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净慧注疏]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摩诃言大,大菩萨也。先答第一问而言降伏者,只令住四恩德而发心,即降伏凡夫二乘心也。四恩者,一广心,二第一心,三常心,四无倒心。前二明度而能周,即以广降狭。后二明度无所度,即以无降有。以广降狭是伏二乘心,以无降有是伏凡夫心。伏凡夫心显有智慧也,伏二乘心明有慈悲也。此先总教,下即别叙。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此明广恩也。众生之类今略举三。将列别类先总别叙发之也。
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 此列生类。生者新诸根起也。依㲉而生曰卵,含藏而出曰胎,假润而兴曰湿,欻然而现曰化也。
若有色、若无色 此列界类。界者,差别义也。一欲界,二色界,三无色界。欲界必兼有色,色界其必无欲,无色一界无色无欲。言若有色,即摄下二界众生也。言若无色,即摄上一界众生也。
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 此列性类。性者,体义也。一切众生以想为性。一、有想,谓有心而粗。二、无想,谓无心而寂。三、非有想非无想,谓虽有心非粗非寂,非粗故异乎有想,非寂故异乎无想。故曰非有想等。言若有想,即摄七有想定及欲界众生也。言若无想,即摄二无想定及无想天众生也。言若非有想非无想,即摄非想非非想天众生也。此并是广心之境。欲求无上道,应先住之而发心也。
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此明第一恩也。前虽广度,若与人天之乐,名曰下恩。若与二乘之乐,名曰中恩。若与大涅槃乐,名曰上恩。涅槃以真如为其体,以静息为之义。静即静三惑因,息即息三苦报。静惑因故建有余之名,息苦报故立无余之目。我皆令入,能施恩心也。无余涅槃,所施恩体也。而灭度之,施恩正事也。
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 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此明常恩也。菩萨所以能常化者,由悲智兼修也。若有悲而无智,即滞有以生疲。若有智而无悲,即着空以取证。若带悲而行智,即缘空而不取。若带智而行悲,即化恒而不息。如是灭度无量众生,此明化俗有悲。实无众生得灭度,此显缘真有智。缘真有智故物我一体,化俗有悲故恒行不息。
何以故 下明无倒思也。疑曰:前言灭度众生,后言无生得灭度。何谓也?
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白话解]
佛告诉须菩提:“菩萨是这样调伏心意的:不论什么众生,卵生的、胎生的、湿生的、化生的、有色的、无色的、有想的、无想的、非有想非无想的,一古脑儿都放入无余涅槃中,让他们灭度。无量无数无边的众生就这样灭度了,说实话,并没有灭度过什么众生。
为什么呢?须菩提,菩萨不应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有这四相,就不是菩萨了。
[古文]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 ①,应无所住行于布施②。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③。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④。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⑤。”
[注解]
① 法 佛经中的“法”字,含义很多,略举如下:
一、与第六根意根对应的第六尘“法”尘,简称为法。意是心的功能,法是客观事物在心中的反映,包括人们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包括现识和业识。一种理论,一个观点,一个念头,都是法。
二、方法。分析事物的方法,修行的方法,都是法。
三、一般地,善法、恶法、不善不恶的无记诸法,都是法。佛法,指佛说的法。
四、法界本住的法。古已有之的法,不是哪个佛说的法,不论佛出世、佛不出世,这个法界常住。
五、佛经中通常把修行的方法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起心动念的有为法,一类是离心离想的无为法。
② 布施 施财施物给需要帮助的人,施财物供养僧人和寺庙,是布施;弘扬佛法,度济人们心中疾苦,引导人们发大乘心,向菩提路,是布施,称为法施。这里说的布施,着重指法施。
唐僧宗泐、如[王*巳]注解:布者普也,施者舍也。菩萨所修六度万行,以布施为初度,摄后五度。盖施有三种:资生施,无畏施,法施也。资生施者,施以财物资他生也。无畏施者,持戒不恼无冤,忍辱不报有冤。法施者,精进不倦说法,禅定不差机说法,智慧不颠倒说法。然一切布施不过六尘,所谓六尘如床敷卧具饮食汤药之类是也。世人行施心希果报,是为着相。菩萨行施了达三轮体空故,能不住于相。三轮者,谓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也。
