大乘论 入所知相分第四 摄大乘论 彼入因果分第五
 摄大乘论 彼修差别分第六 摄大乘论 增上戒学分第七
 摄大乘论 增上心学分第八 摄大乘论 增上慧学分第九
 摄大乘论 彼果断分第十 摄大乘论 彼果智分第十一
 摄大乘论 源流 摄大乘论 解说
 摄大乘论 第1讲 摄大乘论 第2讲
 摄大乘论 第3讲 摄大乘论 第4讲
 摄大乘论 第5讲 摄大乘论 第6讲

△TOP
佛海影音法师视频 音乐视频 视频推荐 视频分类佛教电视 · 佛教电影 · 佛教连续剧 · 佛教卡通 · 佛教人物 · 名山名寺 · 舍利专题 · 慧思文库
无量香光 | 佛教音乐 | 佛海影音 | 佛教日历 | 天眼佛教网址 | 般若文海 | 心灵佛教桌面 | 万世佛香·佛骨舍利 | 金刚萨埵如意宝珠 | 佛教音乐试听 | 佛教网络电视
友情链接
金刚经 新浪佛学 佛教辞典 听佛 大藏经 在线抄经 佛都信息港 白塔寺
心灵桌面 显密文库 无量香光 天眼网址 般若文海 菩提之夏 生死书 文殊增慧
网上礼佛 佛眼导航 佛教音乐 佛教图书 佛教辞典

客服QQ:1280183689

[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无量香光·佛教世界] 教育性、非赢利性、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京ICP备16063509号-26 ] 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51La
如无意中侵犯您的权益或含有非法内容,请与我们联系。站长信箱:alanruochu_99@126.com
敬请诸位善心佛友在论坛、博客、facebook或其他地方转贴或相告本站网址或文章链接,功德无量。
愿以此功德,消除宿现业,增长诸福慧,圆成胜善根,所有刀兵劫,及与饥馑等,悉皆尽消除,人各习礼让,一切出资者,
辗转流通者,现眷咸安宁,先亡获超升,风雨常调顺,人民悉康宁,法界诸含识,同证无上道。
 


Nonprofit Website For Educational - Spread The Wisdom Of the Buddha & Buddhist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