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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灯之光七 四依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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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一)

一、总述

1、四依法的内容

很多佛经中提到过“四依法”,所谓“依”,即可靠、相信的意思。它告诉我们,在众多佛经中,我们可以相信什么、依靠什么。

对每个修行人来说,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修行方面,四依法的四个标准,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时常会发现,佛陀第一转*轮、第二转*轮与第三转*轮的佛经内容有所不同,甚至有表面上看似矛盾、冲突的地方。该怎样去理解,如何辨别佛经的终极思想和暂时的方便说法,如何取舍了义和不了义佛经,这就是四依法所要诠释的内容。

2、四依法的顺序

不同佛经讲“四依法”时,顺序有点不一样——有些先讲“依法不依人”,有些先讲“依义不依语”,但实质内容都是一样的。

按照《大涅槃经》的顺序,“四依法”具体包括:第一、依法不依人;第二、依义不依语。不论经典还是论典,只能依靠意义,而不能依靠语言;第三、依智不依识。只有佛所证悟的智慧,才是可以依靠、相信、依止的。除了佛的境界以外,凡夫与登地菩萨的“识”——八识、六识等都不可靠,都不能相信。因为从胜义谛的角度来看,它们给我们提供的信息全都是错误的;第四、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3、四依法与闻思修的关系

四依法与闻思修有着密切的关系:听闻佛法的时候,要“依法不依人”;思维佛法的时候,要 “依义不依语”和“依了义经典,不依不了义经典”;修行的时候,则应当“依智不依识”。也即是说,修行的时候,不能修分别念,而应当修智慧。按理说,在没有证悟的时候,一切都是我们的分别念,都没有超出八识的范围,全都是有漏的世俗谛,其中没有证悟空性等真理。虽然就世俗谛而言,可以修出离心与世俗菩提心,但从胜义谛的角度来说,没有什么可以修的东西,光明空性必须在证悟之后才可以修,这就是“依智不依识”。

这四个标准所涉及、延伸的内容非常丰富。比如依法不依人中的“法”,就包含了八万四千法门,而其中的“人”,又含摄了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整个《俱舍论》的内容,但因为篇幅有限,所以此处只是简单地予以讲解。

二、详解

(一)依法不依人

概括而言,依法不依人有两种不同的内容,一个是佛经上讲的内容,另一个是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

1、从释迦牟尼佛的经典来看,“法”指的是法性——诸法的本性=空性+光明;“人”是指从凡夫到佛陀之间的所有人,包括声闻、缘觉阿罗汉,登地以上的菩萨以及佛陀。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不依人,那是否连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

虽然从表面上看,佛陀是净饭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构成的五蕴综合体。甚至小乘佛教也认为,佛的身体是有漏的。因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的身体也属于苦谛。普通众生与十地以下菩萨的身体,更是血肉组成,属于有漏苦谛,没有什么可靠的。

大乘佛法认为,在印度金刚座成佛、转*轮的释迦牟尼佛,只是当众生福报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为了度化众生,便以众生的福报与佛的愿力等因缘相结合,而在众生面前显现出的一个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圆满福慧资粮以后,示现成就,并任运自成地度化众生——虽然这种化身与佛的法身有一定关系,但却并不是佛的法身与报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种形象。

综上所述,一切万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内,都是内心的显现,都属于世俗谛,随时都会变化,是无常、如幻如梦、千变万化的东西。唯一可靠的,就是从佛到普通众生之间所有众生的心的本性——如来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余诸法,都是业的显现。恶的业力显现出地狱、旁生等等;善的业力显现出天人、菩萨、净土、刹土等等。

2、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

(1)何为依法不依人

本来经典和论典就没有矛盾。经典强调的法性如来藏光明,论典中也承认。但论典所指的法不仅是如来藏空性,还包括教法和证法。教法指所有的经典和论典;证法是指戒定慧。

在论典强调的依法不依人,也即学习和研究佛法的时候要相信、依靠正法或真理,而不能依靠人的名声、地位、势力的大小等等。要观察此人所说的话是否符合佛法的内容,是否符合事实,符合就可以相信;如果发现其言谈与佛法有所不符,则无论对方再有名声、再怎么样也不能盲目听随。