③ 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人的五官,眼耳鼻舌身有感觉功能,具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的五官,称为五根。这五根各司其命,被五根摄受的客体,分别名为色、声、香、味、触,这五种客体,称为客尘。眼所见的形相,是色尘在心中的反映,不把它挂在心上,就是舍,就是不住,就是不住色布施。不论听到什么声音、闻到什么气味、尝到什么味道、有什么冷暖轻沉的感触,都让它灭度,就是不住声香味触布施。自古以来,人们把认识称为心意识,认为心意是主宰感知和思维的枢纽。把意称为第六根,把法称为第六尘。不住于法,意思是对一切法不要执着。
④ 相 六尘在心中的反映,其本质称为法,其表象称为相,离开了法,不会有相;没有相,也没有法。不住于相,是对前面不住色香味触法的概括。
⑤ 如所教住 《达摩多罗禅经》说:佛要求弟子说法,要掌握四个原则:随乐、随宜、随治、随义。随乐、随宜,指因不同根基,不同机缘,顺众生希望心而说法;随治,指有针对性调治众生烦恼;随义,指不离大乘宗旨而采取灵活的善巧方便法门,如机如义。这就是如所教住。
[释净慧注疏]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自下次答修行问。行即布施。今教布施,令离三障:一不行障,二僻行障,三倒行障。不着自身,离不行障。不着报恩,离僻行障。不着果报,离倒行障。夫着自身者,爱己而恶人,有吝而无施,无施即不行,不行障行也。今本阙此,别本曰:不住于事而行布施。事即自身也。于法应无所住者,此离僻行障。法者,恩境也。谓供养恭敬之流,称名扬德之类,事绪繁旷,故以法语总之也。若施求此报,名曰僻行。僻者,一僻因,不以悲智为方便;二僻果,不以大觉为所求也。
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此离倒行障。正报是受体在法尘,依报是受资即五尘。生死之受,无乐而计乐,是名倒为。生乐受求乐受资,名倒行。不令住五尘,即舍依报。不令住法尘,即舍正报。但令为无上菩提而行布施,即菩萨正行也。但言布施,亦具三檀摄六度。三檀者,一、资生檀,摄布施一度,即体名也。二、无畏檀,摄戒、忍两度,众生于我,或已作恶,或未作恶,未作者而不犯戒,施无畏也;已作者而不报忍,施无畏也。三、法檀,摄精进、禅定、智慧三度。精进故诲而不倦,禅定故言必逗机,智慧故所说无倒。若能如是布施,即离三障、行三檀、摄六度,具菩萨三行。一离障行,二正行,三圆满行。菩萨住大乘中,应如是修行也。
须菩提,菩萨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自下次答降伏问。相为所住,心为能住。相谓三轮体:一施者相,二受者相,三财物相也。心谓三轮想:即施者想,受者想,财物想。相是分别性,即相结;想是依他性,即粗重结。此二是菩萨正障。若菩萨作无性观,分别本来无相,故相结灭。依他本来无生,故粗重灭。若能于六度之中,行一一度,并离三相及三想,即是降伏执相之心,成就无相之行。
何以故?
疑曰:住相何损?舍相何益?而令舍相。不令住邪!
若菩萨不住相布施 其福德不可思量。
答:明福难量也。何者?无相是真,有相是俗。真理即通,俗事即隔。无相之心,契真理而无际。所生功德岂俗事之可量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
更显难量义。空有三德,故不可量。一性常,二体一,三容受。今问东方空体,论其远近,可度量不也。
不也 世尊!
向东无际,不可量也。
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
次问九方。
不也 世尊!
所向无际,悉不可量。夫虚空之体是一,约色以辨十方,欲显无相之心是一,寄行以阶十位。容受东方色,即说东方空。摄受初地行,即为初地体。余方余地亦如是。
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明喻既毕,此即合之。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夫著相行施,是有住之住。忘相行施,是无住之住。今劝舍有住之住,住无住之住。故云:如所教住也。
[白话解]
“再说,须菩提,菩萨以法施度众生,要离一切客尘。即是说不受色尘束缚,不受声香味触法等客尘束缚。须菩提,菩萨布施,不受一切相束缚,即是说,不住相布施。
为什么?菩萨不住相布施,所获得的福德,不能用思维去衡量。须菩提,你想想,东方虚空有多大,你能想象出来吗?你能量度出一个数量吗?”
“不能啊,世尊。”
“须菩提,再看南方西方北方,东南西北四维,加上方下方,你能想象出、量度出究竟有多大吗?”
“不能啊, 世尊。”
“须菩提,菩萨不住相布施,所获得的福德有多大,也同虚空一样,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布施要与所教化的人实际情况相符,如法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