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力是无为法
梁乃崇教授
「愿力」是一种内在的动力,它比我们所说的「心甘情愿」层次要更深入;「心甘情愿」是被动接受,而「愿力」是主动的!外在种种条件、限制、规则,都无法阻拦「愿力」,它可以改变所有的规定去完成想完成的事,因为它是至高无上的,它是无上正等正觉!
「愿力」也是一种祈愿,像民间信仰祈求妈祖、关圣帝君、观音菩萨等等,这些「祈求」的动作,看起来是向外驰求,但是做到深处,「愿力」是会被启动的。当愿力从「本来面目」出来,祈求神明时,神明便是代表「法性」,这么做,就会使「自性」与「法性」结合。
至于祈求时需不需要有什么仪式?是有一些仪式,但仪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心!
又可能会有人质疑,我们祈求神佛护佑不要有灾病苦痛,但不幸还是发生了,那么怎能相信「愿力」是无比强大呢?事实上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是用「分别心」在问。如果要用「分别心」,就无法了解上述内容。「无为法」根本不管有效、无效!如果要追究成败得失、有用没用,便是「有为法」,「有为法」是「分别心」的作用,「分别心」是无法了解「无分别心」所说的一切的,因为「无分别心」是「无为法」。以上我所说的,都是用「无分别心」在说。
如何鉴别「无为法」的「愿」呢?就是有效无效并不在乎,成败得失并不在考虑范围内——这样才是「无为法」;而以「有为法」发愿,就会以「效果」来评判作为的对错。
「无为法」的「愿」根本不在乎吉凶祸福,就算天塌下来了,他的「愿」还是不会改变;即使被人们整得惨兮兮的,他的「愿」仍然没有动摇;即使局势的发展并不乐观,他也不会沮丧、焦虑。因为那力量完全是内发的,不会因为他人的?励而觉得自己做得好,也不会因为他人的惩罚而放弃;不会因为成果有效而认可自己是做对的事,也不会因为成果无效而否定自己的愿。唯有如此,才是大无畏、才能顶天立地、才能坚定不移!(摘录整理自20051226共修)(莉华、满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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