(2)公案

撰写《俱舍论》的世亲大师,跟克什米尔的达摩巴吒论师学阿毗达摩(论)时,发现师父的见解有问题,故在自己撰写的《俱舍论》中,表示了对师父见解的不满,之后在《俱舍论自释》中,也明显地批评过达摩巴吒的观点。

世亲大师讲解《般若经》的时候,抱持唯识宗的观点,但他的一位著名弟子的见解却超过了世亲大师,是以中观观点解释《般若经》的。弟子站在中观的立场去破上师的唯识宗观点,就是依法不依人的具体体现。

撰写《集量论》等许多因明论著的陈那大师,是印度非常著名的论师。他依止的第一位上师,秉持犊子部的见解。犊子部虽然也属于佛教,但却是佛教声闻十八部里见解最低劣的,与外道的见解十分相似——承认不可思议的自我存在。陈那大师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上师承认不可思议的自我,就随声附和、人云亦云,反而故意做出一些行为来表示对上师观点的不苟同。

他白天打开所有的窗户,四处寻找“自我”;晚上也在四周堆上木材点燃火,并脱光衣服坐在中间,然后虚张声势地假装观察自己的身体上有无自我。他的上师闻讯赶来,便问他在干什么,他装模作样地故意回答说:师父呀!我太愚蠢了!根本发现不了您所讲的自我!我想是否被衣服遮盖了,所以脱衣服寻找不可思议的自我。

上师闻言,生气地说:你竟敢讽刺我的见解,不许住在此处!陈那大师只好顶礼而辞。

撰写了《释量论》等七部因明论著的法称大师曾向陈那大师的一位著名门徒学习《集量论》。在听第一遍的时候,对《集量论》的理解相当于他的这位师父;听第二遍的时候,理解程度与陈那大师相仿;听第三遍的时候,便发现师父的观点有误,继而告知师父,使师父日渐意识到自己见解的不足,故开明地允许法称论师推翻自己的观点,并鼓励他撰写《集量论》解释,所以在《释量论》中,可以看到法称论师针对师父观点的辩驳,这些都是依法不依人的生动事例。

令人钦佩的是,这些上师绝大多数是心胸开阔的标准善知识,他们不但没有因为弟子的叛逆而不高兴,反而允许弟子驳斥自己的论典,从而澄清了自己论典中的错误,以免误人子弟。历史上的众多高僧大德以他们的行为给我们做出了表率,明确地告诉后人,在佛法见解上,要依法不依人。

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过一句很出名的话:“我爱我的老师,但是我更爱真理!”这就是跟依法不依人同样的道理。

(3)疑问

这就捎带出一个问题:我们的上师们也是人。显宗密宗都强调,学佛离不开善知识,尤其是密法,更是非常强调善知识的重要性。既然依法不依人,是不是除了释迦牟尼佛以外,凡是以人的身份出现的所有善知识,都是不可靠的呢?

不是,论典的意思是指,讲法者的身份并不重要,不论什么样的身份、地位、名气、福报,只要口里说出来的是正法,就可以执行;如果讲法者所强调的内容违背了大乘佛法,即便他名声盖世、如日中天,也一概不能接受。

那么,如果自己的上师说的法、他的要求或者教诲与佛法有很明显的冲突,我们该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呢?从密法的角度来说,弟子是不能违背金刚上师教言的。这与依法不依人的标准是否有冲突呢?

有些人遇到过这样的问题。首先不观察而盲目依止上师,最后发现上师的行为有问题,尤其是有违背大乘佛法的地方——以自私自利为基础,让弟子做很多不如法的世间法等等时,我们做还是不做呢?

密法要求我们,在没有依止金刚上师前,一定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观察,看对方是否具备金刚上师的标准。在没有观察的情况下,是不允许依止上师的。

关于金刚上师的标准,无垢光尊者的《大圆满心性休息》,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等论典里讲得很清楚。但末法时代要找一个所有的条件都具备的上师,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找不到。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只要对方能具备绝大多数的条件,尤其是最重要的条件,就已经很不错了。在依止之后,就应该把上师当成佛来看待。

依止是什么意思呢?在小乘戒律里,依止上师只需一个简单的仪式,上师念诵三遍仪轨,就成为自己的依止上师,从此以后就要跟着这位上师学习。但密法强调,只要对方给自己灌了顶,或者是宣讲了密法的续部、窍诀和修法,那就是自己的金刚上师或根本上师,不再需要其它仪式,这叫作依止。在依止上师后,无论发现再大的问题,心里都不能对上师有侮辱、嗔恨之心,这也是密法的要求。具体详情,可见《事师五十颂》与《功德藏》等论著。

可现在学密的很多人,却两个要求都没有做到。首先是根本没有观察上师就盲目地接受灌顶、接受密法窍诀等等;其次是在依止上师后,一旦发现上师稍微有一点问题,立即就对上师,甚至对整个佛法退失信心,甚而生起邪见。

还有一种现象也会影响很多人的信心,此处有必要讲一下:

现在冒充的出家人、活佛、金刚上师比比皆是——只需花二百块钱,就能在卖袈裟的商家置齐内外整套法衣,再把头发一剃。藏传佛教又没有戒牒等手续,头上也不烧戒疤,所以谁都可以装出家人。汉地有些女的甚至头发都不剃,藏在帽子里,穿上尼姑的衣服,就在大街上要钱,这种情况时常可见。

在此提醒诸位,这些人的行为根本不能代表佛法或密法,我们大可不必因为这些现象而对佛法失去信心。如果佛教经论要求、鼓励人们去做不正当的事情,那是佛教的问题,而不是个人的问题,但佛教从来没有这样的教言,所以这些帐不能算到佛教头上,而只能算到个人头上!

有些人在世间法上可能很聪明,但在佛法的取舍上却愚不可及。究其主因,就是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在《前行引导文》等许多论著当中,都讲了依止上师的要求,以及依止上师后,如果发现问题该怎么看待等问题,想必看过的人都应该很清楚。

如果发现给自己灌过顶或传过佛法的上师行为有问题,则即使生不起信心,也千万不要有邪见,这时要想:这是我自身的问题,是我的观点或思考问题的方法有了偏差,因为我的心不清净,所以才会看到不清净的事物。如果我的心清净,怎么会有不清净的显现呢?八地菩萨和佛有不清净的显现吗?上师这样做自有他的理由或密意,虽然暂时看来似乎违背了大乘佛法,但事后的结果却可能是很好的,只是自己鼠目寸光看不到最终结果而已。如此说服自己,尽力将邪见、不好的看法压制、控制住。

但如果上师的言行真的严重违背了大乘佛法,自己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则暂时回避也没有问题。另外,假如依止善知识很多年,却在闻思修等各个方面没有得到任何收获;或者上师经常让自己去做一些与修行或解脱没有关系的世间法,即使自己不想做,给上师解释也得不到谅解,自己的烦恼也因此而增长等等,也万万不得对上师生起邪见,但可以与上师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问题,这是最好的选择。

但假若因此而对整个佛法和密法失去信心,则肯定是自己的错误,是根本没有任何道理的大错特错,只能证明自己的浅薄与情绪化。

总而言之,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上师的要求与佛法发生冲突,自己也不能确定上师是卓越的成就者,或具有不造作的菩提心者,则应该按照佛经的标准,根据佛的教诲去做。

如果上师是名副其实的成就者,则即使他的要求与佛经在表面上有所违背,我们还是应该按照上师的要求去做。因为真正的修行人或成就者永远不会说出真正违背佛语的话,即使表面上有冲突,其结果也绝不可能有冲突,所以,这种做法也是依法。

这是毫无疑问的,很多公案都说明了这一点。当年帝洛巴就让那诺巴去偷农民吃过的一碗粥。虽然那诺巴是大名鼎鼎、成就卓著的比丘、修行人、智者,但他也毫不犹豫地去偷了。表面看来,他犯了偷盗罪,但那诺巴明白,他上师不可能让他无缘无故地去做偷盗等低俗的行为,其中一定有密意。正因为这种坚定不移的信心,才使那诺巴最终取得了无上的成就。

当年米拉日巴苦苦地求玛尔巴传法,玛尔巴不但不传,还让米拉日巴给他的儿子盖房子。这边盖完了那边又盖一间,那边盖完了这边又盖一间,盖完了全部拆掉又重新盖。

表面上看,这是非常自私的行为,不符合大乘的慈悲理念,但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却是非常特殊的调服弟子的方法。如果没有这些经历,也许米拉日巴也不会有后面的卓越成就。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公案,就认为所有所谓的上师、活佛、成就者都应该这样。记得米拉日巴离开上师的时候,玛尔巴就语重心长地告诫米拉日巴:以后你调服弟子的时候,不能采用帝洛巴调服那诺巴和我调服你的这一套方法,因为很多低等根机的人接受不了。

当然,像法王如意宝这样的上师,我们绝对可以不假思索地按他老人家的教言去做,无需理由、无需考证。但一般的普通上师,即使他自称是大活佛的转世、成就者、空行母等等,曾经也给自己灌过顶、传过法,但违背佛陀要求的事情,还是不能做,这叫做依法不依人。

(4)误区

现在经常会听见有人说:“我上师已经开许我不修加行了!”或“我上师说我不需要修加行!”在此奉劝诸位,如果你能确定自己的上师真正是像玛尔巴的上师那洛巴那样的大德,则无话可说;但如果自己还不能确定,那就要三思而后行。所有大乘经论,无论显宗还是密宗都一致认为,不修出离心与菩提心,是无法学佛的。如果不按经论的要求去做,而是一味听从上师的摆布,就违背了大乘佛法,这种行为就是依人不依法。

换言之,只关心对方的名气大小、地位高低、眷属、财产的多少等等,是非常世俗、愚蠢的做法。所谓学佛,就是追求至高无上的智慧与真理。即便对方有名气、有地位,如果随意做出违背大乘佛法、违背真理的事情,那是决不能依止的。

要知道,即使对方地位高得像罗马时代的教皇,也与我们自身的解脱没有关系。之所以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对我们恩重如山,不是因为他名气大、有社会地位、宗教地位,不是他让我们发财、健康、工作顺利,而是因为他传给我们走向解脱的至上法宝。这是再辛苦、再努力、再花大价钱也买不到的东西,这就是依法不依人。

有些人会四处宣称,这位上师是转了三十世、四十世、八十世的活佛等等;或说,这位上师很了不起,闭关了多少多少年,今天刚刚出关。很多不辨真伪的人一听此话,便认为自己很有福报,急急忙忙就去结缘。谁知这位上师明天也说是刚刚出关,后天还说是刚刚出关,天天都是“刚刚出关”,其中的谎言不戳即穿。据说,有些地方经常会有此类不如法的行为发生。

目前个别佛教徒很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一听说谁是某某人的转世活佛或成就者,就既不观察,也不思维,便盲目地崇拜迷信、趋之若鹜;第二个极端,是一旦发现某某上师的一点毛病,就对整个佛法失去信心。这都说明我们还没有找到正规的路,还缺乏应有的智慧,故而会导致这样的问题。

如果之前不观察,就去接受灌顶,甚至还游说其他人接受灌顶,那是要负因果责任的。若在灌顶之后,又发现上师的某些过错,便大肆诽谤,上师弟子之间拒不来往,道友之间也争相传说谁谁谁犯了密乘戒,原来非常好的朋友也断绝了关系,最后自己感到走投无路、一塌糊涂,那就更得不偿失了。

3、结尾

弥勒菩萨的《经庄严论》中讲得非常清楚,即使对石头、木头等无情物,也不能有嗔恨心,那盲目地诽谤佛法或修行人就更不合章法了。

凡夫人就有这样的毛病——不愿意去寻找别人身上的优点,更不愿意传颂别人的功德;偏偏喜欢观察、谈论别人的过失。一发现别人的少许缺点,就幸灾乐祸地四处传播,并夸大其词。本来很小的事情,竟越传越严重。

本来佛陀要求我们,要把所有的众生当作善知识来看待。这个要求很高,我们不一定能做到,但无论如何,也不要轻易诽谤别人;

同时,也不能因个人目的而到处吹嘘某人,从而为某些人招摇撞骗制造机会,否则很可能会对其他人造成很大伤害,自己也有很大过失。

一方面,对真正的出家人或修行人,我们必须恭敬;但如果要去听法、灌顶,就需要严格观察。如果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金刚上师的条件,那就只能暂时放弃。

总而言之,正确的做法,是用中立的观点去对待不了解的修行人——既不要随意毁谤他人;也不要轻易帮不熟悉的人做宣传、打广告,以免助纣为虐、害人害己。

追求真理和智慧,不追求个人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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